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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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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代销业务中,一些受托方虽然和委托方签订了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代销合同,但往往在实际代销时又单方面加价销售,造成代销行为既非收取手续费方式又非视同买断方式,不仅无法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常规程序进行会计处理,而且在税收问题上也容易产生分歧。有一种观点认为,受托方单方面加价销售代销货物的加价部分需缴纳营业税,即受托方计缴营业税的计税依据除了代销合同所约定的代销手续费以外,还要加上自行加价的部分。其理由是:根据营业税税法规定,计算营业税的营业额应包括经营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加价代销本质上仍属于代销业…  相似文献   

2.
代销货物是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一项特殊应税业务。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及销售代销货物均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即委托双方均应计算缴纳增值税: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的规定,纳税人因受托代购代销货物收取的手续费应按服务业中的“代理业”计算缴纳营业税。由此可见.代销货物既涉及增值税的计算,又涉及营业税的计算。但是,由于代销货物关系到委托双方的纳税计算.  相似文献   

3.
案例:某洗衣机生产企业2007年委托某大型超市代销洗衣机,产品单位成本为1500元。根据代销协议,受托方可采取三种不同的代销方式,具体代销方案如下:[第一段]  相似文献   

4.
199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会计》辅导教材第349页有这样一例:19×2年1月1日,A企业委托B企业代销一批商品,商品实际成本80万元,代销价格1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额)。2月3日A企业收到B企业的代销清单,受托代销商品已全部销售,B企业按受托代销商品价格的5%收取手续费。该批商品的增值税率为17%。A企业于2月10日收到代销货款。A企业作如下会计处理。第一,发出商品时:借:委托代销商品800,000贷:库存商品800,000借:应收帐款———应收销项税额170,000贷:应交税金—…  相似文献   

5.
商业会计代销商品是指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理其销售商品。企业在收到代销商品时,并不取得商品资产的所有权,在受托代销商品销售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代销商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视同买断方式,即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贷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和协议价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这种代销方式可看作企业自购自销。另一种是收取手续费方式,即受托方通常应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不得自行改变售价,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代销手续费。笔者仅就商业批发企业、零售企业发生这两种代销业务时核算上的区别作简单地分析。  相似文献   

6.
<正> 近年来,工业品市场销售疲软,使代销商品大量增加。商品代销对商业企业好处多:工商直接见面,减少流通环节,降低了成本费用;实行销后付款,不占用商店资金,节约利息支出;滞销商品可退货,避免商品积压的后顾之忧;降低商业企业资金占用,提高经济效益,减少经营风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代销商品过滥,商业信用膨胀。代销商品是工业部门为打开新产品销路或处理积压产品而与商业部门形成的促销形式。但近两年来,商业部门对能销产品尽量代销,一些工业企业为了不失去市场,不得不将正常经销的产品让商业部门代销,致使代销的比重和范围不断扩大。据对我省30家国营商业企业调查,代销商品占库存商品比重大多已上升到30%左右,部分企业达到50—65%。代销商品中,属于正常经销的占一半以上。  相似文献   

7.
为了更好的适应基金代销业务发展的需要,总行决定于5月9日日终后对全行开放式基金代销系统进行升级切换。为了确保我行系统升级切换的顺利进行,使每个代销网点操作人员掌握新系统的操作规则,省分行于5月8日上午采取视频培训方式举办了全省开放式基金代销新系统推广视频培训班。  相似文献   

8.
委托与受托代销货物的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代销,是指受托方按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委托方的货物,并收取手续费的经营活动。通常双方必须签订代销协议,载明代销商品名称、数量、价格、手续赞、结算时间、结算方式、保管商品责任等。代销方式主要有两种形式:(1)收取手续费形式。……  相似文献   

9.
黄球安 《理财》2001,(8):25-26
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收入》(以下简称收入准则)明确具体规定了收入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与核算方法,与以往的行业会计制度比较,更加合理、规范,但对特殊销售业务──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有不妥之处,因此,收入准则虽已进入实施阶段,但对代销商品如何核算,争议仍然存在,理论上远未达成共识,给会计实务造成不便,对此仍有探讨与完善的必要。一、关于委托方委托代销的会计处理收入准则对视同买断委托代销业务的会计处理如下:1.将代销商品发交受托方借:委托代销商品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单位报来代销清单 借:应…  相似文献   

10.
叶绿君  郑洪 《财政监督》2005,(11):63-63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收到受托代销商品时,借记“受托代销商品”科目,贷记“代销商品款”科目,并在编制会计报表的存货项目时,将“受托代销商品”与“代销商品款”进行抵减。原《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如有受托为其他单位代销期末余额,不包括在企业存货的商品、产品,应根据备查科目的记录,在本表下端附注中注明受托代销商品的之内。尽管上述两种制度所规定的做法存在显著差异,但因《企业会计制度》的颁布淘汰并废除了原《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在实务处理中不存在制度矛盾之处。通过对《企业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受托代销商品核算方法进行理论分析,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令人深思,本文对此探讨,为制度的改进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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