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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姚爱科 《财会研究(甘肃)》2006,(4):74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表决通过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个人所得税法在两处进行了修改.其中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一千六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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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后,新修订的《实施条例》也对其他有关内容作了相关修改。本文就新《个人所得税法》出台之前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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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实行定额费用扣除法。个人所得工资、薪金按月征税,国家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是工资或薪金扣除800元后的余额,我省规定应纳税额是工资或薪金扣除1100元后的余额。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雇佣有关的其他所得.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有价证券按票面价格计算,实物应按取得时的市场价格折算金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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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颁布施行以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模式发生重大变化,由原来的分类课税转变为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税模式,符合国际一般潮流。但是,我国目前综合所得范围仅限于工资、薪金等四类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仍然置于分类所得项下,难以体现日益重要的税负公平原则。因此,更新关于综合所得的观念认识势在必行,理论指导实践必然会促进个人所得税在实践中朝着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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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红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11):51-52
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9月1日起施行,新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调整为3500元;税率由5%到45%9级超额累进税率改为3%到45%的7级超额累计税率,第1级次税率由5%降低为3%,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也作了较大的调整。新政策下,工薪一族个税有升有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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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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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职工工资收入的增长,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额度也在不断地调整.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出台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前扣除额由原来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但对于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部分人还存在疑虑.本文结合实际,通过案例,对个人所得税如何扣缴进行了探讨,希望对实际操作有一定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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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明》1994,(4)
在今年正式实施的新税法中,和普通老百姓关系最密切的恐怕要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了。什么样的收入该纳税,纳多少,怎么个纳法,老百姓有的可能并不明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缴纳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纳税义务人自行申报纳税;另一种是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代扣代缴个人应纳税款。注1:表一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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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核算,在新会计准则下改变了相关的会计科目,由以前的“应付工资”改变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改变为“应交税费——直交个人所得税”;新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调整为2000元(国税发[2008]20号),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控制,即由支付人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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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所得与个税条例中的经营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存在重叠、难以区分等问题,容易造成税收法规漏洞。因此,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针对税务代理和咨询的行业中劳务报酬所得税存在的问题进行现状分析,同时结合实际案例挖掘潜在风险,对完善劳务报酬所得征税相关提出相关建议,期望为行业企业、税务代理与咨询行业正确地进行劳务报酬所得税申报提供借鉴与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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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职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筹划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工资薪金所得是高校教职工的主要收入,笔者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特点,以计征公式为筹划出发点,探讨高校教职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新思路,并介绍了高校教职工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具体方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