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科目表中未设待摊费用、预提费用时相应核算内容的处理 (一)增补法。 增补法又称增设科目法,是指在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表的基础上,根据业务核算的特殊需要,增设相应的会计科目。新准则《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因此,执行新准则的企业,如有按权责发生制原则需要单独核算待摊、预提业务的,除新准则已设置的“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外,仍可增设“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科目,核算相应的会计业务。  相似文献   

2.
杜淑娟 《会计之友》2008,(33):17-18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这两个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但未对原制度规定的待摊、预提有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造成众多执行新准则企业的会计人员对此产生困惑、,本文针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历来都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新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删除了这两个科目,并在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但未对原制度规定的待摊、预提有关业务的账务处理及报表列示作任何说明,造成众多执行新准则企业的会计人员对此产生困惑。本文针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4.
准则修订前设置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账户的目的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和盈亏,换句话说就是“谁受益,谁负担费用”。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在准则和准则指南中都没有说明跨期摊提费用怎么进行账务处理。本文对该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5.
浅谈新准则权责发生制的定位与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准则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会计核算基础列入总则之中,不但提升了权责发生制在会计准则体系中的层次,而且厘清和完善了会计基本概念的框架体系。不设置“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两个科目,是新准则在企业成本费用核算方面的一个重大改变,不但符合权责发生制基础的内涵,而且体现了新准则确立资产负债表观核心地位的要求,还简化了企业常规基本费用的会计处理,更加注重了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与有用性。  相似文献   

6.
《长三角》2010,4(3)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是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最主要的账户,而新会计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中不再出现"待摊费用""预提费用"报表项目.通过新旧准则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有关规定进行比较,分析新准则取消这两个科目的深层次原因,提出新准则下待摊和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办法.  相似文献   

7.
刘秋玲 《会计之友》2007,(25):31-32
准则修订前设置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账户的目的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和盈亏,换句话说就是"谁受益,谁负担费用".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在准则和准则指南中都没有说明跨期摊提费用怎么进行账务处理.本文对该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8.
准则修订前设置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账户的目的是: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和盈亏,换句话说就是"谁受益,谁负担费用"。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在准则和准则指南中都没有说明跨期摊提费用怎么进行账务处理。本文对该问题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9.
在会计实务中,经常遇到跨期费用,以前的会计处理主要是通过预提费用、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这几个科目核算,但现行会计准则取消了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科目。  相似文献   

10.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给支付跨年度费用的处理带来了新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根据配比原则的要求,对此类会计业务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11.
程坚 《会计之友》2008,(3):27-27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给支付跨年度费用的处理带来了新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根据配比原则的要求,对此类会计业务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12.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是按照会计分期的要求,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为平衡各会计期间损益,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对不仅仅属于本期的费用所进行的分配处理。  相似文献   

13.
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不再使用“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仅在新准则第31号准则“现金流量表”中作为披露项目出现且未说明对其报告的方法。本文将从“两费”产生的基础“权责发生制”出发,从资产负债观、事项法角度探讨新准则取消这两个科目的原因。  相似文献   

14.
(一) 《财会月刊》2012年5月上旬刊刊发了吴海萍同志《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会计处理观点综述》一文(以下简称“吴文”),对新准则发布以来理论界对“两费”账务处理观点进行了全面的总结和评价,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吴文认为,预付的保险费(包括租金和报刊费)应作为资产,并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进行核算;预提租金和保险费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笔者认为上述观点存在以下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15.
本文浅析了被删除的待摊费用、预提费用两个会计科目核算的交易或事项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16.
邓庆丰 《会计之友》2002,(12):35-35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是按照会计分期的要求,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为平衡各会计期间损益,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而对不仅属于本期的费用所进行的分配处理。  相似文献   

17.
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跨期预提和摊销所使用的“预提费用”和“待摊费用”两个会计科目,这就意味着有关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本文引用实例,就跨期收入、费用确认及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化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18.
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下简称"新准则应用指南"),与原来的会计规定存在较大的差异,取消了原先常用的待摊费用科目,保留了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因此在会计实务处理中原来应计入待摊费用科目的内容有了新的归属,而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也有了相应的变化。  相似文献   

19.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是按照会计分期假设,根据权责发生制,为平衡各会计期间的损益,准确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而设置的。然而,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对旧会计准则中会计科目  相似文献   

20.
也谈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核算李金然本刊93年第5期、9期陆续刊登鲁文章及聂理彰二同志的《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核算的实例》(以下简称实例)一文,读后有几点不同看法,在此提出与二位作者商榷。一、“科目”与“帐户”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聂理彰同志对“帐户”、“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