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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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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尊梅 《活力》2005,(5):68-68
经济法体系应当由市场规制法和宏观调控法两大块所构成。许多学者已经认识到,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是经济法体系中的两个重要的、独立的亚部门法,有其自身独立存在的理由和价值,属于经济法的范畴,是经济法体系中不可或缺的。有的学者认为,中国入世将使宏观经济调控方面的法律上升为经济法体系的核心,竞争规制方面的法律降至次要地位;有的学者则持反对意见,认为调控与市场管理是分不开的,二者都是经济管理的手段,竞争法是市场管理最高级的法,入世后,竞争法应达到更高的境界。笔者认为,受入世的冲击和影响,今后经济法学界关于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研究的主要趋向不应是二者的地位孰轻孰重或谁是核心的问题,而应是基于二者的并重地位。探讨如何促进二者的协调发展。换言之,就是宏观调控法与市场规制法在现代经济法体系中共同发挥作用的关键是解决好二者的协调问题。  相似文献   

2.
经济法地住亦即经济法是否独立的法部门,在法学体系中是否具有重要作用,这是法学界常议的一个命题,本文重拾牙慧,考量我国经济法的历史与现状,检讨学者们对经济法地位的论述,提出确定法学部门独立性的第三标准,以论述我国经济法的独立地位。  相似文献   

3.
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法学研究和学习中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也是学习经济法首先要去解决的问题之一。理清两者之间的关系和各自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对于两者的研究有不同的角度,本文作者简单地从两者的相同性与不同点进行分析,揭示二者关系的实质。  相似文献   

4.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一直是法学界争论的焦点,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其实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明确经济法的概念,证明其独立性和重要性,并在理论和现实的基础上对相关部门法加以区分。本文谨从经济法的概念入手探求经济法的独立性,并在回顾经济法历史演进的基础上分析论证经济法历史上是重要的法律部门,而且现实仍是重要的法律部门,当然要更加明确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还须与相关的法律部门进行比较,最后以经济法的特殊性分析经济诉讼和经济审判。  相似文献   

5.
张楠 《企业导报》2012,(7):149-150
经济法的体系,一直是经济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可以说,和调整对象一样,经济法的体系也是把握经济法理论的关键所在。实际上,体系和调整对象有直接的内在联系,它比调整对象更为直观和具体。本文通过学界的关于经济法体系的学说,从经济法体系的概念入手,进而分析经济法体系的结构划分,最后探讨我国经济法体系的具体内容。  相似文献   

6.
会计法与审计法、统计法统称为"三计"法,是经济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法的重要基础法,但多年来为人们所忽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责任法律制度体系研究》以会计法为主进行研究,在研究模式上颇具新意,并提出了一些创新观点.  相似文献   

7.
经济法的地位问题一直是法学界争论的焦点,经济法的地位问题其实就是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明确经济法的概念,证明其独立性和重要性,并在理论和现实的基础上对相关部门法加以区分.本文谨从经济法的概念入手探求经济法的独立性,并在回顾经济法历史演进的基础上分析论证经济法历史上是重要的法律部门,而且现实仍是重要的法律部门,当然要更加明确经济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地位,还须与相关的法律部门进行比较,最后以经济法的特殊性分析经济诉讼和经济审判.  相似文献   

8.
经济法的价值问题研究作为经济法的基础性问题,是构建经济法体系的前提,因此需对经济法的价值进行深入研究。研究经济法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需要对法的价值这一基本问题进行相关分析和研究,经济法的核心价值具体涵盖公平和效率、社会整体利益、自由和正义及秩序。  相似文献   

9.
本文认为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则体系还是一种意义体系,在整个部门法的划分中,要看到不同法律规则背后孕育的价值体系和对人的关怀的不同进路,从而也决定了其方法.民法和商法,不管是立法上采分立还是合一,都不能消解二者在根本价值上的共同旨趣:至于经济法与商法,二者在价值取向完全不同,从而决定了具体制度设计的不同.  相似文献   

10.
董超 《企业导报》2012,(8):146-147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法、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法经济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两者之间互补既有差异又有联系。理清二者的关系有助于我国经济法与民法各自功能的充分发挥尤其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而经济法基本原则是经济法调整特定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准则,是经济法律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指导性要求与标准。但确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直是经济法理论的重要难题,学界对此也一直争论不止。因此确立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对健全经济法律体系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  相似文献   

12.
黄灿灿 《活力》2006,(5):176-176
一、根据专业调整教学内容 一般的经济法主要包括经济法基础知识、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等法律制度,包括的范围很广很杂。教师在教学中根据不同专业所需法律知识选取不同的体系和内容,对以上内容有增有减。在体系上有所突破。例如会计专业的学生,应当让他们了解会计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后果等。使他们在工作前就有忠于使命的责任感,所以会计法是他们必学的内容。于是就去掉了工业产权法、诉讼法、担保法。增加了会计法。针对不同专业选用不同的经济法体系和内容,使经济法更能满足不同专业学生的实际需要,节约了教学资源,增强教学的实用性。  相似文献   

13.
李雯秀 《河北企业》2024,(2):152-154
经济法责任作为经济学基础理论的重要内容,其独立性地位的保证与完善对于经济法学科理论的发展和成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从推进我国法制建设和经济法体系完善的角度出发,在分析经济法责任独立性概念的基础上,阐述经济法责任保持独立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表现形态,为完善我国经济法独立诉讼程序提出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4.
法行天下安     
搞市场经济的人们有一个共识,即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体系与法制体系同生共长、相辅相成。此乃中外之通理。这就要求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一刻也不能忽视或放松法制建设。重视和加强法制建设,立法与执法二者不可缺一。如果说立法做到有法可依是法制经济的必要前提的话,那么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就是法制经济的生命。古人云:法而不行,法非法也。有法可依是重要的,执法必严则更重要。法而不行,天下不宁。面对市场上到处充斥的假冒伪劣和坑蒙拐骗行为;面对社会上大量出现的违法者获利、守法者尴尬的现象;面对许多地方、部门和单位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  相似文献   

15.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是经济法学研究中的一个长期争论的基本理论问题,也是经济法基本理论的核心问题。任何一个法律部门都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经济法也不例外。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就是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经济法作为协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各类经济关系的重要的法律,其地位和作用是民法、行政法等部门法所无法包容和取代的。因此,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确定化、动态化和体系化构建,时经济法这一法律的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任何立法都会涉及立法价值问题。循环经济法的立法基本立法价值体现在统一循环经济的法律定义、解决现有循环经济立法存在的问题、指导地方发展循环经济的实践、引导和规范企业生产者责任延伸,其最终立法价值是实现可持续发展、转变经济增长模式和改变人们过度消费方式。实现循环经济法的立法价值,应当转变立法理念,构建循环经济法法律体系,建立健全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17.
单就其体系来说,产品质量法作为经济法的一块领地,似乎已成为所有经济法学者的共识。这样说的根据是现存几乎所有经济法课本及分论著述中无一例外地都将产品质量法收纳进来。而本文所要回答的问题也就是“为什么产品质量法毫无争议地归属于经济法?”  相似文献   

18.
探讨法的调整对象具有重要意义,人们判断一个法域是不是独立的法律部门,关键是看它有没有自己独特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对经济法也具有重要意义,他关系到经济法能不能成为一个法的独立的部门问题.实际上笔者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经济法的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为此,首先应当在明确经济法的概念的基础上探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相似文献   

19.
吕晓晨 《活力》2014,(22):65-65
经济法责任在整个经济法体系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近些年来一直有中外学者对其进行研究,讨论分析的重点也是在于其独立性上。对于经济法责任制度而言,大量的研究和分析对于保障经济法制度的建立有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经济法与商法的矛盾却不是很突出。作为调整商品经济关系的最重要的两个法律部门,商法和经济法都是为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具有本质上的亲缘性,从而决定了两者间的和谐互补关系。因此,整合经济法与商法的关系,超越传统部门法的羁束,构筑新时期的市场经济法秩序以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无疑已是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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