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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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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搞农村会计业务培训时,有许多村会计对“一事一议资金”的核算提出疑问。一是:“一事一议资金”既然是从村民中收取的款项,为什么不在收入类科目中核算,而在负债类科目中核算?二是:核算方法不规范。现就这两个问题,一块与村会计商讨。一、“一事一议资金”为何设为负债类科目  相似文献   

2.
税费改革后,村级举办集体公益事业所需资金,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向农户收取,“一事一议”资金成为村集体公益事业开支的主要来源。为适应税费改革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内容变化的需要,笔者认为,按照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应增设“一事一议资金”科目。由于这项资金是因固定使用而收取的,从性质上讲,为负债类科目。“一事一议资金”科目,专门用于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的收取、使用及期末结余变化情况,其账务处理如下:1.收到一事一议筹资时:借:现金(或银行存款)贷:一事一议资金——(按筹资项目设明细科目)2.…  相似文献   

3.
"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是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第二十条将"一事一议资金"列入长期负债科目.笔者认为,将"一事一议资金"列入负债类科目进行核算值得商榷. 1."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性质与负债的定义不符 负债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集体经济组织的现时义务."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是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是村民为获得实物资产(道路、幼儿园等公益事业)而投入的货币资金及劳动力.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以资代劳、现金资产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行为变成了实物资产,并未导致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利益流出.故"一事一议资金"科目不符合负债的定义,不应作为负债类科目进行核算.  相似文献   

4.
<正>近期,笔者从正在开展的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中了解到,许多村因为年终决算核算方法不准确导致账面严重亏损,一个重要因素是按现行《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核算要求将"使用一事一议资金而没有形成固定资产的项目,在项目完成后列入‘管理费用’或‘其他支出’科目"。笔者认为,对于使用一事一议资金而没有形成固定资产的项目资金列入"管理费用"或"其他支出"科目核算,值得  相似文献   

5.
通过分析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设置为负债类科目及其核算存在的一些弊端(一是其科目实际是一个过渡科目,其名不实;二是其核算没能体现负债,科目设置显然不妥;三是没能反映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使用情况,专款专用不够明晰;四是不能体现一事一议资金的性质;五是致使提供的会计信息失真;六是群众看了其公开后,易产生误解),提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应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的所有者权益类规定设置其科目,不形成固定资产的直接在其科目核算,使其核算能如实地反映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以体现一事一议专项资金的性质,提高其会计信息质量,避免群众误解。  相似文献   

6.
正《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设置了"一事一议资金"科目,用于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同时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于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时,借记"内部往来"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农户交来的一事一议专项筹资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内部往来"科目。笔者通过实践认为,上述核算方法存在一些问题,应当进行修订完善。一、一事一议筹资核算方法  相似文献   

7.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对其奖补资金的投入量逐年增长,相对而言对村级组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会计核算的制度规定滞后,各地对其核算五花八门,极不规范。为此笔者进行了调研分析,对村组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核算的科目运用、设置、结转等具体会计处理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8.
对“一事一议资金”科目的一点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参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对"一事一议"科目的使用规定,笔者对《新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教材》(2004年11月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中"一事一议资金”的核算提点不成熟的建议,以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9.
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村会计制度)的规定,“‘一事一议’资金”会计账户只核算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其核算范围只限于村民通过的“一事一议”专项筹资筹劳资金,用于“一事一议”建设工程而筹集的其他资金不在本账户核算范围之内。但在实际工作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的各项集体公益事业,  相似文献   

10.
2005年第4期的<农村财务会计>刊登了张景然、张云华撰写的<生态村项目建设相关账务处理>一文,该文提出:"收到用于建设文明生态村的各项资金应记入'资本'科目,并按照资金来源设置二级科目.凡是涉及上级单位拨款、社会团体赠款、个人捐赠的款项、'一事一议'筹措的款项都要纳入本村'资本'账户核算,并按照拨款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本人认为这样的账务处理欠妥,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用于建设文明生态村的各项资金不应记入"资本"科目,应根据资金来源渠道不同,分别记入"专项应付款"、"公积公益金"、"一事一议资金"等科目进行分类核算.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1.
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村提留和乡统筹费,村级举办公益事业,实行一事一议的办法:召开村一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向村民集资,以每人每年不超过15元为标准。对这一类经济业务。应设立“一事一议筹资”总账科目进行核算。该科目属负债类科目,收到筹资款时记贷方,开支时记借方,年终一般无余额。以款项性质或用途设明细账户。  相似文献   

12.
当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会计核算已成为困扰会计人员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此笔者以实例形式浅析如何做好"一事一议"资金的会计处理,以供大家参考. [例1]2012年初,育华村经村民议事同意并报镇政府和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向农户筹集180000元,其中100000元用于村级道路建设,全部筹款交镇农经站代管.会计处理如下: 借:内部往来 180 000 贷:一事一议资金180 000 借:应收款一交镇代管款180 000 贷:  相似文献   

13.
正日前,笔者对某县村级"一事一议"会议核算科目进行调查摸底,发现各村"一事一议"会计核算账户上存在三个方面主要问题:一是"挂账"过久。主要是从2010年以来,"一事一议"账户上有多年滚动的余额,时间跨度长。二是"挂账"额度大。某乡镇"一事一议"账户余额1000万元以上,整县达到5000万元以上。三是虚假筹资筹劳多。部分村在筹资筹劳中造假,占挂账余额大头。  相似文献   

14.
正目前,关于村级"一事一议"财务问题,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中没有一个完整的账务处理过程,笔者现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及结合工作实际,对"一事一议"财务处理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作了系统的总结,供大家参考。一、具体操作中应注意把握下列事项1.凡属于"一事一议"工程建设的各项资金,都必须通过"一事一议资金"账户进行核算,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二级、三级账户,清晰地反映资金的来龙去脉。2.若"一事一议"项目资金超支时,在避免新增村级债务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15.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资产还是负债,应根据在建工程最终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决定。如果在建工程最终形成固定资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应在资产类科目核算;如果不形成固定资产,那么又分为两种情况:在建工程转为经营支出或其他支出,那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既不属于资产也不属于负债,应归为可分配收入,  相似文献   

16.
<正>"专项应付款"科目在村级财务处理中使用频率比较高,只要是涉及上级政府部门专项拨款建设的新农村建设工程项目核算,都会使用到该会计科目。该会计科目下设中央、省级、市级、县级拨款等明细科目。行政村通过农户自筹资金建设的公益事业项目在"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核算,不在该科目核算。使用"专项应付款"科目,遇到上级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使用该科目核算有个特点,即工程项目没有达到  相似文献   

17.
按照《新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教材》(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2004年第1版,以下简称《教材》)的规定,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核算是将"一事一议"筹资部分投入项目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在项目完工后转入公积公益金;筹劳部分投入项目时就直接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相似文献   

18.
在林业工程项目建设中,常常要求或者需要使用自有资金配套完成基本建设工程项目.自有资金配套投资拨付建设单位时,生产单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在会计实务中形成三种基本观点.一是按照"应收账款"科目核算,二是按照"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三是按照"利润分配"科目核算.  相似文献   

19.
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报账制,如何准确完整地反映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并加以核算,笔者结合工作实际,以安徽省管理模式为例,谈一些看法。一、当前"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模式和会计处理方法安徽省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实行委托代理管理模式,乡镇设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承担村集体经济组织  相似文献   

20.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以下简称一事一议项目),是以农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基础,政府给予奖励补助的一项财政支农新政策,它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举措。浙江省绍兴市于2010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项目财政奖补工作试点并逐步推开,各地按照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省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的会计核算,促进了项目规范管理。但由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出台较早,制度对"一事一议资金"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仅限于向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的资金,对当前通过社会捐赠、村集体积累投入、财政奖补等多渠道资金筹集的会计处理没有统一规定,导致一些地方一事一议项目核算不够规范,影响了项目管理和绩效水平的提高。本文结合浙江省绍兴市的实际,就规范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会计核算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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