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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如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劳动者退休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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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企业改革的深化,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日趋复杂,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大幅度增加,居高不下。在我国,按照《劳动法》和有关条例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工会或全体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履行、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实行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处理程序。屈指算来,“一调一裁两审”体制已实施近20年.为解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争议,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同时,随着劳动关系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劳动争议处理难度不断加大,调解无法力、仲裁强制前置的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所暴露出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近期,很多从事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人士来稿撰文,就如何充分发挥劳动争议制度的作用,改进现有机构和制度等方面的弊端,提出自己的看法。同时,对于已经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立法计划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寄予厚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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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预防定义劳动争议预防是指对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可能会产生劳动争议问题的各个环节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预先防范,从而防止劳动争议的发生。即把劳动争议由事后的消极处理转为事先采取积极措施,把劳动争议消除在萌芽状态。国有企业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主要由企业、职工、劳动行政部门、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以及其社会组织来共同完成。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分析——经济体制改革,导致劳动关系的历史演变,引发利益纷争。从劳动关系演变的历史和其构成上看,劳动关系一般由利益冲突型,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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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件急剧增长是当前劳动关系调整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分析其原冈并研究对策,对于减少劳动争议、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一、劳动争议案件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企业改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趋于多元化、复杂化,各方面的利益冲突也随之显性化。二是用人单位用工管理不规范,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随意延长劳动者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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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企业(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职工(劳动者)的社会流动性日益加大;由此引发企业与职工之间关于招退工手续、劳动工资、保险福利、养老保险方面的劳动争议,有案件增多、频率增高、难度增大的趋势.劳动争议案件如得不到妥善处理,不仅损害企业或者职工的合法权益,还会产生社会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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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评价》2015,(24)
乐陵公司通过高度重视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了"有组织、有预防、有调解、有保障"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持续强化人力资源、工会、信访、法律等部门之间的协同协调,不断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形成了以发展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企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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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处理实践中,因用人单位处理违纪职工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一直占有一定比例,而且由于用人单位在具体对违纪职工作出处理时,因错误地适用法律法规或适用不当,或在处理程序上违法,致使用人单位在仲裁或诉讼中败诉的案例屡见不鲜。尤其是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日臻完善的今天,仍然有一些职工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经常出现职工不正常上班,也不履行请假手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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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从具体的案件引出人事争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并具体分析了劳动人事争议的仲裁时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及用人单位辞退职工的法律适用问题,并依法得出具体的结论。文章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结合案件归纳,提出存在争议的问题,从法律适用及法理的角度分析争议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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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对建设和谐社会意义重大。用人单位应改变传统工作方法,把劳动争议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预防上来,切实在企业内部形成依法预防劳动争议发生的氛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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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现象,因此有不少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一直亏损,企业面临着重重困难,出现了一些企业裁减员工的现象,而这些裁减人员的企业,往往忽视了国家和本市对于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有关规定。草率的将企业多余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引起了不少劳动争议。职工对此不服将企业告到劳动仲裁,与企业对簿“公堂”,讨回一个说法。然而败诉的则往往是企业,由此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损失,恢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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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一些新型的争议在处理中时常面临着劳动保障法律空白的尴尬,特别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认定问题已经成为劳动争议、工伤认定的棘手问题。因此,研究和处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已是刻不容缓。一、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根据该条规定,只有劳动关系才受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一种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具有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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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2001,(12)
近年来,由于企业改制、内部经营不善等原因,企业中出现了几种特殊劳动关系,由于这些劳动关系的特殊性,使企业和职工在处理这种劳动关系及其相关问题时,意见产生分歧,引发劳动争议。目前在各类劳动争议中,这种由特殊劳动关系引发的劳动争议已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成为劳动争议的热点。由于这些争议涉及人员多,仲裁部门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起劳动关系的不稳定,影响改革的顺利进行。热点之一:长期放假职工追索养老保险费和生活费引发的劳动争议。由于经营困难,有些企业几年前就对部分职工无期限放假,但放假时,职工没有与企业就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和生活费发放问题签订协议,企业也忽视了职工的权利。几年下来,随着《劳动法》的深入人心和劳动者对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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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2000,(6)
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以劳动合同来确立、解除劳动关系,已为众多单位和职工所熟知并自觉遵守,劳动合同已经成为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的强有力保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要想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合理维护自身权益,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并非易事。任何一方对某个问题、某项条款领会不准,就会出现劳动争议,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就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职工在合同期内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经研究同意了他的申请并依法与其解除了劳动关系。但职工随后提出,单位应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否则,就诉诸法律。并扬言,单位败诉的概率100%。其理由是:《劳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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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解决当事人之间劳动争议的最重要的途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现阶段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并不成熟,还存在着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繁琐复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适用的法律不同、仲裁机构缺乏中立性等问题。所以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不仅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而且还可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劳动法关系的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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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解决当事人之间劳动争议的最重要的途径。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现阶段劳动争议仲裁制度并不成熟,还存在着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繁琐复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适用的法律不同、仲裁机构缺乏中立性等问题。所以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争议仲裁制度,不仅可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而且还可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和劳动法关系的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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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保障》2013,(2):59
人社部发[201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工商业联合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就业的主要渠道,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领域。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但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不健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制度尚未全面建立,劳动争议仍易发、多发。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预防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