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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12年的起草和审议,备受社会瞩目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终于在前不久经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获得通过,并将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针对新《企业破产法》的一些相关问题,企业破产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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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1986年那部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试行《企业破产法》相比,正在制定中的新《破产法》被认为将是一部"符合市场化理念"的法律。然而要它脱去计划经济的烙印注定是一个艰难的过程,经历无数次的反复,新《破产法》已经到了最后抉择的时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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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历经12年多次修改的《企业破产法》“破茧而出”,同时表决通过的还有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舆论盛赞《企业破产法》确立了真正意义上的企业破产制度,《合伙企业法》为合伙企业拓宽了成长空间。那么这两部法规到底新在哪里?给我们的个体私营企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下文细数一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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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破产法》确立了撤销权制度。破产撤销权作为体现破产法公平原则的一项关键制度,在保障破产立法宗旨实现、维护市场经济公正秩序、纠正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企业破产法中破产撤销权制度是中国的基本制度价值的重要体现,其主要体现在贯彻了破产法中的诚信原则,为破产企业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实现了破产法中的公平受偿原则及有效地规避了破产企业的欺诈行为等几个方面,我国破产企业撤销权制度虽然实现了中国企业长期在破产企业撤销权制度建设方面的空白及缺陷,但是该制度在经验及技术方面还不够完善,有待进一步发展与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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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破产立法经历了《企业破产法(试行)》到政策性破产再到新《企业破产法》三个阶段,与之相对应的劳动债权清偿顺序则经历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于劳动债权受偿到劳动债权优先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偿再到"新老划断"即以新《企业破产法》公布之日作为分界点,公布之前劳动债权优先,公布之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通过分析我国现行破产法规定之不足,力图在未来破产法的修订中确立劳动债权优先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优先清偿的原则,并同时确立劳动债权优先权限额优位规则和劳动债权优先权在担保物权标的物上有限存在规则,以防止劳动债权优先权对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造成的不确定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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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中国银行界一直被破产欺诈的现象所困扰,银行对企业恶意逃废债务、损害银行利益的行为始终感到很无奈。而随着新《破产法》的实施,这一欺诈现象有所改变。并且,新《破产法》的实施对于银行在企业的债权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旨在运用博弈论的研究方法,通过建立企业管理者与银行之间的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来说明博弈双方如何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选择自己的最优战略,并求出其混合战略纳什均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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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一个国家破产制度的完善与否是衡量该国市场经济成熟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因此新《破产法》的颁布实行对我国的市场经济建设有着重大意义。新《破产法》在调整范围等六大方面对有重大突破,当然还有些缺陷需要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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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企业破产法》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实施,该法一个重大变化是借鉴国际惯例设立了破产重整制度,为面临破产企业摆脱困境、偿还债务并重获新生提供了法律保障。上市ST光明破产重整案是新破产法实施后重整成功的上市公司之一,本文拟分析该重整案例的基本特点,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公司重整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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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立市场经济的标志:我国破产法的实施与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实行破产制度。1988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正式试行。我国破产法制定实施之后,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也暴露出实施中存在的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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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在重新制定破产法。在新破产法草案中 ,规定了破产清算、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制度。中国现行破产法中并没有规范意义上的破产重整制度。《破产法 (试行 )》规定的和解整顿制度 ,其实质是行政机关进行的内部整理 ,并非司法意义上的重整。破产重整制度的本质是司法性破产预防制度。该制度的立法目标是通过司法程序帮助困境企业实现再建和清理债权债务。破产立法理念及理念指导下破产法功能的演变是现代破产法规定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制度的基础。破产的本质在于破产清算 ,而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的本质却在于破产预防。从破产到破产预防是破产立法理念发展的一个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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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改革和金融企业期待新版《破产法》的诞生由来已久。1986年版的《企业破产法(试行)》是在改革转轨初期制订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该法在覆盖面、清算、破产重组等方面部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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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经济法考试教材变化比较大。根据一般规律,当年新增加的内容一般都会出现在考题里。例如在2006年,新《公司法》和新《证券法》都出现了主观题,这两章在2006年考试中的分值最多,分别为20分和19分。2007年对于《经济法》这门课程来说,是自CPA考试以来教材变化比较大的一年。新颁布的《合伙企业法》和新颁布的《企业破产法》有可能会出现在综合题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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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国早在1986年就制定了《破产法》,但在过去10年间,并未得到广泛实施.直到1996年《破产法》才全面运行起来.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入和市场经济的推进,企业破产已不是什么新鲜事.企业破产可以说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伴生物.金融机构也将不可避免地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尽管破产对国有资产的流失影响巨大,但是,破产的实施是为了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利益,一旦企业陷入严重的资不抵债的经营状况,债权人或债务人应当机立断,申请破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