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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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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金融危机下的中国式“综合金融”战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80年以来,混业经营逐渐成为世界金融业发展趋势,越来越多国家放弃金融分业经营制度,实行混业经营。我国金融业在1993年以前,曾进行过混业经营试点,由于当时混业经营条件不成熟,导致金融秩序混乱。2000年以来国内陆续放开混业经营限制,金融企业开始通过金融控股或拓展业务范围来实现混业经营。银行、证券和保险业都在进行相互联合或渗透,以获得协同效应。但在美国次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愈演愈烈的形势下,对于中国的金融业推行混业经营提出很大的挑战。本文以平安保险综合金融战略为样本,指出我国当前应当采取审慎推进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策略。  相似文献   

2.
一、银行管制放松促进金融业混业发展 (一)银行分业混业模式的形成与金融管制程度 金融管制程度即金融管制松紧度的国际相对比较。1999年以前.国外金融业的经营模式大体上有两种:(1)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欧洲模式;(2)商业银行与其它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美国模式。这两种模式的形成与这两个有代表性国家长期以来金融管制的程度有较强的相关性。  相似文献   

3.
世界各国银行经营体制简要可以分为分业制和混业制两种。1999年11月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通过,可以说标志着西方发达国家已基本走入了混业经营时代。而在我国,特别是在即将加入 WTO 之际,金融业仍采取分业制,则不能不引起我们对分业制是否仍然合乎现实发展产生思索。实际上,金融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我国银行经营制度的改革已迫在眉睫。金融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目前国际上金融业分业经营的国家已经为数不多,而混业经营制度日益呈现出其强劲的生命力。混业经营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模式:综合银行制,这种制度允许设置内部业务部门全面经营证券、银行、保险业务,例如德国、  相似文献   

4.
周丽华 《新疆财经》2007,(2):54-56,24
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业面临着国外金融混业经营的强烈冲击和严峻挑战。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的精神指导下,探讨在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体系下我国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已迫在眉睫。金融控股公司具有全能银行模式和分业模式的特点,可以兼顾效率和安全,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金融混业模式的选择。  相似文献   

5.
金融混业经营的内涵 金融混业经营通常是指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及其他投资性金融业务在不同程度和范围上互相融合的金融体制. 根据自身发展状况、历史沿革以及监管体制等方面的差异,世界各国金融业实现混业经营的路径选择也有所不同,归结起来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以德国式全能银行为典型代表,在同一银行内部设有不同的业务部门,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另一类是以金融控股公司为代表,起源于美国的银行控股公司.  相似文献   

6.
本文通过分析金融控股公司在美国的产生和发展以及金融控股公司在中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过程中的作用,得出银行控股公司不仅是中国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模式,还是商业银行在现行法律下发展混业合作业务的必然选择的结论。  相似文献   

7.
本文通过分析金融控股公司在美国的产生和发展以及金融控股公司在中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过程中的作用,得出银行控股公司不仅是中国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模式,还是商业银行在现行法律下发展混业合作业务的必然选择的结论。  相似文献   

8.
发达国家金融业的发展先后经历了混业——分业——混业的过程。20世纪美国金融经营体制的变迁是世界金融业变迁史的典型代表。美国在1929年之前实行混业经营,1929年。美国爆发由金融危机引发的严重的经济危机。整个金融体系几乎陷于瘫痪,致使40%的商业银行破产。人们普遍认为混业经营是造成金融危机的罪魁祸首之一,于是美国于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金融企业的商业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等严格分离。各国纷纷效仿.混业经营一统天下的格局演变为混业(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等)和分业(如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等)两种经营模式并存的格局。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开始出现重新实行混业经营的动向。  相似文献   

9.
国际金融混业经营趋势与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孙振峰 《世界经济研究》2000,(5):87-87,F003
1999年11月12日 ,美国《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案》正式签署生效。这一法案允许银行、证券、保险公司业务相互交叉 ,标志着美国在世纪之交放弃分业经营模式进入混业经营的新纪元。至此 ,实行混业经营的金融三巨头美国、欧洲和日本都正式加入混业经营的行列。混业经营成为大势所趋。本文拟从分析西方各国由分业经营转向混业经营的动因出发 ,探索国际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趋势 ,并结合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实际 ,对中国目前分业经营模式进行了分析和思考 ,指出混业经营将是中国金融业长期发展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0.
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约束条件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刘霖叶 《特区经济》2005,(11):335-336
金融混业经营,是指银行不仅可以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还可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交易、兼并与收购、保险代理等,也就是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等全方位金融业务于一身。混业经营有两种模式: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制,一个金融机构可同时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多种业务,混业程度最为彻底;二是以美国为代表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控股公司内部成立各子公司,分别独立经营银行、证券、保险等不同业务。各子公司间设立“防火墙”,严防各业务间的“利益冲突”和“风险感染”,从而达到效率和风险的平衡统一。分业经营则是指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内以及金融业与非金融业实行相互分离的经营体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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