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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兑权证是认股权证中的一种,它有别于股本权证,具体来说,备兑权证是指由标的资产发行人以外的第三方发行的一种权利证书,约定购买者在一定期限后,可以按某一价格购买上市公司股票,备兑权证在到期执行时,发行人可以向权证投资者交付股票,]或按股票与权证的差价向投资者支付现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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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兑权证是由标的资产发行人以外的第三方(通常为信誉好的券商、投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权证,其标的资产可以为个股、一篮子股票、指数以及其他衍生产品。备兑权证所赋予的权利可以是购买的权利(认购权证)或出售的权利(认沽权证)。行权时可以股票、实物或现金差价交割,如果是股票交割,当持有人行使购买股票的权利时,备兑权证发行人需要从市面上购买股票(或将自己原持有的股票)卖给权证持有人;当持有人行使卖出股票权利时,发行人必须按行使价格买下股票。一般来说,发行备兑认股权证并非为了集资,而是为投资者提供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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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是指由股份公司发行或是由标的资产发行人以外的第三方发行的,允许持有者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以特定的价格购买或卖出一定数量普通股股票的选择权凭证。本文根据企业权证投资的不同目的,分析权证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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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是投资者和监管者热切关注的问题。试图通过实证分析得出中国内地权证的价格波动特点;并从主客观方面分析导致权证价格异常波动的原因。因此,为了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客观上需要完善权证市场机制,主观上需针对投资者的心理对投资者进行引导教育,同时,完善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市场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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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利用B—S期权定价公式对我国权证市场价格进行检验发现,大多数的权证存在着严重的价格泡沫,而少数认购权证的价格可能低于理论价格。文章认为对投资者的同质信念假设排除了股票的负的风险溢价,这就难以利用卖空约束解释期权和权证价格偏离完全市场的理论价格。股票市场的负的风险溢价来自于投资者的异质信念,将负风险溢价与卖空约束相结合,可以解释我国权证市场存在的一部分价格异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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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市场通行的新股发行方式
信息不对称使得股票的发行价格下降,企业的融资成本上升.为了减少信息不对称给市场效率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信誉机制上,市场引入了中介机构和监管者;而在具体定价操作上,市场也探索出一些合理的定价方式,使得一级市场的发行人、投资者之间信息交流顺畅,并让发行人、投资者和承销商根据自己的判断进行决策,自担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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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权证会计确认与计量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证券改革的制度创新,同时也给我国会计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通过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国权证的特点,分别从确认和计量的角度,探讨股改权证发行人的具体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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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政债券市场中,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会导致发行人的道德风险和投资者的逆向选择。美国通过建立信息披露、独立审计、信用评级和债券保险等投资者保护机制,有效地降低了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实现了投资者的利益保护和市政债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我国在发展市政债券市场的过程中,应该借鉴美国的成熟经验,引入上述投资者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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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法》第19条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原因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事实上,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原因,既有可能是正常的市场风险,也可能是违规者的侵权、欺诈行为.在前一种情况下,自然适用《证券法》的"投资者自行负责"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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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改革中权证业务会计处理方法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在已经公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主要采用欧式认购权证,具体有两种方法:其一,向流通股股东赠送认购权证,非流通股股东以非流通股为标的,向流通股股东免费发送相应数量的认购权证,到期时采用股票结算的方式,流通股股东可以转让权证或行权获得收益,而非流通股则逐步获得流通权,认购权证的价值即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如宝钢股份;其二,向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赠送或发行认股权证,即所谓股票期权,如中华国际、中信证券等。本文拟借鉴国际上对权证业务会计的规范,对我国股权分置改革中涉及的上述两种主要权证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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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信息获取能力等方面的因素,股票发行市场存在着严重的非对称信息,并带来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投资银行作为发行人和投资者的中介,以其对发行过程的全程参与和专业性职能的有效发挥,可以缓解发行市场的非对称信息及其带来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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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市场痼疾已久,政策出台固然令人欣慰,投资者的信心重振恐怕还有待市场的检验。长期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不力,股民信心不足。近期,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法规政策相继出台,将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列入题中之要。中国资本市场痼疾已久,政策出台固然令人欣慰,投资者的信心重振恐怕还有待市场的检验。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设计本就偏重于融资,证监会及其他中介机构的角色定位一直都是服务于发行人,认为上市公司是他们的衣食父母,是主要的服务对象。无论制度设计还是行为上对中小投资者都不够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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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认股权证定价问题实证分析——以宝钢JTB1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进,权证在中国资本市场上重新登场,大大丰富了广大投资者的交易策略。然而,认股权证固有的高杠杆性和高风险性,需要对其价格波动规律展开深入研究。通过运用B-S模型对宝钢权证进行定价,发现其价值被市场严重高估。分析理论价值与实际价格重大差异的原因,进一步研究影响认股权证定价的各种因素,可以提出投资认股权证的指导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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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研究机构投资者非理性报价行为。在发行人(发行人与承销商的统称)理性假设下,建立模型并研究了机构给出不同价值信号时的发行价格设定与机构获配情况。文中分析发现当机构投资者拥有好的价值信息时,发行人的报价约束是有效的;当其拥有不好的价值信息时,报价约束完全不起作用,机构投资者会蓄意传达无价值或是好的信号,造成新股价格高于其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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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是最好的杀毒剂,电光是最好的警察”,对投资者的保护的重要举措就是信息的公开披露——通过信息的登记披露,使投资者自主进行投资决策而不受虚假信息的误导和欺诈。但私募证券的投资者并不是,公众投资者,法律也禁止发行人进行公开推销或广告兜售,因而豁免发行人登记义务并不会对公众利益造成威胁。私募证券的买方是富有经验的投资者(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他们有能力评估投资的价值与风险,也有权要求发行人提供相关的信息资料,因而豁免登记程序给他们带来的潜在伤害也相当有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