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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所得税优惠可以归纳为税基武减免税优惠、税率武减免税优惠和税额武减免税优惠。分析企业所得税优惠类型,可以使纳税人更好地掌握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达到节税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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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优惠浅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税收优惠是指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对某一部分特定企业和课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一种措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优惠政策,实行了“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新所得税法通过对税收优惠政策做出重大调整有效改变企业间税负不平的现象,其实施给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体系带来较大的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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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将促进对内、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合理化,使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环节从单纯偏重结果的税后优惠环节调整为结果与过程并重、税后优惠与税前优惠相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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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合并前的所得税法相比,主要内容之一是统一税收优惠政策,放宽了成本费用的扣除标准和范围,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企业基本处于公平竞争的平台,在这一平台上,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重点应从用足用活税收优惠,转变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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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该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税法统一了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起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的基本框架。 相似文献
6.
何富队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3):6-7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2007年3月16日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这部法律草案参照国际通行做法,体现了“四个统一”,即内资企业、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新税法虽然对小企业实施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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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是指国家对境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征收的一个税种。它是政府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是纳税人企业的一项重要税收支出。国家在近期实施了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纳税人、税率、扣除、税收优惠等方面与现行内、外资税法之间有着较大的差异.正因为它的差异,产生了企业所得税新的筹划空间。 相似文献
8.
江苏南京高淳县中小企业局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3):9-9
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企业所得税法体现了“四个统一”:内资、外资企业统一适用;统一并适当降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企业所得税是纳税人税收负担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平竞争、公平税负要求各类企业的所得税在税率、税基计算确定、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新企业所得税法通过前,虽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同为33%,但实际税负却不同,突出表现在对外资企业的减免税优惠较多,对外资企业的税前扣除比较完善,使内资企业税负高出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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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外资企业以优惠于内资企业的税收待遇,曾作为改革开放初期吸引外资的一项重要政策,在加快中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这种内外有别的税收制度,大致涉及企业所得税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10.
李小青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2):53-54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
新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适用的税率、税前扣除标准乃至各种税收优惠措施,实行了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无差别待遇,促进了平等竞争机制的形成。新所得税法与原企业所得税条例比较,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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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税收优惠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 相似文献
12.
企业所得税是获利企业的一项重要税费支出,获利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成为企业合理避税的重点。文章提出利用企业对固定资产取得时的计价以及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选择,以及对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使企业获得所得税税收优惠,为企业增加效益 相似文献
13.
林雪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6):62-63
新所得税法中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最大区别在于: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从税制原理上就不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免税收入则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组成部分,按照税制原理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和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因此,不征税收入不属于税收优惠,而免税收入则属于税收优惠。 相似文献
14.
王艳丽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6):53-5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税法不仅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统一,而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间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要求,对原税收优惠政策进行适当的调整,调整为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的税收格局。在新的税法条件下,企业如何利用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来进行合理的纳税筹划成为企业关注和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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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张敏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7):51-52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能否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由企业的整体税收和获利能力决定。企业开展的各项经营活动存在着课征税种差异、课税范围不同、税率高低不一和税收优惠的差别。企业分立可以成为降低企业整体税负水平的一种有效的财务决策和战略调整行为,为纳税筹划提供了相应的筹划空间,主要体现在企业所得税和流转税中的增值税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17.
新的企业所得税制实施后,国家为鼓励和扶持一些行业及地区经济发展,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又以给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居多,如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业、卫生业等行业性优惠, 相似文献
18.
李勇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2):5-6
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顺利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精神体现在:“四个统一、两个过渡”,即统一税法并适用于所有内、外资企业,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政策,建立“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对部分特定区域实行过渡性优惠政策,对享受法定税收优惠的老企业实行过渡措施。《企业所得税法》已于2008年1月113正式实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这意味着与以前相比,民营企业所上交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所下降。所得税筹划在会计核算中显的更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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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过渡优惠政策的规定
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一》)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原享受低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在新税法施行后5年内逐步过渡到法定税率。其中:享受企业所得税15%税率的企业,2008年按18%税率执行,2009年按20%税率执行,2010年按22%税率执行,2011年按24%税率执行,2012年按25%税率执行;原执行24%税率的企业,2008年起按25%税率执行。而原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定期减免税优惠的企业,新税法施行后继续按原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优惠办法及年限享受至期满为止,但因未获利而尚未享受税收优惠的,其优惠期限从2008年度起计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