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2.
3.
4.
2006年以来,辽宁省农广校以实施农业部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百万中专生计划"为契机,对广大农民和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农广校中专学历教育和农民科技培训,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累计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招生6.89万人,其中涉农专业学员占70%以上,占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总量的18%。 相似文献
5.
6.
农业部已明确提出加快构建以农广校为基础依托"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要真正成为主体,成为基础依托,需要上接"天线"、下接"地线"。接好"天线",这是由农广校是国家组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公益性专门机构的职责和地位决定的。要立足全局,把握国家需求、产业需求和农民需求,统筹组织实施各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尤其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一方面需要履行认证职责。新型职业农民认证由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受委托机构具体承担。农广校作为受委托机构,履行认证职责当仁不让。另一方面认证需要与扶持 相似文献
7.
8.
9.
10.
<正>目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备受社会和政府关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开展,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途径是试点的一项重点工作,远程教育是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的重要途径之一。远程教育是学员与教师、学员与教学组织之间主要采取多种媒体方式进行系统教学和通信联系的教育培训形式,是农民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农广校成立之初便立足农民远程教育,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农广校远程教育已然发展成现代教育技术和传统教育方式有机结合的教育培训形式,是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深度融合。 相似文献
11.
12.
基层农广校是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中最底层的各县(市、区)分校,多年来,他们坚持“送教下乡”,承担过多种涉农项目培训任务.从2014年起,农民教育培训项目转型升级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部分有资质的基层农广校要承担培育任务.但是,基层农广校存在一些制约农民教育培训的软肋,比如:教学缺场地,实训缺基地,下乡没工具,双师型教师数量少,参训农民年龄大、文化低等等,要争取政府支持,改善农广校软硬件,以适合新形势下的农民教育培训的需求. 相似文献
13.
《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明确了农广校是农民教育培训公共服务机构,是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农业部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主力军,是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基础依托。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初见成效,农业部加强体系建设的意见已经下发,教育部已经在设计中等职业教育职业农民培养资助政策,农广校农民教育培训这"三大战役"已经进入关键阶段。我们能不能取得全面胜利,胜利以后能不能守住,需要勇气和智慧,更需要体系上下团结一心、奋勇拼搏。《意见》下发就是集结号,就是动员令。 相似文献
14.
农业部已明确提出加快构建以农广校为基础依托“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要真正成为主体,成为基础依托,需要上接“天线”、下接“地线”。
接好“天线”,这是由农广校是国家组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公益性专门机构的职责和地位决定的。要立足全局,把握国家需求、产业需求和农民需求,统筹组织实施各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尤其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一方面需要履行认证职责。新型职业农民认证由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受委托机构具体承担。农广校作为受委托机构,履行认证职责当仁不让。另一方面认证需要与扶持政策挂钩。没有政府出台的政策,认定证书是不能发的,发了也是流于形式,发了也要取消。所以我们一定要将教育培训与职业农民认证、扶持紧密联系在一起,这样农广教育培训才能上升到国家层面,才能把“天线”接牢。 相似文献
接好“天线”,这是由农广校是国家组织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公益性专门机构的职责和地位决定的。要立足全局,把握国家需求、产业需求和农民需求,统筹组织实施各项农民教育培训工作,尤其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一方面需要履行认证职责。新型职业农民认证由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受委托机构具体承担。农广校作为受委托机构,履行认证职责当仁不让。另一方面认证需要与扶持政策挂钩。没有政府出台的政策,认定证书是不能发的,发了也是流于形式,发了也要取消。所以我们一定要将教育培训与职业农民认证、扶持紧密联系在一起,这样农广教育培训才能上升到国家层面,才能把“天线”接牢。 相似文献
15.
《农民科技培训》2014,(10):17-18
<正>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6号)精神,切实发挥好全国农广校体系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力军的作用,又好又快地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近日,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本刊将《通知》的主要内容摘编如下。担负起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主体责任《通知》指出,今年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局之年,全力承担培训任务,对确立农广校的主体地位十分重要。各省级农广校一要加强自身学习,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农办财〔2014〕66号文件精神。并采取切实有效 相似文献
16.
17.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着力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农民教育培训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任务更加紧迫而繁重。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以下简称农广校)是公益性农民教育培训专门机构,经过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基本形成了中央、省、市、县四级建制农广校和乡村教学点五级办学体系,在我国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中发挥着主渠道作用。为全面提高新阶段农民教育培训服务能力,现就加快构建以农广校为基础依托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8.
19.
《江苏农村经济》2019,(12)
<正>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将农民技能素质提升作为一项基础工程、实事工程和民生工程,摆到重要位置,予以强力推进。全省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围绕乡村人才振兴,大力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着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现代农民队伍。以省级农民教育培训项目为抓手,依托各地农广校,面向普通小农户开展农业职业技能培训,每年培训16万人左右。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涉农专业大学生农业创业创新专题培训,每年培训1.5万人。以国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为抓手,依托12所涉农高等院校,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农业经理人培养等。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认定新型职业农民3.67万人,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有力的基础人才支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