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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232个地区做为试点,先行先试开办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缓解农村资金短缺及抵押难题,玉田县作为河北省农业大县被列入其中.目前试点工作中期评估已经完成,试点工作进展较为顺利,但仍存在着一些制约瓶颈,需进一步破解.
一、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工作
2016年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人行玉田支行牵头成立了推进玉田“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关于推进玉田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以政府文件形式转发至各相关部门实施.2017年是试点工作的收官之年,玉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在2017年工作要点中明确“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贷款业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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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甘肃西和县为例介绍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在西部欠发达县域的试点情况,总结了试点工作的成效与经验,分析了农地抵押贷款在实践中存在抵押物评估难、处置难、配套措施不完善、保障机制不健全等制度障碍,提出了进一步推广农地抵押贷款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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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试点改革是赋予农民对承包用地的用益权、盘活农村土地资产、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措施。本文介绍了泰州市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基本情况以及取得的初步成效,分析了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障碍,在此基础上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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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田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课题组 《金融经济(湖南)》2017,(3):6-7
新田县既是“国贫县”,又是国务院指定的“全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县”.2015年底以来,在省、市两级“农地”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小组的悉心指导下,新田县努力探索、大胆实践,成功地破解了利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办理抵押贷款的难题,将“农地”抵押贷款试点与金融精准扶贫紧密结合,有效地激活了农村土地要素资源,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通便捷融资通道,为做活农村土地带动农业产业发展壮大,助推脱贫攻坚走出了一条全新的路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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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 不断加大对" 三农" 的金融支持力度, 有效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015年国务院下发了《 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 ( 国发〔 2015〕45 号, 以下简称" 45 号文件") , 确定河北省 6 个县——玉田、 邱县、 张北、 平乡、 威县、 饶阳( 下称" 6试点县")作为国家级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 下称" 农地抵押贷款") 试点. 近期, 据对" 6 试点县"进展情况调查显示, 试点县工作进展有序, 但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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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中如何借助多种金融手段提升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对赋深化和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组织开展农村承包土地(草牧场)的经营权抵押(简称农地抵押)贷款审计调查,对内蒙古自治区部分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地方政府及金融机构对农地抵押贷款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审计调查,揭示了农地抵押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对策及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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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同一年底,试点工作开启,全国232个地区被确立为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59个地区被确立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在国家引导和地方政府推动的大环境下,"两权"抵押贷款高速发展,已经成为农村金融创新的突破口,但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实践困难和法律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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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入信贷抵押范围是扩展农户融资渠道、解决农民贷款难的有效途径.2014年11月,中国农业银行下发了《关于吉林分行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范围的批复》,将包括通榆县在内的28个县(市、区)纳入试点范围.2015年2月,吉林省政府下发了《吉林省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决定在全省部分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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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调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以农民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附带地上种养物作为抵押而发放的贷款。允许农民将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附带地上种养物作为抵押物权,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有利于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资产转变为财产,加速农村资金流转,对于破解农村规模种养殖户等经营主体因缺乏抵押物而难以获得贷款的难题,充分发挥金融支农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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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约束了其发展,武汉农交所和武汉农商行联合推出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为涉农企业融资带来了便利。调查发现,随着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推进,农地经营权抵押权人从单一走向多元,抵押价值评估严格遵循开放式的土地经营权评估机制,抵押贷款多为短、中期,同时在利率及自有资金比例方面有相关的限制规定。要推广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这一新型金融产品,需要进一步完善配套的制度框架并细化成可操作的措施。建议要调整农地产权关系,实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合理化;完善法律法规,实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合法化;以配套政策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实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规范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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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以下简称"两权"抵押)试点进展和基层改革探索情况,农业部近期赴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田东县、田阳县和云南省的开远市、富民县进行了专题调研。与4个试点县(市)的金融、农业、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进行座谈,考察了田东县开远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实地走访了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多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总体上看,4个试点县(市)通过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盘活了农村存量资源资产,缓解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特色高效农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水平,助推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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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试点突破、障碍及深化路径——以福建省三明市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金融部门推动农村"三权"制度改革,允许农民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及林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该举措对于克服农村金融服务的制度性缺陷、解决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促进农村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福建省三明市为例,总结梳理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创新实践,分析"三权"抵押贷款试点推进中的制约因素,并阐明进一步深化农村"三权"抵押融资创新的路径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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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百色市中心支行课题组黄滨 《南方金融》2016,(11):80-85
国内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正在探索推进。通过对广西8个试点县(区)的调查分析表明,目前试点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比较优势不强,承包土地经营权难以单独作为抵押标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试点配套机制改革滞后、承包土地流转的制约因素较多。针对上述问题,并且借鉴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的经验,下一步推进我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应当加快明晰农村土地产权、完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体系、健全农村承包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建立承包土地经营权处置机制、完善风险补偿和缓释机制、推动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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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曲沃县作为2015年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首批试点县(市、区)之一,四年多来积极创新信贷产品,有序推进了试点工作。但是,目前曲沃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总体规模较小,仅占贷款总额3%左右,发展进程缓慢,其背后一些深层次问题值得关注。本文在介绍曲沃县试点实践的基础上,对目前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展开了探讨,并给出了相关建议措施,以期为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和乡村振兴提供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