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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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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情概述 案件A张某与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试用期为1个月,自2008年3月1日至3月31日,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并未约定试用期后的工资数额。张某在公司工作到2008年4月30日,在离职结算工资时公司为张某结算了2008年4月工资1200元。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 2005年7月18日,我与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05年7月18日至2006年7月17日,工资为5000元/月;其中试用期自2005年7月18日至2005年9月18日;试用期间工资为:3500元/月。2005年9月16日,公司通知我说,由于双方劳动合同处于试用期,因此公司享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要求与我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关系吗?另外,我可以要求该公司给付经济补偿吗?  相似文献   

3.
[案例]张某2014年1月1日入职于某制衣公司,双方于入职当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试用期一个月,工作岗位为品牌导购.试用期间工资每月900元,转正后工资每月1200元.2014年7月31日,张某被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其向该制衣公司提出工资过低,不符合法律规定,但该制衣公司不予理睬.因此张某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请求:(1)要求该制衣公司支付其试用期工资差额780元;(2)要求该制衣公司支付其转正后工资差额480元.该制衣公司辩称:张某的工资数额为双方协商一致后的约定,且签有劳动合同书,因此张某的请求无法律依据,请求仲裁庭依法驳回.  相似文献   

4.
贾某于2012年9月至上海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一份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税前工资每月4750元.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但贾某并未离职.2014年8月,该公司通知贾某马上到人事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贾某表示不会签署文件材料.数日后,公司再次通知贾某.因贾某未予回复,该公司于当日解除与贾某的劳动关系,并向贾某邮寄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相似文献   

5.
案情回顾 李某于2008年11月17日入职C公司,双方签订了有效期至2011年11月16日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规定李某工作岗位为出纳,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80元。2009年1月12日C公司通知李某解除劳动合同,支付李某工资至2009年2月6日。  相似文献   

6.
历菲 《人力资源》2017,(5):55-57
劳动合同期限不可小觑 基本案情: 2015年10月8日,高某进入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2015年10月8日至2016年1月7日,并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2015年11月30日,该公司以高某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不符合公司要求,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高某实际工作至2015年11月30日,工资结算至2015年10月31日.于是2015年12月3日,高某向上海市徐汇区劳动争议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该公司:(1)自2015年12月1日起恢复双方劳动关系;(2)按每月4500元标准支付自2015年12月3日起至劳动关系实际恢复之日止的工资.  相似文献   

7.
殷花 《人力资源》2022,(1):36-38
周某于2005年2月入职湖北三九长江实业公司(以下简称"三九公司"),该公司于2013年1月7日变更企业名称为东江公司.2010年5月26日,周某又到古隆中公司工作,双方于2010年5月26日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2011年5月25日,双方再次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011年5月26日至2014年9月25日.周某在古隆中公司工作至2013年4月,该公司为周某缴纳了2010年6月至2013年4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周某2013年3月的工资系九生堂公司向其发放.  相似文献   

8.
Q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2012年4月入职,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过调查,该员工从2014年10月起多次提供虚假病历骗取病假.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提供虚假证明属严重违纪,遂向员工发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该员工不服,要求我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请问,我公司处理该员工的做法合法么?  相似文献   

9.
案情简介 赵某于2008年4月来到北京某印刷厂工作,双方签订了两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1300元/月.2008年底,印刷厂进行年度总结考核,赵某因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超过30次,被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2009年1月,印刷厂对赵某的工作岗位进行了调整.2009年6月,印刷厂进行半年度考核,赵某再次被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向赵某发出书面通知,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0.
穆忱 《人力资源》2013,(6):66-67
2010年4月,王某被某公司聘用为消防安全负责人,双方于同年4月1日签订了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期限从2010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而王某却继续留在该用人单位工作。2013年3月12日,王某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双方协商  相似文献   

11.
【案情】 王某于2008年4月3日入职北京某技术有限公司,双方于当日签订了《劳动协议书》,约定公司聘请王某担任生产技术负责人,王某每月工资1万元,手机费300元,双方对于劳动合同期限未作约定。2009年4月,王某向公司所在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相似文献   

12.
范斌 《人力资源》2006,(10):62-64
案情简介 2004年3月,安某到某快递公司工作,与该公司签订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从2004年8月开始,因该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安某9月和10月的工资共计1600元整,11月起,该公司按照合同的约定正常支付了以后的工资,但9月和10月的工资一直未付.安某为人老实,认为公司渡过难关后,自然会还给他拖欠的工资,因此,也未索要.2005年3月,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2005年8月,安某多次向快递公司索要拖欠的工资,该公司均拒绝支付.无奈之下,安某申请了劳动争议仲裁.  相似文献   

13.
案例2010年10月,王某被某工贸公司负责人林某聘为公司业务经理,签订了1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月工资8000元。2011年1月11日,林某口头告知王某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王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违法,于当月26日提请了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裁决: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支付2011年1月26日至裁决之日的工资。  相似文献   

14.
周嫣 《人力资源》2016,(5):64-66
2010年1月,张某与某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被派遣至某公司担任电焊工,双方签订最后一期劳动合同的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2014年1月13日,该劳务公司与张某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前,张某提出安排其进行离职体检,劳务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承诺签订协议后才能安排张某体检,但却在协议签订第二天反悔.2014年4月,张某被诊断为电焊工尘肺一期,2014年12月10日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职业病致残程度七级,张某要求恢复与某劳务公司的劳动关系,而劳务公司以双方已自愿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为由拒绝了张某的要求.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我的一位朋友在2004年3月15日与一家公司(非国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1、试用期为两个月,自2004年3月15日至2004年5月14日;2、合同期限为两年,自2004年5月15日至2006年5月14日。2006年2月20日,该公司书面通知我朋友:1、公司将于2006年3月20日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请务必尽快公司办理离职手续;2、为随时能取得联系,保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将暂时扣除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三个月后另行发放,个人档案暂缓三个月转出;3、由于公司在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时已经履行提前三十日告知的法律义务,因此不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相似文献   

16.
段海燕 《中国审计》2003,(11):40-41
案情介绍:1998年5月11日,王先生与公司(国有企业)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对王先生的职位(工种)未作约定。王先生先后任该公司广告业务员、财务出纳员。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再续订劳动合同,但是,王先生仍在该公司工作,并于2001年2月升任财务部副经理。2001年6月,公司在财务检查中发现了王先生数次违反财务规定越权审批支出资金,于是,公司经理直接通知财务部扣发了其当月工资1000元,并于2001年7月5日作出了撤销职务,调换工作岗位的决定。王先生对其工资被扣不知缘故,认为公司无故扣发了其工资,深感气愤。2001年7月6日,王先生收到撤职及调岗通知书后,对相关事实的认定及处理决定更是难以接受,当即向公司经理提出“你开除我吧”,并要求公司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公司认为,对王先生作出的处罚仅仅是想起到教育的作用,无意与之解除劳动关系。因此,对于王先生的要求明确答复“不同意”。随即,王先生不再到公司上班,并于2001年9月3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仲裁请求为:(1)退还被无故克扣的工资1000元,并给付相当于扣发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2)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并给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相似文献   

17.
2010年3月15日,某公司职工王某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主张依法支付其二倍工资。王某自称2006年到公司工作,公司不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0年2月将其解雇。公司应当另行支付2008年2月至2008年12月间一倍的工资。公司答辩称,当时由于双方守法意识  相似文献   

18.
正案例胡某于2010年4月1日到江苏省某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上班,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2000元/月。2011年1月2日,胡某因患慢性胰腺炎住院治疗,并请病假3个月,公司予以批准并每月支付其病假工资。2011年4月4日,胡某到公司上班,两天后,胡某自感身体不适,便擅自回家休息,之后不再上班。2011年12月22日,胡某又回到公司要求上班,公司以与胡某的劳动关系已自动解除为由,拒绝其上班请求。2012年2月5日,胡某向劳动人事争议  相似文献   

19.
1994年6月29日,某医院院长与该院职工韩某签订了一份《医疗药剂科承包合同书》,合同期限自1994年6月29日至1995年6月29日。合同规定:承包期内,该科人员的工资、一切补助、奖金均由承包者负责。合同签订后,双方进行了移交手续,尔后韩某进行经营管理。1995年4月,该院变更了法定代表人,该院向其主管部门请示终止与韩某的承包合同得到同意后,遂于同年4月5日通知韩某合同终止。随之出现了该科人员文某等11人的同年3月份的工资该由谁支付的问题。院方称1995年3月份属合同承包期内,其工资应由承包者负责;而韩某认为院方擅自单方违约(法院也判决认定医院违约)终止合同给承包人造成了经济损失而造成工资无法支付,该科人员3月份工资应由院方承担。申诉人文某等5人系该医院工人,黄某等6人为该院干部。他们多次要求承包人支付工资,但均得不到  相似文献   

20.
陈小姐于2004年4月底进入某传动带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2004年5月10日至2007年5月9日,实行计件工资。2005年2月1日,陈小姐向用人单位表示因公司拖欠其工资不愿继续在公司上班并要求公司付清所欠工资,劳资双方产生争议争执不下。2005年2月18日,陈小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称自己从2004年4月底工作以来只领到了5月、8月、9月三个月的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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