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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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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上存在差异,包括总公司将货物移送分公司销售等,均为增值税的视同销则视同销售行为.将货物出售行为.对于货物在同一法人实体内部的转移,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不再作为视同销售行为,不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除此之外都作为所得税的视同销售.本文将视同销售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的差别一同作了全面的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2.
本文通过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关于视同销售的税收规定,结合新会计准则对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并以举例的形式介绍了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与会计处理的异同,有利于更好的理解与处理实际工作中出现的视同销售行为.  相似文献   

3.
在增值税法和所得税法中,只将货物用于捐赠、职工福利及分配利润三项行为列为两者共同的视同销售行为,既需要缴纳增值税又需要缴纳所得税。但在实务中,被同时认定为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和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的情况却远超过上述三项行为。本文分析了增值税和所得税关于视同销售行为的规定存在不协调的问题,并提出了两种税法相互协调的对策。  相似文献   

4.
王国付 《财会月刊》2008,(12):45-46
在增值税法和所得税法中,只将货物用于捐赠、职工福利及分配利润三项行为列为两者共同的视同销售行为,既需要缴纳增值税又需要缴纳所得税。但在实务中,被同时认定为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和所得税视同销售行为的情况却远超过上述三项行为。本文分析了增值税和所得税关于视同销售行为的规定存在不协调的问题,并提出了两种税法相互协调的对策。  相似文献   

5.
视同销售行为是指转让货物和提供劳务的行为不具备销售的基本条件,但从税源角度,应视为销售业务交纳相应税费。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分别对视同销售行为做出规定,但两者口径不同,对视同销售的规定并不完全相同。另外,增值税暂行条例对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的相关规定,使初学者在  相似文献   

6.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对八种视同销售行为在征税时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但对于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上的处理,是确认为收入,还是不确认收入而按产品成本结转,新会计准则对此未做明确规定,致使在很多教  相似文献   

7.
一、视同销售行为的含义 视同销售行为,全称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意为其不同于一般销售,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原因是该种行为大多数并没有给企业带来直接的现金流入,也不符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只是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  相似文献   

8.
根据我国增值税、消费税相关税法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视同销售行为,应计算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对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核算实务中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本文对视同销售行为是否应作销售处理及如何结转成本谈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9.
裴玉  梁鑫 《财会月刊》2013,(9):64-67
本文通过对与视同销售有关的法律法规的阐述,并结合视同销售的相关业务,对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业务进行了全面分析,指出各税种视同销售业务的异同,结合会计准则探讨了其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0.
在会计核算中,经常涉及到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核算问题。比如,有些经济业务可能涉及到应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有些经济业务按照会计核算要求不确认收入可按成本转账,但税法要求视同销售处理;有些企业将购进的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非生产经营项目。这些经济项目都涉及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的问题。但在实务中有的企业经常混淆进项税额转出和视同销售行为的界限,造成会计处理错误,导致少缴或不缴增值税的现象。乡镇企业中此种情况也比较多。本文对两者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区别和界限作些探析。一、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  相似文献   

11.
孙永松 《四川会计》2003,(10):24-25
一、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了以下几种视同销售行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这些视同销售行为,按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按《企业会计制度》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但在所得税收入的确认上《企业会计制度》与税法却不…  相似文献   

12.
屈中标 《会计之友》2009,(17):66-67
特殊行为包括兼营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和视同销售行为等。本文在2009年增值税转型的基础上,从兼营行为、视同销售等方面进行税务筹划研究。  相似文献   

13.
郭志华 《财会月刊》2010,(12):41-43
本文梳理了增值税法和所得税法对视同销售行为的相关规定,归纳了增值税法和所得税法关于视同销售行为规定不协调之处,并分析了对两者进行协调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协调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行为提出了相应的意见。  相似文献   

14.
石玮 《财务与会计》2015,(12):47-49
视同销售通常是指在企业所得税中需要确认收入而会计中无需确认收入的情形,涉及企业各种类型的资产。由于税法和会计确认收入的原则不同,导致在部分特殊资产处置过程中会计和税法处理不同,从而成为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调整事项。对视同销售行为的调整不仅涉及到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的调整,部分情况下还会涉及到相关期间费用的调整。2014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本文通过探讨视同销售行为在新修订所得税申报表中的体现,分析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在视同销售调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依法交纳增值税。  相似文献   

16.
本文梳理了增值税法和所得税法对视同销售行为的相关规定,归纳了增值税法和所得税法关于视同销售行为规定不协调之处,并分析了对两者进行协调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协调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行为提出了相应的意见。  相似文献   

17.
视同销售货物应纳增值税的会计处理,目前有两种错误做法:一是凡税法规定的八种视同销售行为,都开具销售发票,通过销售收入处理;另一种则对不形成销售行为业务全部按成本价结转,不考虑应缴纳的增值税。笔者对此谈些认识。  相似文献   

18.
视同销售行为按照税法规定均应计算并缴纳增值税。但是,这些视同销售行为在会计上是否做销售业务处理,则取决于这些业务是否符合会计准则中收入确认的全部条件。按照这一标准,可将视同销售业务分为确认为收入的视同销售业务和不确认为收入的视同销售业务,分别采用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9.
增值税视同销售会计处理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增值税视同销售是与一般意义上的正常销售有所区别的货物销售行为,我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列举了8种视同销售货物行为:(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通常将以下2种销售行为也归类为增值税视同销售:(9)以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偿债;(10)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换入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以上10种视同销售行为,从纳税的角度应作为销售货物需缴纳增值税,同时计算交纳所得税。对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并没有统一规定,目前实务上对该业务主要有两种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20.
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会计处理例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视同销售行为是一种特殊的销售行为,是在税收的角度为了计税的需要将其“视同销售”。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的八种行为,属于视同销售货物。此外,新会计准则对销售收入的确认也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税法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需要按税法要求及时确认销售实现并计算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会计方面是否需要确认收入,要看其是否满足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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