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提单债权关系不同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制度。首先简单介绍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内容.通过证券关系理论和国际实践两个方面分析了应依提单来确定提单债权效力准据法,接着对提单债权关系的法律适用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将其分为两个部分,首先确定提单债权关系的法律适用位阶,然后针对提单背后具体的法律适用条款的效力及该条款的限制作了粗浅的分析。  相似文献   

2.
合同中的免除责任条款及限制责任条款为两种不同表现形式的条款,《合同法》第五十三条适用于免除责任条款,不适用于限制责任条款;合同当事人得依意思自治约定免除责任条款及限制责任条款,除法律明确规定无效的情形外,这种约定的效力需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3.
论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各国法律在承认其存在的基础上,又对格式条款的效力,特别是无效情形进行严格的规定。中国合同法也对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但不够完整,大体可以分为未成立的格式条款的无效和已成立的格式条款的无效这两种情形。与一般格式条款相比,中国合同法对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两种无效情形的规定不够清晰,对此进行探讨,并认为中国合同法的规定有助于在经济生活中矫正不公平格式条款。  相似文献   

4.
江文静 《大众商务》2010,(10):243-243
本文通过各国对流质契约适用的分析,从禁止流质条款的目的和实践角度中的不足说明禁止流质条款并没有发挥积极的作用,是对个别现象作出了禁止规定,效用不大。我国立法不应禁止流质条款,而应基于契约自由原则,并通过法律行为的效力规则对其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5.
本文通过各国对流质契约适用的分析,从禁止流质条款的目的和实践角度中的不足说明禁止流质条款并没有发挥积极的作用,是对个别现象作出了禁止规定,效用不大.我国立法不应禁止流质条款,而应基于契约自由原则,并通过法律行为的效力规则对其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6.
由于我国法律的不健全以及证券市场的不规范,委托理财纠纷频繁发生。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1月拟出台《关于审理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经过几轮草拟,直到今天依然没有结果,导致对委托理财合同的调整几乎无法可依,不同法院对相同或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不尽相同,甚至相差甚远。保底条款在实际委托理财活动中出现很多,但对委托理财合同的性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导致对保底条款的效力认定各不相同。因此,研究委托理财合同的性质以及保底条款的效力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的运用,使当事人能够预测风险、确定交易的成本和费用,有效地促进了经贸和社会发展。在实践中,却存在一些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在与相对人订立合同时常以免责条款加重对方义务,免除或减轻自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致损害相对人的利益。免责条款的“公允”性多为相对人(大多为消费者)所质疑。我国法律对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虽有规定,但较为简单。因此,正确理解与适用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8.
提单作为国际贸易和海上货物运输中最重要的单据之一,使用频率非常高,常常要在不同的当事人之间进行流转。其中,承运人的识别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海事审判领域对此问题,尚存在一定争议。但对于提单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意义重大:涉及索赔对象的确认;关系到权利、义务主体的明确。一、承运人识别的现实困难(一)提单上承运人的记载不明。提单上关于承运人的记载一般体现在三个地方:首先是提单正面抬头;其次是提单正面右下角提单签发人的签章栏目;再次是提单背面的“承运人识别条款”(definition clause)或“光船租赁条款”(demise clause)。这些条款会对承运人有所界定,但常常又与提单其他内容相互矛盾。目前,识别承运人主要通过上述记载来判断,但判断标准的漏洞也是日益明显。这是因为现在航运市场上借用其他公司提单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仅凭提单抬头确定承运人,是缺乏充分依据的。对于提单由承运人代理代为签发的情况,遇到代签不规范,根本很难认定承运人的身份。这也常常伴随着因为提单签发不符合《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的要求而遭到开证行拒付的情况。此外,也有法院依据船舶登记识别承运人,其理由是:由于海商法下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承担...  相似文献   

9.
《征信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基层人民银行日常履职中对部分条款的理解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有关征信管理的规定与《条例》如何衔接和适用也暂无明确的规范。通过对有关法律条款的分析,提出《征信业管理条例》在执行层面的一些问题,并建议立法机构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和一些重要条款的实施指导意见。  相似文献   

10.
在涉外非婚同居经济纠纷的解决中,存在非婚同居关系本身的定性、非婚同居当事人财产契约的效力以及非婚同居关系存续期间连接点的变迁对法律选择的影响等若干疑难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对涉外非婚同居经济纠纷的法律选择具有重大决定意义,另一方面,这些问题本身的准据法选择非常复杂和极具争议。因此,深入研究非婚同居关系本身的法律适用、非婚同居当事人财产契约效力的法律适用和非婚同居关系存续期间连接点变迁后的法律适用等问题颇具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鉴于条款是由双方当事人就双方订约的目的、希望和意图所作的陈述性的说明。一旦发生争议,鉴于条款对于双方订约的目的与意图以及解释某些具体条款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因此应当慎重对待鉴于条款,努力使鉴于条款的原则与具体条款内容相一致。本文对鉴于条款的作用、效力和起草翻译的方法做了研究。  相似文献   

12.
国际贸易中的倒签提单是一种件欺诈,属违约行为,其有关的法律问题因具有涉外因素而使之法律适用较为复杂。其中有关侵权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有: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与特征履行理论相结合。有必要对倒签提单加以预防:首先,业务人员应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增强防范意识;其次,组织专门机构分析研究国际海事欺诈;然后,还应加强国际合作,制定国际公约。  相似文献   

13.
在我国原《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中,违反提示说明义务的格式条款是否有效的问题在学界饱受争议,法条的适用在司法实务中也是困难重重。《民法典》引用的订入规则一定程度解决了长期以来我国格式条款相关规定逻辑混乱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订入规则及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如何设计的讨论还在继续,与之相伴的问题包括内容控制部分效力规则与显失公平制度的关系、是否有必要加入“异常条款”规则作为订入控制的消极要件等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文章着眼于《民法典》出台前,相关法律体系内部矛盾问题,思考订入规则起到的积极作用,将之与过去的格式条款效果规则进行区分和权衡分析。初步探寻订入规则可能面临的问题,目的是通过形式性规制和内容规制的结合运用,完善我国关于格式条款的制度框架。  相似文献   

14.
“喜马拉雅条款”是指提单中约定将承运人享有的免责或责任限制等权利赋予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或是独立合同人。该条款效力的理论障碍是合同相对性原则,普通法系法官运用了多种理论克服合同相对性。该问题的发展趋势是放宽合同相对性要求以满足海运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15.
解菲 《大众商务》2010,(16):80-80
意思自治原则近年来最显著的一个发展,就是从合同领域扩张至侵权、物权、婚姻家庭等领域,本文主要就意思自治原则扩张至婚姻家庭领域的必要性进行分析,结合外国及海牙公约在有关婚姻家庭的法律适用法中规定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对我国民法典草案的相关条款的规定提出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6.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享有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法定权利。然而,法院作为民事裁判的第三方,一方面可依其公权优势,提高调查取证的效率、可信度,而另一方面由于法院的中立地位,使得其在受理当事人申请、调查取证过程中,背负着另一方当事人乃至社会公众的质疑,一定程度上动摇了法院的中立地位,影响其司法权威性。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当事人的取证申请缺乏统一规范的法律适用标准,为了摆脱这样的困境,拟在调查法院调查取证现状及原因的基础上进行实证分析,确立实质性受理条件,具体化17条规定,制定严格的程序性规定,增强法院调查取证的透明度。  相似文献   

17.
冲突条款作为解决国际条约与其他条约之间的适用上的冲突的条款,其由于在规定上较为明确,解决冲突更为快速以及方便,在解决条约冲突领域越加发挥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通过阐述冲突条款的分类以及如何适用来具体分析冲突条款在解决条约冲突上的作用以及重要性.  相似文献   

18.
法院对违约金数额调整的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事人自由约定违约金是合同自由的具体体现,但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则造成对当事人一方的不公平待遇。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我国合同法都对违约金条款采取了予以干预的原则,但法律的过度干预又将违背合同自由原则。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调整违约金的数额,实有必要借鉴外国法的经验,适当控制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量权。  相似文献   

19.
王慧 《企业家天地》2007,(8):207-208
提单的功能从最初的运输阶段扩展到买卖和结算阶段后,提单就逐步跨越收据而成为运输合同的证明和物权凭证,这样提单就具有了可转让性。提单的转让必然会引起提单当事人的变更,这样就和运输合同的当事人发生了一定的重合与冲突。正确认定提单当事人和运输合同当事人是理清当事人间的法律关系确认其权利义务的前提,本文拟从提单与运输合同的关系着手,分别比较承运人、托运人和提单持有人的概念,以揭示提单当事人和货物运输合同当事人的区别和联系。  相似文献   

20.
合同欲生法律之效力,其内容应具有确定性;其确定非仅指自始完全确定,只要可得确定亦可。合同内容的确定是同合同内容的缺漏相联系的;发生合同内容的缺漏,则需加以补救。合同的补缺与合同的解释是两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法律制度,不能混为一谈;合同补缺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但其适用应按一定的顺序依次相续,确定这一顺序的理论依据是当事人的意愿应当优先于法律的规定,这是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