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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上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具体程序为:一、申请行政复议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复议申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二、行政复议机构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三、行政复议机构自决定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自接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四、对行政复议案件,复议机构应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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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保障》200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行政机关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起了重要作用。在《行政复议法》实施前,淄博市劳动保障局只收到1起行政复议申请,由于不符合《行政复议条例》规定而未予受理。《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半年多来,职工和用人单位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迅速增多,至今年5月底,淄博市劳动保障局已先后处理行政复议申请14件,其中对市局行政决定不服向上级提起行政复议8件(省劳动保障厅受理3件2人次,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受理5件6人次),对区县劳动保障局和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提起行政复议6件,受理3件,不予受理3件。目前受理的11件已作出复议决定的8件,其中作出撤销决定5件,维持原决定3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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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论(—)研究背景行政复议工作是规划国土资源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对于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行政复议还能发现管理矛盾集中的领域,对于立法工作也有推动作用。上位规定对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依法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规范行政复议申请和受理、案件审查、行政复议决定和复议监督等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增强定纷止争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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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0,(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工作的有效开展,正确、及时处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案件,根据《行政复议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审理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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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自今年一月一日施行后,审计机关的审计行政复议工作,在程序上同过去已有明显的区别。审计行政复议不再是解决审计行政争议的必经程序,当出现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他们可向有审计行政复议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解决。因此,《审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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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法》第四十八条对被审计单位不服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规定了两种救济途径:即不服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服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因此,划分政府裁决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界限实质上就落脚为划分审计的性质是财务收支还是财政收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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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在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赋予产品质量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也是行政救济的一种方式。目前,解决产品质量行政争议的救济途径有两条:一是行政复议;二是行政诉讼。产品质量行政复议,是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根据产品质量行政管理相对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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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2000,(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工作的有效开展,正确、及时处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案件,根据《行政复议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审理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究,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 上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质量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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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已于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行政复议法》的实施不仅直接影响审计机关审计复议工作的组织实施,同时也影响到《审计决定》、《审计意见书》、《审计处罚决定》(以下通称审计文书)等审计业务文书的制作,具体地说就是影响有关行政复议方面告知性事项的叙述。 1、申请期限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确定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受理的重要条件之一。《行政复议法》将一般复议申请期限田《行政复议条例》规定的15日延长至60日。该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认为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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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确立了我国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我国现行的必经复议与选择复议并行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是比较合理可行的;但是,对于与纳税争议具有不可分割的牵连关系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和税收保全措施,应当明确规定适用必经复议模式;而以缴清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相应担保作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前提条件,是不合理的制度规定,应当予以废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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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拒绝缴纳河工款,的确损害村集体利益,对此本应通过打官司等法定途径催要,但江苏省铜山县某村的几名村干部却因此对欠款的村民进行报复,不仅造成了7000余元的经济损失,还分别被法院判处或决定执行了4个月到11个月不等的拘役。2002年11月14日晚,铜山县某村支书王某与该村其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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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华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7,(2):52-53
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税务机关由于多种原因,不可避免地会给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税务行政复议是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一种有效方法。所谓税务行政复议“是指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基于申请而予以受理、审查并作出相应决定的活动。”04规则比99规则有许多优点。本文先指出04规则的亮点和缺陷,然后再对如何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作一些思考与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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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对采购监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政府采购货物和暇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也规定,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等。但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供应商在遇到有关矛盾与问题时,并不知道如何才能有效地申请行政复议,往往都是乱申请一通,结果不但延误了权益的维护,还影响了自身经营工作的开展。在此,笔者就供应商如何通过申请行政复议维权的问题同大家一起交流探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