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土地财产权既是农民获得土地收益的保障,也是农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基础。解决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问题,不仅需要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上做实所有权主体,还需要用现代物权思想构建以"用益物权"为核心的土地财产权利体系,并建立相应的实施机制和治理机制来保证农民的土地财产权与所有权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同时也接受政府的土地用途管制。  相似文献   

2.
我国实行建设用地流转的"二元制",集体建设用地只能通过征收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才能进入市场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两种用益物权权能不平等,一方面导致国家垄断一级市场,进而滋生腐败;另一方面土地征收成本增加,集体建设用地出现隐性市场.使法律权威受到挑战.为了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实定法秩序和自生秩序的互动、对流,使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自觉守法,从用益物权公平性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成本效益角度分析,放松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管制是法律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3.
土地是农民的重要的财产,是农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以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物权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和维护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规定这些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然而近年来,随着农业结构调整、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加速的态势,由此而引发的纠纷和上访案件也是益增多。如何在坚持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的前提下,进一步搞活土地经营权,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已经成为当前农村工作中一个极其紧迫的问题  相似文献   

4.
我国《物权法》采纳了用益物权的概念,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产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定为一种用益物权,在权利内容上规定了可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村土地使用权用益物权法律性质的确定,使农村土地产权由"弱化"、"残缺"的使用权逐步走向私法物权意义上的财产权,这是一个重大的历史进步。进入21世纪,农村经济发展面临新的环境、新的形势和新的问题,农村土地产权制度面临许多新的挑战。新一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以赋予农村居民土地财产权和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权益为核心,就是要从法律上建立所有权和使用权制度,让土地用益物权成为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  相似文献   

5.
《经济师》2016,(11)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旨在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的现代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农地"三权分置"制度创新的核心是将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有效分离分置,农地经营权主体不再限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而解决我国土地流转具体操作中的瓶颈问题。受制于既有法律供给的不足,实践中"三权分置"权利边界模糊,权能的实现受限,需要准确界定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户承包权、经营权的关系,明确土地经营权用益物权性质。  相似文献   

6.
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土地权益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农村土地流转涉及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现有法律对上述问题的规定存在缺陷和空白。因此,需要完善法律、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7.
中国的农村、农业、农民问题最根本的还是土地问题,由于农村土地产权的模糊化,导致土地流转难、农业经营规模小,也为社会各方面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掠夺和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侵犯提供了方便。在当今中国,农民既没有作为主要生产资料的土地的所有权,也没有作为主要生活资料的房产的完全所有权。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核心是要保障农民的土地所有权。确立农民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观念,明确集体的范围,将集体土地量化给农民,建立体现农民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组织——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创新农村土地制度、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的首要措施。  相似文献   

8.
《经济师》2019,(6)
土地经营权流转产生经济效益,成为村民融资的重要渠道,但学界对"三权分置"权利构成与法律性质尚存在较多争议。通过理顺土地经营权的用益物权、债权与物权学说,得出土地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之结论。为了增强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性、凸显土地的融资担保功能以及构建新型的农业经营体系,在设立形式与融资方式时需要分为三个方面:订立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遵守合同设立生效与登记对抗原则、抵押或入股土地经营权。  相似文献   

9.
用益物权转让是我国经济领域之中的一个新问题,随着这一问题的出现和发展变化,需要有相应的法律制度进行规范和调整。用益物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应当由法律确认和保护,并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有效的行使。用益物权可以依法转让,其转让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有利于促进相关的经济活动。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财产权利的流转和交易过程中,相关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将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实行以来对我国经济建设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但也存在诸多尚需解决的问题.本文时现行农村集体所有权下农民承包经营权进行分析,认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下,存在主体错位、权能不全、主体的权利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等弊端.将农村集体改变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其不再享有农村土地所有权人的主体资格,通过不同环节确保农民对土地的保障权利和土地上的物权均得以各就其位,各自按照不同规则运行,以实现土地保障和土地交换价值.这是未来农村土地发展必经之路.  相似文献   

11.
现行农地产权制度与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存在诸多矛盾 ,如土地所有权主体不明、集体所有权名不副实、农民缺乏对土地独立、稳定和受保障的产权等。改革我国农地产权制度 ,可从界定农地产权、确立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规范土地产权界区、开展农地产权的市场化流转等几个方面入手 ,而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创新的目标模式较长时间内可以是土地股份合作制。  相似文献   

12.
土地用益物权流转的动力机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军民 《经济管理》2007,(20):83-86
土地用益物权的流转是土地权利变动的内在要求,是土地资源合理配置要求权利作相应变动的客观规律,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土地规模经营、土地市场机制规律和人地之间的矛盾运动,是构成土地用益物权合理流转的3大动力机制,正是这3种力量的作用,弥补了土地用益物权初始配置之不足,从而实现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最大化的目标。  相似文献   

13.
集体组织成员土地流转优先权是一种形成权。随着农地流转进程加快,组织成员主张、请求保护其优先权的要求日益强烈。文章着眼于促进农地合法有序流转,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对这一优先权的法律属性、表现形式、取得要件及适用中的相关问题展开深入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14.
刘期安 《经济师》2007,(10):87-88
2007年颁行的《物权法》未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使这个法律争点并未终结。文章在辨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上的诸种观点之后,得出结论为: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用益物权本身流转和允许其标的物即土地进行流转,属于两个不同法律行为范畴。所以目前允许有限制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乃不失为一种继续可行之操作模式。日后条件成熟时再就此修订法律或专门立法,才符合我国《立法法》规定的"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的科学立法精神。  相似文献   

15.
1.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及其权利内容。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农民集体共同拥有的产权性质,并确保土地的处置权不为集体管理者所独享,而是掌握在作为集体土地共同所有者的社区成员手中。明确区分经营管理权和所有权,界定村委会的职权范围。对超出村委会经营管理的职权范围的,如土地用途改变或交易等重大事项应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决策程序,召开全体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会议表决的方式,形成正式的合法生效的文件资料,让村民集体的所有者权利真正落到实处。2.建立与规范农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创新农地征用制度,让农村集体土地使用…  相似文献   

16.
陈丽芳 《当代经济》2009,(19):28-29
通过对河南许昌县邓庄乡的八个村进行的调查,我们发现.目前农村宅基地不论是否参与流转都会阻碍农村发展.要解决宅基地问题.促进农村发展,就必须在法律上赋予农民对宅基地的永久性用益物权.规范农村宅基地流转.最后,我们提出规范农村宅基地流转的操作设想.  相似文献   

17.
物权法的实施,为国家对使用国有资源的用益物权人课税,提供了法律基础。本文以国家课税的三个基础为逻辑起点,根据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原则和所有权与用益物权可分离的法理,阐述了我国对国有资源用益物权人课税的理论根据,并对我国准备开征的物业税的性质与功能定位,以及如何建立物业税的双重构架模式,笔者提出了基本观点和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土地开发权宜被界定为一项用益物权:从形式上看,土地开发权的客体为特定地块空间的容量;对特定地块的空间容量能够在法律上实现直接支配力和排他力,因此土地开发权符合用益物权的形式特征。从实质上看,土地开发权之用益物权定位不仅是拓展和深化土地权利体系的需要,而且亦是土地管理市场化改革实践的需要。土地开发权之用益物权定位能够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制资源,推动这一权利的法律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9.
我国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分配纠纷有多方面的表现,并各有其相应的原因.要解决该分配纠纷必须改造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在村集体组织与村民间合理分配土地补偿费,正确认定集体成员资格,及时采取有效的法律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20.
从产权角度出发解决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我国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繁多,其根本原因乃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产权制度残缺,产权流转不畅,农民的产权主体地位不明晰。本文提出要解决目前我国枉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诸多问题,关键在于创新土地产权制度,明确产权主体,建立土地产权交易市场,从法律上强化对集体土地产权的管理,朝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多元化的方向变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