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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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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针对我国公司法中董事忠实义务制度存在的问题,本文在借鉴国外相关立法规定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司法中董事忠实义务制度的立法建议:完善董事忠实义务,完善董事竞业禁止后契约义务和完善自我交易制度.  相似文献   

2.
2005年,我国新《公司法》正式引入"公司机会原则",但由于历史原因,《公司法》中有关董事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尚不能完全适应公司发展实践的需要,因此,确有必要通过对公司机会规则的研究,对《公司法》相关内容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3.
李金惠 《商业科技》2009,(19):25-25
2005年,我国新《公司法》正式引入“公司机会原则”,但由于历史原因,《公司法》中有关董事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尚不能完全适应公司发展实践的需要,因此,确有必要通过对公司机会规则的研究,对《公司法》相关内容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4.
关云芝 《商》2014,(44):231-231
股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是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特征,但是面临着公司董事权力过大的弊端,因此《公司法》设立了董事竞业禁止制度,但是该制度在实际运行中却面临着时间、地城、董事责任规定不健全的问题,本文通过对董事竞业禁止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使该制度能够发挥到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5.
董事的离任义务是相对于在任义务而言的,是指董事离任以后应当承担的义务。董事离任义务的前提是董事曾经担任公司董事这一职务,也即曾经被赋予在任义务,与在任义务是前后相继的关系。董事的离任义务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利益而对董事离任后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的限制和约束。  相似文献   

6.
应把监事纳入法定的竞业禁止主体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哲  谷永芬 《商业研究》2002,(11):119-121
将竞业禁止主体限定为董事和经理,是我国《公司法》的一大缺陷。监事也存在着从事竞业行为的可能性,而现行《公司法》对监事义务的设定难以起到抑制监事竞业行为的作用。因此必须以法定的形式对监事课以不竞业义务。  相似文献   

7.
刘哲  谷永芬 《商业研究》2002,(6):119-121
将竞业禁止主体限定为董事和经理,是我国《公司法》的一大缺陷。监事也存在着从事竞业行为的可能性,而现行《公司法》对监事义务的设定难以起到抑制监事竞业行为的作用,因此必须以法定的形式对监理课以不竞业义务。  相似文献   

8.
翁孙哲 《商业研究》2012,(10):105-112
公司董事义务基本构成是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由于董事会结构性偏见的存在,在董事群体之间相互形成一种认同感,从而导致董事作决策时没有从公司的最佳利益出发。但是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在应对董事会结构性偏见时存在局限,美国公司法实践中发展出董事的诚信义务来规制董事会结构性偏见。本文分析了董事诚信义务的发展逻辑以及董事诚信义务的经济学价值,并指出了我国公司法引进诚信义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9.
<正>公司董事的禁止竞业义务,是指公司董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得从事与其所任职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营业,也不得兼任与其任职公司相同或相类似营业的其他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等职的义务。我国《公司法》第61条第1款前段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  相似文献   

10.
康婷婷 《华商》2008,(16):90-90
与世界各国的公司立法相比较,我国上一部《公司法》对董事注意义务的规定几乎空白。新的《公司法》颁布以后,上述问题有所克服,但从总体上看,现行公司立法中董事注意义务的缺位现象是显见。希望通过本文董事注意义务的分析与整理,能对公司法中董事注意义务的问题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1.
许晓杰 《商》2014,(39):234-234
世界范围内竞业禁止制度的产生已有数百年的时间,但是我国由于多种原因的制约,竞业禁止制度的法律设置与西方国家仍存在一定的差距。研究并逐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竞业禁止制度,对于经济的稳健发展、社会的长足进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本文从公司法中的竞业禁止义务这一角度展开,在分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所具备的条件之基础上,指出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12.
<正>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8条明确规定了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在违反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给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失时理应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修订后的《公司法》也进一步明确了董事对公司的义务,违反义务  相似文献   

13.
董事注意义务与忠实义务一起构成了现代公司法上董事义务的二元结构,其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保证市场经济的高速、健康运行等方面有重要意义。我国法律对此的规定相对简单和粗糙,在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基础上加以完善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4.
李平  刘桂清 《商业研究》2004,(16):83-85
目前,我国关于董事忠实义务制度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公司法》中。董事忠实义务是防止董事滥用控制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我国公司法在董事忠实义务的立法方面存在诸多弊端,应该予以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15.
通过与域外经验的比较,本文发现我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义务的宣示性规定仅仅只是跬步之始,董事义务的理论基础、立法设计和司法干预之限度等核心问题在我国当下还有待完善,距离构建真正根植并服务于我国公司制度的董事义务法律体系还需千里之行。充盈立法规则、挖掘董事人性的多元价值支撑、发挥能动司法的规范续造功能是未来完善我国董事义务法律体系的可选路径。  相似文献   

16.
新颁布的《公司法》中明确规定了公司董事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但是关于勤勉义务的含义、内容与衡量标准、董事违反勤勉义务之责任限制问题并未涉及,使得该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本文拟对此问题作一些讨论,以资实践。  相似文献   

17.
竞业禁止是指禁止本公司的特定人员在职或离职后到他公司从事与本公司具有竞争关系的业务。竞业禁止可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在我国对应为公司法的竞业禁止与劳动法的竞业禁止。本文试从两者的区别和联系、转化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并就现行公司法竞业禁止制度之不足,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8.
独立董事制度虽然对我国公司治理方面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由于独立董事因可能承担过多的责任而导致其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因此,有必要完善现有的独立董事制度,通过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来分散和降低独立董事的职业风险,借以平衡独立董事的义务与利益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19.
公司董事在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设定的范围内享有广泛的经营管理权,但是权力必须伴随义务和责任,否则就会造成权力滥用。勤勉义务是董事义务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勤勉义务的产生既是实践发展的需要,也反映了经营者与公司的关系。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各国规定有所不同,但主要趋势是由过去的主观标准向客观标准发展。在英美实践过程中,则需要结合商业判断规则进行衡平考量。我国应尽快确立勤勉义务标准,防止公司法的规定流于空洞。  相似文献   

20.
公司法并未对争取溢价硬性规定为义务。有争议的是,董事行使权力进行摊派股份时,有责任争取可能卖得最佳价格。除非董事行为不轨,为自己或其同事谋取私利。否则,对于董事们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应视为渎职。公司为取得现金而分配股票时,公司章程规定除非股东无优先购股权,否则,公司通常必须首先向现有股东发售股票。向现有股东发售股票时,没有义务一定要卖得最好价格。——在优惠发行中,通常的发行惯例是将发行价格定得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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