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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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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际保理:我国银行亟等拓展的领域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李冰 《当代经济》2003,(1):40-41
2002年3月南京爱立信凑足巨资提前偿还交通银行南京分行的贷款,转向花旗银行上海分行贷款。导致南京爱立信“倒戈”的直接原因是交通银行不能提供“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业务。“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转让”业务是保理业务的一种。南京爱立信“倒戈”事件带给我国银行界的思考是多方面的,其中之一是我国银行开始关注“保理”——这种国际上通行的,而在国内还很陌生的贸易结算方式。  相似文献   

2.
国际保理业务作为西方发达国家及部分发展中国家对外贸易的一种普遍国际结算工具,作为国外银行的一种成熟金融业务,在国际上得到广泛应用。中国入世在即,日益扩大的对外贸易规模要求我国金融业加快国际保理业务发展,以促进对外贸易发展。  相似文献   

3.
按照经营主体的不同,保理行业可分为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两个部分.在我国大陆银行保理并不太愿意为最需要保理服务的中小企业提供保理融资服务,而更愿意为风险程度低、管理比较规范的大企业开展保理服务,中小型企业在银行保理中没有得到足够的支持,这为商业保理公司差异化竞争带来巨大的商业机会.因此,商业保理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融资方式,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应收账款转让是商业保理业务的核心,本文从债权转让约定禁止和应收账款双重转让两个角度,较为详细分析应收转款转让在保理业务中面临的问题及风险.应尽快完善我国商业保理法律法规,为商业保理创建良好的外部运行环境,促进商业保理业务在我国的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4.
孙虹 《当代经济》2007,(20):46-47
近几年,随着商业银行贸易融资业务快速发展,国内保理业务作为新兴的应收账款融资方式迅速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工具.商业银行在开展保理业务时既要积极创新又要注意国内保理业务所涉及的法律风险并加以防范.  相似文献   

5.
周燕 《经济与管理》2004,18(5):89-90
保理业务是基于债权债务转移而发生的一系列金融业务,故保理商(保理银行)在受让申请人应收账款的合法性、有效性等方面面临一系列有待探讨的问题,本文仅就保理银行开展保理业务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和防范法律风险的对策进行初步探讨,并就我国保理制度建设的规范化和法律化提出构想。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市场化、全球化的不断深入,融资渠道的正确选择对企业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理业务作为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在促进企业发展与改革方面有广泛的应用。本文结合我国企业的现状对企业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途径进行探究。  相似文献   

7.
冯兆蕙 《经济论坛》2007,(4):126-127
目前,权利质押是商业银行贷款的一种重要担保方式,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财产权利作为特定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从质押的财产权利中优先受偿。目前商业银行贷款业务中存单、国债、股票质押已非常普遍,银行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时也大量接受承兑汇票质押担保方式(俗称“以票换票”),其它诸如提货单、保险单、出口退税、企业应收账款及各种收费权质押新品种也不断出现。然而,商业银行目前所采用的这些权利质押担保方式是否都有其合法依据,如何扩大质押权利范围,丰富贷款担保方式,这些问题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品种创新和风险防范至关重要,但尚未引起关注,本文拟就其中的不动产收益权质押贷款问题进行一些分析。  相似文献   

8.
应收账款保理能有效规避应收账款所带来的风险的同时,可以迅速低成本地筹集资金,开辟企业融资的新渠道。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资金需求压力,加速企业资金周转速度,为产品适销对路、货款回笼周期较长的中小企业扩大规模提供条件。  相似文献   

9.
龙晖 《经济师》2004,(7):223-223
保理又称保付代理 ,是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我国近年来各商业银行竞争日益激烈 ,盈利空间越来越小 ,发展保理业务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必不可少的中间的业务。文章就商业银行发展保理业务的必要性和经营方式作了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0.
从四川长虹的应收账款管理看国际保理业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陈维  黄治纲  杨茵 《经济师》2004,(5):19-19
文章通过国际保理业务能在提高企业的销售能力的同时强化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 ,化解应收账款风险 ,实现国际贸易中的出口商、进口商 ,以及保理商之间的“三赢”。  相似文献   

11.
保理业务在我国的运作探索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赵新娥  赵新萍 《经济师》2005,(10):244-244,261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商业信用的普遍推广和运用,保理业务成为一项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新兴综合性金融服务。文章通过对我国保理业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发展我国保理业务的一些可行性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应收账款是企业赊销行为在财务账上的反映。企业发生了赊销行为,在财务账上的记录是: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在此不考虑增值税),应收账款的产生是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结果。应收账款的实质是企业为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向客户提供的一种商业信用,有点类似于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不过银行的贷款不仅以客户的信誉为保证同时还需要客户提供实物抵押、存单质押等多种担保,而企业主要以客户的信誉为保证。不过企业的目的是给客户便利实惠的同时稳定客户,招揽客户,扩大产品(或劳务)的销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相似文献   

13.
田辉 《发展研究》2015,(3):15-19
保理是与信用证、信用保险、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等类似的一种贸易金融工具,在我国的相关政策文件上却有两种截然相反的定义:由银行提供的保理被定义为"综合性金融服务";由商业保理公司提供的保理被定义为"综合性商贸服务"。这一现象主要源于银监部门和商务部门对银行保理和商业保理实行不同的监管,人为将保理市场划分为两个独立部分,尽管业务实质并无不同。这不是简单的字面区别,背后反映了保理行业离不开政府推动,但同时又处于严重监管分割下的无奈事实。保理定性分歧产生了一系列严重后果,包括银行保理与商业保理监管规则不一致、竞争环境不一致、缺乏监管协调机制等,不仅可能产生监管套利等风险,而且不利于保理市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4.
所谓"保理"是指在赊销贸易背景下,保理商为卖方提供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及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保理一词源于欧洲的"Factoring"业务,也被称之为保付代理。  相似文献   

15.
出口企业发展国际保理业务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于丽琴 《现代财经》2006,26(8):69-72
国际保理作为一项能够提供风险担保与资金融通的综合性国际结算业务,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发展很快。联合国为应收账款立法,以便推动保理业务的正规发展。随着对外贸易总量的迅猛增长,我国的国际保理业务发展前景广阔。从市场发展趋势、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等角度分析我国广泛运用国际保理的业务现状,并就如何发展这一业务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王越  马德忠 《经济师》1999,(5):64-64
银行承兑汇票作为一种新型的结算业务,由于其具有能为客户提供及时、简捷、高效服务的独特功能,近年来越来越受到银企双方的青睐。银行承兑汇票广泛使用和发展,为企业创造了信用可靠的票据融资方式,无论对规范商品交易行为,促进商业信用票据化,还是为支持地方经济发...  相似文献   

17.
现有文献对国际保理法律性质的研究,难以使我们准确地对具有综合性金融服务特点的国际保理进行法律定性。而从当事人选择保理业务的种类着手对其法律性质进行研究,有利于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认定和当事人的法律责的划分。根据保理商向供货商提供贷款、预付款、管理与应收账款有关的帐户和代收应收账款、拖欠提供坏账担保,国际保理分别具有应收账款质押性质、债权转让性质、代理和债的保证性质。  相似文献   

18.
国际保理业务的运作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保理是为国际贸易D/A、O/A方式提供的一种集财务管理、应收账款收取、信用风险担保和贸易资金融资通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文章主要分析了国际保理业务的运作方式及其在国际贸易的作用,希望国际保理业务可以在我国获得快速发展,成为推动我国出口贸易发展的新动力。  相似文献   

19.
对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王敬华  邓念武 《经济论坛》2006,(15):130-131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许可他人使用企业资产而形成的债权,它预期地将导致一定的现金流入企业。应收账款对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而言,是一种切实可用的动产担保资源。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是指企业以其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的授信。应收账款质押可使企业最大限度地盘活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在美国,动产担保物的70%是应收账款。据了解,如果我国允许应收账款质押,将盘活价值约5万亿元的企业资产。国际商业银行的实践表明,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已成为常见的现象。目前国内已有不少银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正式推出…  相似文献   

20.
我国国际保理法律机制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尹利剑 《经济经纬》2005,(5):154-156
我国办理国际保理的规模尚小。国际保理业务的一些通行做法与我国国内法律环境“不兼容”是影响其发展的关键因素。笔者在探究了由我国《合同法》确立的商事债权让与制度的基础上,分析以此制度作为我国国际保理的法律规范不能完全适应保理实务和国际惯例的要求。其中对未来发生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效力、禁转约定的抗辩、隐蔽性保理在我国法律体系下所遭遇的不适及就应收账转让引起的权利冲突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并提出了相应的立法修正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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