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3.
5.
7.
8.
9.
<产品质量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为此,作为质量监督部门,除了建立质量责任制和打假责任制,加大监督力度和严格执法以外,企业充分运用防伪技术,从措施上把住关卡不可缺少.这已为许多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明. 相似文献
10.
11.
12.
14.
15.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