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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某地工商机关根据商标注册人的投诉,对涉嫌侵权人进行调查,经查实,侵权事实成立,工商机关遂对侵权物品进行了异地扣押。但在该案尚未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前,侵权人与被侵权人对该案自行进行了协商解决,并达成协议,即被侵权人不再追究侵权人的任何民事责任。那么此案是否可以终结?  相似文献   

2.
李燕蓉 《中华商标》2013,(12):51-59
要旨:考虑到知识产权损害赔偿举证难、卖际证明的损害往往少于实际发生的损害等特殊性,为加大知识产权赔偿力度,可以加强裁量性损害赔偿的适用,对于权利人在诉讼中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被控侵权人侵权的主观恶意明显,侵权时间长、范围广、获利巨大,远远超过权利人的索赔请求的,人民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额时,可以酌情确定赔偿数额。对被控侵权人的商标侵权行为,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进行过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民法通则》、《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侵权情节严重,获利巨大的侵权人采取民事制裁措施。  相似文献   

3.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对属于听证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如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依法听取听证参加人(涉嫌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案件调查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的程序。  相似文献   

4.
目前在商标侵权诉讼中,涉及侵权赔偿额的问题愈来愈引起各方关注,权利人渴望侵权人为其所侵权行为付出更大的代价,从而以儆效尤;侵权人希望自己在合理范围内尽可能的少承担赔偿数额。仅就这几年商标侵权赔偿额的总体趋势而言,赔偿数额节节攀升是一个不争的事实。2007年2月,  相似文献   

5.
正某地工商机关根据商标注册人的投诉,对涉嫌侵权人进行调查,经查实,侵权人侵权事实成立,工商机关遂对侵权物品进行了异地扣押。但在该案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前,侵权人与被侵权人自行进行了协商解决,并达成协议,被侵权人不再追究侵权人的任何民事责任。那么此案是否可以终结呢?通观我国《商标法》的立法宗旨和理念,商  相似文献   

6.
最近,吉林省与广东省工商局联手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正韩参茸有限责任公司与茂港正韩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联合生产的侵犯新开河驰名商标专用权商品——正山开河人参,在广东省茂名市进行了扣押封存。被异地扣押封存的正山开河人参74件,约合350公斤,非法经营额20万元,另收  相似文献   

7.
商标权保护问题的核心,就是被控侵权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以及构成侵权后如何追究法律责任。而判断是否构成侵权一方面要从商标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来认定,另一方面则要看被控侵权行为是否存在正当的抗辩理由,从而否定其行为的违法性。商标的合理使用即是阻却被控侵权行为违法性的抗辩理由。本文所要评析的“BIOFRESH”和“水鸟被“纠纷案正是两起涉及商标合理使用的典型案例。  相似文献   

8.
徐磊 《中华商标》2010,(11):44-45
商标侵权案件中的"主观因素"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对侵权人(通常为商品的制造商、销售商,服务的提供商)主观恶意的判断以及在判断商标是否构成侵权时所考量的消费者主观上的“误认”、“混淆”与否。商标侵权中的主观因素是侵权认定中的难点,  相似文献   

9.
郭军涛 《中华商标》2013,(11):41-47
所谓“厂家鉴定结论”是指在商标侵权案件中,涉案产品生产厂家对涉嫌侵权商品及其商标标识的真假或来源进行确认所形成的一类特殊证据。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厂家鉴定结论”由涉案商品相关的合法生产厂家作出,其在案件中充当了“运动员与裁判员”双重身份。鉴于商品特性及市场经济的竞争逐利性,“厂家鉴定结论”并非一定或总是靠得住;但它却是商标侵权案件的争议焦点,其蕴含的商标权实质及保护范围、举证责任与证据认定、当事人权利平衡等重要法律问题,值得对此予以特别的关注和研讨。  相似文献   

10.
商标“窃权”贻害无穷 窃者,偷盗也。商标“窃权”行为,顾名思义,系指以非法占有他人智慧劳动成果为目的,乘人不备,采取类似于偷盗的手段,将本来应当属于他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窃为己有。商标“窃权”行为并非现行商标法所述的商标侵权行为,因为商标侵权行为中的被侵权人已经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的归属是无可争议的,商标侵权人只是通过非法使用他人商标,或者通过其他手段,给他人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  相似文献   

11.
徐磊 《中华商标》2010,(9):63-64
商标侵权案件中的“主观因素”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对侵权人(通常为商品的制造商、销售商,服务的提供商)主观恶意的判断以及在判断商标是否构成侵权时所考量的消费者主观上的“误认”、“混淆”与否。商标侵权中的主观因素是侵权认定中的难点,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作为一名长期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律师,以下,我将就“主观因素”所涉及的两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分析与探讨。  相似文献   

12.
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制约着社会的发展和进行,还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水平以及生存环境,针对损害生态环境的侵权人要进行法律责任追究,才能警示并提醒人们要有保护环境的意识,但是目前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还存在一些问题,文章将展开分析和探究,同时提出相应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机制的策略。  相似文献   

13.
高荣林 《中华商标》2008,(12):42-43
商标的正确使用对于商标权人来说非常重要。在美国,商标的使用是获得商标权的前提。我国商标法虽未做出如此规定,但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也会构成商标撤销的理由。商标的正确使用能够保持商标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最基本的功能,有助于商标潜在的第二含义的成长,能够有力反击侵权人的抗辩,使商标权人在商标侵权案中既可申请禁令救济又可要求损害赔偿。另外,  相似文献   

14.
李弟平 《中华商标》2008,(11):38-39
一、涉外商标案件取证难 在处理涉外商标案件实践中,工商执行人员经常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特别是当主动查处一些涉外商标侵权案件时,由于商标权利人在国外,往往很难联系到该权利人进行调查取证;并且,在现行体制下,我们也很难有经费、时间和精力到国外去寻找权利人进行取证。即使涉外商标权利人同意提供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给我们,也需要有关大使馆认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5.
陶钧 《中华商标》2014,(9):38-44
要旨:虽然我国商标法并未明确规定“权利用尽”规则,但是其作为一项重要的商标权限制制度,无论是在市场流通领域,还是商标侵权判定中均有重要意义。在侵犯商标权纠纷中,若被控侵权人能够证明其所售商品来自于商标权人或被许可人.且其商业宣传及营销方式符合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并未对注册商标的商誉产生负面、消极的影响,亦未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在此情形下,被控侵权人的相关行为不应认定构成侵害商标权。  相似文献   

16.
2013年《商标法》的重大修改之一是对商标侵权判断标准的调整,第57条第2项在原本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商品相同或类似"标准的基础上引入了独立的"混淆可能性"。因此,我国传统商标实践中采用的包含混淆可能性的主观的商标近似概念必须重新界定,即需将混淆可能性从商标近似的概念中剥离出来,使传统的主观的商标近似转变为客观的商标近似,与此相适应,传统商标实践中的判断商标近似的规则和方法也需要重新确定。  相似文献   

17.
正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如何在国际贸易中加强对商标的保护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议题。商标的边境保护措施成为商标保护的重要手段,对国际贸易的影响越来越大。在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给经济带来迅速增长的同时,侵犯商标权的非法货物贸易也明显增多,正常的国际贸易受到了大量出现的侵权货物贸易的巨大冲击,实施有效的商标边境保护措施正逐渐成为各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8.
夏扬 《中华商标》2011,(4):52-54
未经授权使用同样或类似的商标,可能会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的混淆,因此会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这是商标侵权的基本理论。随着市场竞争的发展以及商标种类的日益多样化,可能构成商标侵权的方式也日益增多,商标侵权理论需加以发展以适应这种变化。加拿大最近的一则商标侵权案例在这方面给了我们一些启示。  相似文献   

19.
孙骁勇 《中华商标》2011,(10):71-72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在现行《商标法》中定性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主要基于"无过错责任"的认定,即商标侵权人无论是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只要侵害行为发生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取消了"主观过错"的认定要件。但在刑责追究中,侵权当事人主观过错,  相似文献   

20.
华鹰 《中华商标》2002,(4):21-22
临时禁令是在侵权诉讼前应商标权人的请求,由法院作出的迫使侵权人停止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侵权行为,从而对商标权人的权益进行有效保护的措施。其目的是防止侵权行为的预期发生或侵权行为的重复给权利人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保护当事人正当权益。诉前临时禁令在商标侵权诉讼中扮演重要角色。我国原商标法并没有规定法院可以在诉讼前采取临时禁令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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