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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农户在较长时期内仍将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探索小农户现代化道路任重而道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带动农户连接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和平台,但现有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的典型模式的研究较为缺乏。文章以果蔬产业为例,对江苏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了实地调研,总结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的三种模式:以新型经营主体作为科技成果应用平台带动农户模式、企业化运作下产业融合带动农户模式和农业专业化分工下纵向协作带动农户模式。最后得出几点启示:一是要重视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技术扩散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平台,实现农户与现代生产要素的有效衔接;二是要注重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产业融合的重要载体,让农户分享农业多功能化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收益。三是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内部生产经营管理方式,促进农户与先进生产方式和管理理念的有效衔接,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相似文献   

2.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实现有机衔接是我国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大连市通过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形式促进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结合。但仍然存在着对小农生产的合理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不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建议通过政策支持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分工体系,强化小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的利益关系,健全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善小农户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壮大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小农户的实力及培育小农户有机衔接现代农业的“三农”人才体系等方面发力,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实现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3.
在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十九大提出要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已有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有"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小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农户""龙头企业+小农户"等路径,都是有效且适合我国农业发展的,但上述发展路径中农业金融服务不到位、农村人才储备匮乏、小农户主体地位缺失、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亟待解决。据此提出"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小农户""政府+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农户""高校/科研机构+家庭农场+小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小农户"等创新路径,并配合建立奖励机制、提供政策支持、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等保障措施加速小农户的现代化进程。  相似文献   

4.
<正>为了将崇明建成上海市郊最大的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崇明区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全面提升"三场一社一龙头"(家庭农场、博士农场、开心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的质量和水平,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课题组2018年一季度在崇明区各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协助下,调研了农业企业10家、家庭农场157家、合作社137家、普通农户104家,调研范围覆盖全区所有乡镇和农业园区。  相似文献   

5.
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有力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截至目前,全国家庭农场超过100万家,农民合作社224.1万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万多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89.3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动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当前,  相似文献   

6.
十九大提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激发了如何实现有机衔接的讨论,其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带动小农户、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服务小农户和促进小农户组织化以赋能小农户的政策思路渐趋主流。但是,这些思路忽视了普通农业村庄中大量发生的事实:农户间土地流转使得农地经营方式多样化,不同农地经营方式的并存和转化正在给小农户农业带来积极影响。对安徽省D村的案例分析发现,自耕经营、出租经营和规模经营三种农地经营方式并存且相互转化,小农户在其间经历了现代农业发展的自然萌发,呈现出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市场连接程度增强、综合收益增加、多元种植和养殖得以保持等现代农业特征。小农户现代农业发展的萌发这一关键事实为理解和促进小农户农业发展和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供了重要启示:小农户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小农户,小农户生产已经具备一些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特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各种路径不能忽视村庄内部农户间土地流转和三种农地经营方式的并存与转化;要在不失去小农户主体性的基础上探索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路径,并使衔接路径能很好地对接村庄及其内部农户。  相似文献   

7.
<正>党的十九大提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扶持小农户,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现就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但也要看到,我  相似文献   

8.
<正>生产托管和土地流转是当前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实践形式,是拥有农村土地承包权的小农户分化发展的必然结果。生产托管主要满足了小农户参与农业生产经营、获得农业经营收益的诉求,土地流转主要满足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统筹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核心特征和制度优势,生产托管和土地流转的灵活转化、相互促进是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根基。  相似文献   

9.
<正>家庭农场87.7万家,经营耕地1.76亿亩;农民合作社193万家,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6.8%;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41.7万家,其中龙头企业13万家,辐射带动1.27亿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115万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型经营主体是建设现代农业的新生力量,要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  相似文献   

10.
正党的十九大提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扶持小农户,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现就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前进方向和必由之路。但也要看到,我国人多地少,各地农业资源禀赋条件差异很大,很多丘陵山区地块零散,不是短时间内能全面实行规模化经  相似文献   

11.
正近年来,在农业大省黑龙江,以农业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为代表的新型经营主体快速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省农民合作社9.6万个,家庭农场(专业大户)10.9万个。但仍有一半以上小农户从事农业生产,支持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笔者通过调研黑龙江省14个农村固定观察点的情况,就如何加快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提升小农户的  相似文献   

12.
基于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状况调查,本文从农民、农村和农业三个方面考察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辐射带动状况,并初步分析了其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大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经与农户建立起了利益联结机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及较多的带动层面是涉农业务收入、农户带动、就业带动、标准化生产,而在三产融合、技术服务供给、公共物品供给、信息服务供给和金融服务供给层面涉及尚不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带动能力由强到弱依次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影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辐射带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是经营主体类型、人力资本水平和经营规模。  相似文献   

13.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关系变迁经历了从"去小农化"到"再小农化"的政策演进过程。农业转型的五大经典理论已蕴含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关系结合的可能性线索,这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供了理论支持。已有研究中,"现代农业主位论"认可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可能性,但却是建立在现代农业与小农户家庭经营存在优劣高下之分的认知误区中。"平行主体论"则建立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主体地位平等基础上,认为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呈现出现代农业带动小农户型和以小农户为主体的现代农业发展型的双维驱动路径。总体而言,小农户为主体的现代农业发展型明显呈现研究弱势局面。本研究结合实地调研案例指出,小农户为主体的现代农业发展路径包含内化小农户生产特性的产业和技术结构、小农户分散经营基础上的组织统筹以及差异化农产品的地方市场对接三个核心方面,是兼具内生性、组织性和差异性的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之路。  相似文献   

14.
正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实现产业兴旺、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近年来,一些地方推动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新了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丰富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模式,探索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实路径,实现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效衔接。  相似文献   

15.
《农村经济》2021,(10):119-126
在"大国小农"背景下,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发展是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重要选择。本文将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的衔接模式分为能人带动型、大户带动型、合作社带动型和企业带动型四类,并利用对东北粮食主产区玉米种植户的实际调研数据,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和联立方程模型,从产量和收入两个角度实证分析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的不同衔接模式对其生产经营绩效的影响及差异。结果表明:小农户嵌入现代农业对其生产经营绩效具有积极影响,即能显著提高其亩均产量和亩均收入;但不同衔接模式对小农户生产经营绩效的影响效应存在差异,具体而言,合作社带动型、企业带动型模式对于提高小农户亩均产量和亩均收入的作用较之能人带动型、大户带动型模式更大。  相似文献   

16.
正山东省青岛市既是沿海开放城市,也是农业大市。全市有耕地780万亩,132万农户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有巨大的需求。青岛市把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为一二三产融合和推进农业现代化的"牛鼻子",强化平台思维,健全服务体系,推进"三链重构",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截至2019年底,全市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2.5万个,带动100余万  相似文献   

17.
什么阻碍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小农户是我国农业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和重要主体,也是推动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根本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体现了党中央对小农户发展的高度重视,对推进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那么,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面临哪些障碍,又该如何破解?  相似文献   

18.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内生性力量,相较于家庭经营户,以其市场为导向、政策为风向、技术为根本的生产要素高效配置优势,有效安排各生产要素资源优化组合,整合农业生产要素向集约化、专业化发展,实现农业生产率最佳和效率最优,释放出生产经营新动能,成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坚持农村发展战略和基本经济制度下,构建完善的市场体系,在政策培育体系框架内巩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自主灵活的经营优势,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带动和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及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推进农村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相似文献   

19.
周长艳  刘辉  陈艳 《南方农村》2014,(11):29-33
湖南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迅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存在着质量不高、结构不合理等问题。该文通过问卷调查,了解湖南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发展的基本情况,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四方面分析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探讨湖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对策。  相似文献   

20.
我国农村土地自实施家庭承包经营以来,逐渐形成了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户生产主体模式,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为促进小农户经营主体与现代农业的有效衔接,就要不断提升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层面来讲,引导小农户加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中,实施土地流转是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的有效途径之一,从小农户自身的发展层面来讲,则需要为其提供资金、技术、教育等的支持,增强小农户合作意识,提升小农户经营管理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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