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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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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股权分置是指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一部分股份暂不上市流通,这一情况为我国股市所独有,而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以一定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以获得所持股份的流通权的改革。支付对价一方面是因为非流通股股东所获股权的单位成本一般来讲均低于流通股股东,另一方面是因为,在市场需求一定的情况下,流通股总量的增加势必会造成股票价格的降低.从而影响原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因此,非流通股股东需要以支付对价的方式给予流通股股东相应的补偿以获得股份的流通权。  相似文献   

2.
本文从理解对价内涵的角度出发,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中有关会计处理建议。笔者认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具有一定的补偿性质,而且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获取流通权后所带来的流通溢价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特别是当试点上市公司的股票市价已经低于其净资产时,基于谨慎性原则的考虑,非流通股股东应将对价直接计入当期或以前年度损益,而不宜直接将对价作为一项资产确认。  相似文献   

3.
股权分置改革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其实质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取得相应的流通权。支付“对价”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股;二是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现金补偿;三是非流通股股东缩股。尽管法律形式表现不同,但这三种  相似文献   

4.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变革。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因而它是股权分置改革的关键性问题。分类表决机制赋予流通股股东更多自我保护的权益,建立起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对话机制,形成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层的有效制约,对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5.
股权分置改革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变革.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因而它是股权分置改革的关键性问题.分类表决机制赋予流通股股东更多自我保护的权益,建立起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对话机制,形成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层的有效制约,对正在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6.
股权分置改革是指通过非流通股股东以一定形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获得流通权,从而实现股票的全流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核心是对价的支付,即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以获得其所持有股票的流通权。一、对价的经济学分析  相似文献   

7.
股权分置改革会计处理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非流通股股东的会计处理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相关会计问题实际上就是对价的会计处理问题。对非流通股股东而言,支付对价其实就是购买所持股份的流通权,因为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导致经济资源的流出可以通过未来实现流通权而得以补偿。从会计角度看,通过支付对价获取  相似文献   

8.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导致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构成和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持股结构发生变化,进而对其财务目标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9.
杨帅  吴国栋 《电子财会》2006,(4):38-38,51
股权分置问题被认为是中国股市上的“头号难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导致股市先天不足,制度存在重大缺陷,目前已经成为完善证券市场基础制度的重大障碍。为了改变我国股市这种重大缺陷,我们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但是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我们没有成熟经验可借鉴所以出现一些问题,下面我们就我们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的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0.
傅传海 《财会通讯》2005,(10):79-80
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启动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目前试点方案主要采用非流通股股东通过送股、缩股等方式向流通股股东出让部分股权,或进行现金上的补偿,从而获得非流通股的流通权。笔者仅就送股、现金补偿支付流通对价的情况进行分析。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减少了股权(或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的权益)或现金,但获得了非流通股的流通权,非流通股转为流通股,从而增加了其持有的股份的价值。流通对价即是减少了的股权的账面价值(或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和现金,构成了…  相似文献   

11.
"对价"最早是英美合同法中的概念,是"换取允诺的代价"。我国司法实践中隐含了"对价"的许多应用。我国政府应用"对价"产生于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对价"被解释为非流通股股东为取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相应的代价。与此相适应,我国会计界开始对"对价"进行确认与核算。然而,"对价"的普遍应用始于我国2007年1月1日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文章从会计角度论述了对价的由来及定义、对价的会计确认问题、对价在会计实践中的应用问题,揭示了对价的会计确认方法。  相似文献   

12.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采用权证支付对价,无论是将权证直接派送给流通股股东,还是以一定价格出售给流通股股东,非流通股股东都要设置“股权分置流通权”会计科目,用以核算以各种方式支付时价取得的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的流通权的价值。  相似文献   

13.
目前证券市场中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有几种方案。在目前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应当对上市公司的历史遗留问题、投资者持股成本问题以及全流通后的冲击成本问题有正确的认识。应当以市场冲击成本为依据,充分考虑流通股股东利益的对价方案,并对非流通股股东所应支付的对价进行测算。  相似文献   

14.
法规专辑     
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和股市全流通,推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顺利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现就股权分置试点改革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二、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  相似文献   

15.
股权分置改革的实质是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给流通股股东以取得非流通股的流通权。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一般有付现、送股、缩股三种方式,付现方式会影响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流量但不影响其持股比例, 送股及缩股方式虽不影响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流量但减少了其持股比例。不同的支付对价方式会对非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和上市公司的会计要素产生不同的影响,笔者对此试作探讨。  相似文献   

16.
李祥 《财会月刊》2007,(26):74-76
本文针对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的股东利益机制进行了分析,讨论了股改前非流通股股东与中小流通股股东利益间的对立及行为差异,并对股改中影响对价支付的因素进行了实证研究。  相似文献   

17.
廖玉 《会计之友》2008,(9):65-66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导致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内部构成和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持股结构发生变化,进而对其财务目标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8.
从2005年4月开始至今,我国证券市场轰轰烈烈的股权分置改革(以下简称"股改")运动已基本结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其所持股份获得了可以上市流通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股权分置改革(简称"股改")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以一定形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获得流通权,从而实现全流通.股权分置方案的核心是对价的支付,对价是股改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20.
财政部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引入了“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用以核算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以各种方式支付对价取得的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股票流通权。笔者对相关问题作以下探讨。一、无需增设“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暂行规定》增设“股权分置流通权”科目,表明其所持观点是“两笔交易观”。即非流通股股东最初购买上市公司暂不流通的股票是一笔交易,而非流通股股东由于股改要求支付对价购买股票流通权又是一笔交易。两笔交易分别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和“股权分置流通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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