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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 毫秒
1.
1970年,鲁西南某村农民吴德全夫妇俩收养3岁的吴小全为养子。30多年来,夫妇俩含辛茹苦将吴小全抚养到成年。1991年,吴小全结婚成家,仍与养父母共同生活。在婚后的日子里,小两口与吴德全夫妇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遂于2002年10月订立书面协议,约定解除收养关系,吴小全补偿老吴夫妇在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4500元。协议签字后,吴小全按约定支付了补偿费。2004年10月,吴德全老夫妇俩以吴小全由其抚养成年,现老两口年迈体弱、疾病缠身、缺乏生活来源为由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吴小全每年给付生活费2600元。法庭上,吴小全以双方的收养关系已…  相似文献   

2.
陈圆与刘忠经自由恋爱结为夫妻 ,婚后两人关系比较好。然而 ,自陈生下一女孩后 ,由于刘重男轻女 ,双方感情发生了变化 ,争吵、打骂成了家常便饭。陈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离婚。经法院判决 ,孩子由刘抚养 ,陈每月付给150元抚养费。可是刘忠为了能再婚后生个儿子 ,今年春把女儿送给他人抚养。当陈圆要求他把孩子要回时 ,他却说他是孩子的父亲 ,孩子又归他抚养 ,他有权把孩子送给别人。陈圆直接找收养人要求领回孩子 ,收养人却说他与刘某签订了收养协议 ,并经过了公证 ,受法律保护。男女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夫妻…  相似文献   

3.
1998年9月,李莉与丈夫何奇登记离婚。今年5月,李莉生下一女孩,因其无固定收入,便要求何奇承担女儿的抚养费。何却说,他想要男孩,且女儿是离婚后出生的,他没有抚养义务。李莉遂告到法院。法院受理后判决何奇承担其女儿的一半抚养费。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同时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国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一种血缘关系,他不因婚姻关…  相似文献   

4.
初立君 《新远见》2012,(11):90-96
一、非财产性家事诉讼案件 家事案件是指以身份关系为基础.与婚姻家庭有关的民事案件。我国立法目前虽然并无”家事案件”这一明确称谓.但在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规定了此类案件的一些基本类型.主要包括婚姻关系及其相关财产纠纷、同居关系纠纷、抚养纠纷、赡养纠纷、收养纠纷、监护权纠纷、探望权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继承纠纷等。不过,这种列举式规定显然具有局限性.并未能涵盖所有家事案件。  相似文献   

5.
内蒙古宁城县一读者来信:我邻居王文江因只有一女王艳,过继了其堂兄的二儿子王利,但王利自过继后,一直未与王文江夫妇共同生活,也没有赡养两位老人。而王艳一直赡养着父母。今年年初,王文江夫妇相继过世,王利以儿子的身份送葬。后王利打算以“过继子”的身份继承王文江的全部遗产,王艳则不同意。请问遗产到底由谁继承?答:对于过继能否形成父母关系,也就是说能否形成收养关系,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领养他人作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如果过继子女在过继后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与生父母…  相似文献   

6.
家住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谏壁镇的吉老汉今年已经80岁了,不久前他和老伴丁素珍向法院起诉膝下的一子两女。吉老汉诉称,自己与老伴生育5个子女,含辛茹苦地将他们抚养大,现5个子女均已成家。老汉年老体弱,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女儿吉月琴、吉兰梅尚能履行赡养义务,现起诉要求儿子吉正  相似文献   

7.
在农村,有不少人认为,儿子或女儿没有分到家产就不用赡养老人,但法律对此是说“不”的。近日,江苏省滨海市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赡养纠纷案。  相似文献   

8.
芜崧 《秘书》2015,(2):37-38
选用词语进行表达要与叙述或说话的角度相匹配。比如一方供养另一方,站在父母的角度要说"抚养(子女)",站在子女的角度就应该说"赡养(父母)",如果把这两个动词交换,它们就与叙述的角度相悖了。本文从三个方面谈谈与叙述(说话)角度有关的语病。1所用词语与叙述角度不匹配(1)唯一例外的是1998年45岁的英国数学家怀尔斯颁发了菲尔兹特别奖,因为他证明了费马大定理。美籍华裔数学家丘成桐于1983年获得这一大奖。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我俩结婚已十余年,尚未生育。前几天在路边捡一弃婴回家,有人说这是违法行为。是这样吗?一对无儿无女的夫妻读者朋友:你们好,收养子女是法律所允许的。但收养子女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1.收养人应当遵循的原则。《收养法》第2条规定:“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收养还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c2.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是: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5周岁。纫果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收养人的条件可以放宽,不受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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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留守学生,是指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外出,由父母一方或者由其他人进行抚养与教育的学生。留守学生群体包括城市的留守学生与农村的留守学生。本文研究的对象主  相似文献   

11.
《中国地产市场》2014,(5):73-73
正案例刘先生与李女士经自由恋爱,于2002年结婚,2006年女儿出生,现就读于A市巢小学。为女儿上学方便,夫妻共同出资,在学校附近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然而,由于一些历史原因,开发商一直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由于不影响使用,一家人搬迁入住,房产证一事也就放置一边。近一年来,刘先生交友不善染上酗酒恶习,经常对李女士拳脚相向,导致双方感情破裂。李女士遂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李女士要求,夫妻双方既无共同存款及共同债务,则法院应依法分割夫妻所购房屋,女儿由自己抚养,刘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女儿成年。刘先生则以房产证未发为由,不同意分割房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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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擅自改变子女姓名,另一方可拒付抚育费吗?编辑同志:我与前妻是前年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婚生女小娟由前妻抚养。前不久,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前妻擅自变更了小娟的姓名,我与前妻交涉,要求恢复小娟原来的姓名,前妻以孩子已由法院判给她,当然由她说了算为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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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特  晏燕 《乡镇论坛》2011,(16):34-35
子女赡养年迈的父母,既是伦理的要求,也是法律的规定。可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这“孝顺经”很多时候就更难念,这孝心账很多时候就更难理,甚至成为一本糊涂账。湖南省会同县的一对亲兄弟,就因赡养费走上法庭。2011年3月下旬,湖南省会同县法院对这起赡养纠纷作出了判决,算清了这对亲兄弟的“孝心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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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买卖食用精制非碘盐,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原、被告之间形成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而被告出售的食盐不符合双方的约定,又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和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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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6月30日,B 市北郊区上兰镇居民高二明和原妻牛绿叶争吵后,自行决定将其与牛绿叶离婚后又非法同居所生的儿子高强强送与本区东社村村民李玉钢收养。李玉钢在未了解孩子的母亲是否同意的情况下,收养了高强强,并付给高二明抚养费2000元。牛绿叶得知此事后,于同年7月1日找到李玉钢,要求领回孩子自己抚养。李玉钢则要求牛绿叶偿还他给高二明支付的抚养费后再交孩子。为此,双方发生纠纷,诉请人民法院。B 市北郊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公开审理。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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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作为一种法定义务,应当无条件履行。近日,山东省沾化县法院审结一起以放弃继承权作为不履行赡养义务条件的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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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两年即可自行离婚有些人以为夫妻只要分居两年就可以自行离婚,而不必经过民政部门或法院的处理。其实,这种认识并没有法律根据。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没有其他途径。同时,民政部门和法院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要从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认定,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当然不能和离婚划等号。先提出离婚会吃亏有些人认为,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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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建 《活力》2010,(8):272-272
修改后的《收养法》实施后,各地收养公证渐办渐少。仅有涉外收养公证还在办理公证手续.国内收养公证几将淡出公证业务。那么收养公证真的是无需办理了.公证对收养真的是不起什么作用了吗?笔者认为,修改后的《收养法》实施后.人们对法律熟悉和掌握的程序不同.对收养成立的条件、收养的效力、收养的解除及产生的法律后果以及收养协议的内容等问题掌握不准,不可避免地使收养关系在成立、存续和解除时产生各种纠纷。而公证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收养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保护收养关系合法成立的一条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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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我国的二元社会结构和户籍制度的限制,使得流动人口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倍受人们关注。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现有流动人口已超过1.3亿,因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而形成的由母亲一人抚养的“单亲家庭”、由祖父母或亲戚代为抚养的孩子,在各地农村不会少于千万。这支规模庞大的“留守儿童”队伍中的很多孩子,由于家庭生活和教育的缺失,无法享受正常的亲情关爱,他们就像乡村的小草一样,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自生自长着。如何教育好“留守儿童”,使他们健康成长,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那么“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究竟有哪些,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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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名子女不尽赡养义务法院公开审理当场曝光文葆近日,山东沂源县法院对原告魏中兰老太太状告其8名子女不尽赡养义务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并于4月25日在原告所在地进行公开宣判。此事在当地引起较大反响,在场旁听的群众纷纷报以热烈的掌声。原告魏中兰,系沂源县悦庄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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