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
3.
4.
5.
6.
8.
公益性捐赠是一项社会公益行为,是企业的自愿行为。但在企业所得税上,并非因为企业是为了公益事业就一律全额税前扣除。因为企业捐赠的多少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的税基,进而影响国家财政收入。所以,不允许公益性捐赠全部税前扣除主要是基于三方面的原因:一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收收入;二是为了税收征管的需要;三是为了规范捐赠企业和接受捐赠的社会团体的行为。 相似文献
9.
10.
《上海财税》2003,(5)
针对全国部分省市发生非典型肺炎疫情的情况,为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社会力量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业的捐赠给予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规定,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向各级民政部门、卫生部门捐赠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现金和实物,以及通过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业的捐赠,允许在缴纳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各级政府民政部门、卫生部门,以及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接受的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捐赠,必须专项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不得挪作他用。通知还规定,此项政策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疫情解除后,停止执行。■防治“非典”的捐赠所得税有优惠政策 相似文献
11.
为支持我国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对纳税人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2.
13.
14.
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需要以数据的充分共享作为支撑。而数据公益捐赠所得税扣除作为我国对数据共享路径的新探索,可以利用信息工具理论、正外部性理论和税收公平原则分别从数据应当被共享、公益捐赠应当被激励以及所得税扣除应当公平三个方面实现理论证成。针对数据公益捐赠所得税扣除在沿用传统公益捐赠所得税扣除基本制度框架时因要素特性差异而产生的实践困境,可以通过厘清客体范围、制定评估规则、优化利用机制、革新监管机制等方式加以克服,继而确保其制度构想更具可行性。数据公益捐赠所得税扣除的提出既是为了从生产正义的维度促进数据资源的物尽其用,也是为了从分配正义的维度加快数据红利的公平分享,进而助力共同富裕在我国的早日实现。 相似文献
15.
16.
17.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