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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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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以下简称个税法),对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600元,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围绕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改革再次被人们所关注。但是,笔者认为,这次改革只是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开始,工资、薪金费用减除标准的提高,只涉及到个税法中十一项个人所得中的第一项,其它个人所得项目,并没有进入这次修改的范围,所以,我认为在未来几年内,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应在其他方面得到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2.
《财会通讯》2006,(1):I0008-I0008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其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经研究,现就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衔接问题明确如下:  相似文献   

3.
个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表决通过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个人所得税法在两处进行了修改.其中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  相似文献   

4.
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后,新修订的《实施条例》也对其他有关内容作了相关修改。本文就新《个人所得税法》出台之前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5.
《财会通讯》2006,(2):I0010-I0010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现就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6.
《会计之友》2008,(8):F0002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同时明确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7.
梁萍 《福建财会》2003,(5):36-37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实行定额费用扣除法。个人所得工资、薪金按月征税,国家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是工资或薪金扣除800元后的余额,我省规定应纳税额是工资或薪金扣除1100元后的余额。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雇佣有关的其他所得.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有价证券按票面价格计算,实物应按取得时的市场价格折算金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  相似文献   

8.
韦钰 《河北企业》2024,(4):115-117
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颁布施行以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模式发生重大变化,由原来的分类课税转变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税模式,符合国际一般潮流。但是,我国目前综合所得范围仅限于工资、薪金等四类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仍然置于分类所得项下,难以体现日益重要的税负公平原则。因此,更新关于综合所得的观念认识势在必行,理论指导实践必然会促进个人所得税在实践中朝着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9.
《财务与会计》2006,(1):17-18
2005年10月27日,备受瞩目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落下帷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确定了工资薪金所得16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此次个税修改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第一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的必然要求,1600元的扣除标准既合理地估计了城镇居民实际生活支出水平,又照顾了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同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有利于税法的前后衔接以保持其相对稳定。  相似文献   

10.
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新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调整为3500元;税率由5%到45%9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3%到45%的7级超额累计税率,第1级次税率由5%降低为3%,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也作了较大的调整。新政策下,工薪一族个税有升有降。  相似文献   

11.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  相似文献   

12.
哪些个人所得须纳税?浙江温州读者陈玉坤来信问:请介绍一下,哪些个人所得须纳税?陈玉坤同志:不久前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所说的须纳税的各项个人所得范围,它们是;1、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  相似文献   

13.
随着职工工资收入的增长,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额度也在不断地调整.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出台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前扣除额由原来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但对于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部分人还存在疑虑.本文结合实际,通过案例,对个人所得税如何扣缴进行了探讨,希望对实际操作有一定帮助.  相似文献   

14.
《财务与会计》2011,(9):72-7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一、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  相似文献   

15.
《天津财会》2009,(3):29-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第二条的规定,应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主要有11类。分别是: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相似文献   

16.
在今年正式实施的新税法中,和普通老百姓关系最密切的恐怕要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了。什么样的收入该纳税,纳多少,怎么个纳法,老百姓有的可能并不明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纳税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另一种是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代扣代缴个人应纳税款。注1:表一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  相似文献   

17.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94年1月1日起实施,个人所得税该缴多少?这里作一些简要介绍:一、工资、薪金所得,其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个人的所得税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额累进税率=(每月收入额-800元)×(5...  相似文献   

18.
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核算,在新会计准则下改变了相关的会计科目,由以前的“应付工资”改变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改变为“应交税费——直交个人所得税”;新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调整为2000元(国税发[2008]20号),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控制,即由支付人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相似文献   

19.
劳务报酬所得与个税条例中的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存在重叠、难以区分等问题,容易造成税收法规漏洞。因此,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针对税务代理和咨询的行业中劳务报酬所得税存在的问题进行现状分析,同时结合实际案例挖掘潜在风险,对完善劳务报酬所得征税相关提出相关建议,期望为行业企业、税务代理与咨询行业正确地进行劳务报酬所得税申报提供借鉴与参考。  相似文献   

20.
高校教职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筹划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工资薪金所得是高校教职工的主要收入,笔者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特点,以计征公式为筹划出发点,探讨高校教职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新思路,并介绍了高校教职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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