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71 毫秒
1.
<正> 总结闽西集体林区解放以来造林育林的经验教训,得出的结论是:在林业生产责任制落实之前,凡用育林基金以“撒胡椒面”式补助群众造林或大搞群众运动造林的,其结果是年年造林不见林;造林见林,育林成林者主要是国营林场、伐木场、林业站和乡村林场。但它们又受到自身经营范围的限制。为了解决乡村有山场而造林成效低,与国营场站造林见成效而无山场的矛盾,为了充分发挥国营场站的示范作用,以带动乡村群众造林,加快基地建设  相似文献   

2.
<正> 目前,以家庭经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已成为福建集体林区荒山造林的主要形式。最近我们到建瓯县小桥乡,对该乡1983年和1984年,两年内218户农民包山造林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就有关资金、劳力、承包期和规模等问题作了一些粗浅的分析。  相似文献   

3.
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普遍推行,林业也相继按其生产的特点和要求,建立起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解放了林业生产力,涌现了许多致力开发荒山,植树造林的重点户、专业户,加快了林业发展的步伐。如湖南靖县一年完成四年造林面积的总和。湖北通山县三介公社1983年完成造林面积13,413亩,一年造林面积为建国30年造林总面积的3.9倍。其中88.2%是专业户完成的,这一新的形势的出现是和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分不开的。  相似文献   

4.
<正> 造林模式(一) 国营林业单位造林。由国营林场、伐木场独立在经营区范围造林。近几年又发展为国营木材公司、林业站、采购站、林化厂、木材厂等森工企业或林业行政单位,与乡村联营或租赁山场造林;国营伐木场、林场跳出经营区范围,向乡村承包造林或租赁山场造林。这种造林形式的特点是,有稳定的资金渠道,投资有保证;技术力量雄厚,能保证投资  相似文献   

5.
党的三中全会以来,各地在认真总结三十年来国营林场生产建设方面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各种类型的生产责任制。据十三个省(区)的不完全统计,已有1465个林场建立了生产责任制,占林场总数的89.8%。国营林场生产责任制之所以发展比较快,一是农业生产中实行生产责任制带来的巨大变化,对国营林场有很大的影响和启发;二是林场  相似文献   

6.
<正> 福建省国营林场系“省办地管县监督”的全民所有制林业事业单位,1978年以前,以大面积的荒山造林为主,由国家统收统支,全额预算,财务管理比较单纯。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搞活政策的落实,国营林场生产经营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从过去的单纯的绿化荒山为主,向以林为主综合经营转变,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林场工作的重点已转到  相似文献   

7.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而农村改革又首先从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始。可以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整个改革的起点。本文试图从理论、历史、现实等方面寻找原因,说明为什么改革会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  相似文献   

8.
一、蓬勃发展的新形势建国以来,我国广大平原地区造林绿化,大体经历了由四旁植树或沙荒造林,到兴建农田林网和实行农林间作的持续发展过程。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推行以及其他一系列改革措施,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农村土地适应建立市场经济的途径许明国我国农村要实现向市场经济转化,必须加快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加速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体系。怎样改革我国农村土地经营形式呢?笔者认为,必须从这样几个现实问题来分析入手。首先,要实现由平均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规...  相似文献   

10.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概要回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1978年12月,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实行"大包干",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先河。1983年1月,第二个中央1号文件《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正式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第三个1号文件《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强调要稳定和完善生产责任制,将土地承包期政策明确规定为延长15年不变;对农民向土地的投资应予合理补偿;自留地、承包地均不准买卖,不准出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其他非农业用地等。1993年正式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写进《宪  相似文献   

11.
《会计准则》中第10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它规定了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的财务核算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原则,为了加快国营林场的财务改革进程和贯彻《两则》,加强国营林场林木成本(林木资产)核算和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笔者拟就此项目作些粗浅的看法。一、国营林场营林生产的特点从经济形态来看,国营林场是一个商品生产性单位,担负起把资金投入,取得林木产品通过销售,获取经济效益。即从购种(育种)、整地、造林、抚育、森林管护,直到林木可做为商品采伐利用,把产品卖出…  相似文献   

12.
最近,我对南充地区专业科技群众组织的产生、形式、作用及发展趋势,作了一些调查,启发很大.(一)农村实行以户营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生产经营的责任一下子由生产队转移到了千家万户.接着出现了两种新情况:一是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实行,自给半自给经济向商品生产转化,促进了分工分业,主要从事某种专业生产的农户,要求分别学习和掌握自己直接需要掌握的一两门专业技术;二是分户经营后生产技术和其它经营活动方面有些一家一户难以解决的问题,迫切需要协作配合.营山县科协针对这一情况,协  相似文献   

13.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质上是一种统分结合、户为基础的双层经营体制。因此,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应该从统分两个层次上使劲。既要把稳定完善的工作在两个层次上有机地结合起来,又要把稳定完善的重点从两个层次上区分开来。对家庭承包经营这个基础层次要着重强调稳定,对集体统一经营这个薄弱环节要着重强调完善。只有这样,才能找准稳定的支撑点和完善的着力点,才能稳妥而又积极地把农村改革不断引向深入。下面结合江西省的情况对此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4.
一我国农村普遍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分工分业正在全国各地蓬勃发展,这就为农村产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努力促进从千家万户起步的富于变化的分工分业萌动向稳定保持宏观经济效益的产业转化,进而形成合理的农村产业结构,是近期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当充分认识到,农村食品加工、饲料加  相似文献   

15.
关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邓小平同志把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称为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第一个飞跃,把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称为第二个飞跃。这一理论,具有深刻的思想内涵,它在阐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长期不变的情况下,指明了今后...  相似文献   

16.
80年代初期,我国农民在党的领导下,把家庭承包这种经营方式引入集体经济,创造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责任制。贵州是全国实行这种责任制较早较快的省份之一。1980年5月,省委正式行文,在全省开展以“包干到户、包产到户”为主要形式的土地承包,到1981年底,全省已基本完成这项工作。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机理,就是赋予农民土地经营权和劳动时间支配权,并把生产成果与个人利益紧密联系起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蓬安县各种形式的互助合作组织已经发展到6,300多个,开始由单纯的换工互助逐步向综合的承包经营形式转化,并在不断地向农村各业扩展.这一事实说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巩固和完善,互助合作组织活动也在不断地发展和深化,只要能正确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二者就会互为补充,相得益彰.1.产生原因和主要作用互助合作是农业生产活动中经常出现的一种必然现象.莲安县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业互助合作之所以能继续不断地发展,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主要有以  相似文献   

18.
“依靠社队集体造林为主,积极发展国营造林,并鼓励社员个人植树”,这是我国造林工作的方针。国营林场是国家培育后备森林资源、提供商品材的可靠基地,对林业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江西省有国营林场、以林为主的垦殖场、采育林场和林站384个,经营国有山林1870多万亩,森林蓄积量达6000万立米。建国以来,国营造林保存面积700余万亩,蓄积量达1500多万立米,年生长量220多万立米。但是,国营林场,尤其是营林林场,在经营管理上存在  相似文献   

19.
从当前国营林场生产的组织形式来看,已改变了过去的以营林区为生产单位和场级核算的生产经营形式,变成了以户为主的生产经营单位。也就是说已经或者正在普遍推行以家庭承包联产计酬为主要方式的林业生产经济责任制,在林场内部办起了千万个小林场。为了适应国营林场、苗圃经济责任制的要求,财会工作也需要改革。改革的重点是  相似文献   

20.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江西省宜春县农村实行了以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农业的生产力,农、林、牧、副、渔得到全面发展,自给知半自给的自然经济开始向商品经济转化。1982年,全县多种经营产值达8,613.91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50.2%,比1978年增长2.72倍;农副产品收购总额达2,979.73万元,比1978年增长1.6倍,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