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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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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2006年,我国财政部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来进行会计处理,而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来进行会计处理。至此,权益合并法正式成为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正式方法。本文围绕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介绍了应用情况和影响,并在分析相关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议措施。  相似文献   

2.
在2006年,我国财政部在新颁布的会计准则中对企业合并会计处理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来进行会计处理,而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来进行会计处理.至此,权益合并法正式成为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的正式方法.本文围绕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介绍了应用情况和影响,并在分析相关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建议措施.  相似文献   

3.
李琳 《新智慧》2006,(12):57-57
新会计准则规定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我国一直采用权益结合法对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下面通过一个例子说明会计处理方法变革对财务比率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卿固  于颖 《新智慧》2006,(9):67-68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下简称《企业合并准则》),该准则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实际情况,对我国目前各种形式的企业合并业务的会计处理起到了规范和指导作用。但笔认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概念的提出有待商榷,而且该准则中缺少对公允价值取得方法的具体规定,缺乏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5.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类似权益结合法。文章以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自然人民营上市公司为样本进行分析。研究发现,以单纯区分是否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选择会计方法的判断标准,不能反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的合并溢价,也不能反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经济实质。根据合并对价的支付方式,文章提出重新规范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6.
乾惠敏  刘杰  唐洋 《新智慧》2007,(9):36-37
(一)《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简称“新准则”)规定,如果企业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资不抵债的子公司也应纳入合并范围。鉴于会计实务中对子公司超额亏损在合并报表时的诸多困惑以及财政部的相关处理规定也只是一个指导性意见,并没有明确指出子公司超额亏损在合并报表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本文将对此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探讨。  相似文献   

7.
对商誉处理方法国际变更的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丛玲梅 《新智慧》2005,(2):36-37
2004年3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的颁布取代服《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其中关于商誉的处理方法发生了改变,引起了会计界的高度关注。本就变更商誉处理方法的影响作以下评述。  相似文献   

8.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布和实施,使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的国际报告财务报告准则之间实现了实质性趋同.这其中,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历来是会计业务中的难点问题,新修订的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对企业合并会计方法以及商誉处理方面进行了大的修改.  相似文献   

9.
美国企业合并会计和商誉会计的最新动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2001年通过了第141号准则公告———《企业合并》及第142号准则公告———《商誉和无形资产》。这两项准则的发布,标志着FASB在企业合并和商誉这两个会计领域颇富争议的课题上取得了重大进展。本文将对这两项准则作以下简介。一、企业合并准则1.范围和定义。当一家企业取得另一家或几家企业的净资产并且获得对它们的控制权时,称作企业合并;通过取得净资产(或权益)以外的其他方式获得控制的交易及合营企业,不包括在该准则范围之内;在两方或多方的企业合并中,即使合并各方的任一股东集团都没有获得合并后公司多数股权,仍属于企业合并,公司与公司之间的交换也属于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的一部分或全部少数股权不属于企业合并;非盈利组织不包括在企业合并准则范围之内;该准则不改变第4号解释关于在企业合并中对购买的研究开发资产进行费用化的规定。2.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所有企业合并都必须使用购买法进行核算,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使用购买法必须确定购买企业,购买企业的确定必须考虑所有相关因素,特别是合并后公司的相对投票权、董事及高级经理人员的构成等。3.商誉的初始确认和计量。商誉最初必须在财务报表上确认为一项资...  相似文献   

10.
在实际经济业务中,对于企业合并应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以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由于权益法的弊端,而宣布禁止使用权益结合法,改为全部使用购买法。中国由于目前的实际情况,权益结合法正在兴起。对于中国企业合并方法的选择,以及对企业信息真实性影响,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  相似文献   

11.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深入改革,资本市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兼并收购等非常规经营手段已成为企业短时间内做大做强最有效的方法。企业合并作为备受关注的课题,其过程中会计处理方法也有所不同。目前,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两种形式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这两种方法分别适用于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两种情况下的企业合并。在会计实际操作中,因为对企业合并的会计主体和经济业务的性质理解不同,各个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也不同。  相似文献   

12.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一直是会计学界最具争议的问题之一。2004年3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 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规定,所有的企业合并都应该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一、我国企业合并会计规范与会计实务现状迄今为止,我国尚未颁布关于企业合并的会计准则,实务操作中主要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规范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尽管这些会计规范并未提及“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但从其内容看,我国允许企业所采用的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是购买法。《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提出,采取有偿方式兼并的,按照各项资产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有关资产科目,按照成交价高于评估确认的净资产价值的差额,借记“无形资产——商誉”科目,按照确认的各项负债数额,贷记有关负债科目,按照确定的成交价,贷记“专项应付款——应付兼并企业款”科目。然而,自1999年6月证监会批准清华同方与鲁颖电子的换股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以来,我国资本市场上发生的换股合并案都无一例外地选择了权益结合法。二、我国应当允许企业换股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笔者认为,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环境下,权益结合法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应当允许企业在换股...  相似文献   

13.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各国实务中频繁发生,然而其会计问题在国际上尚无明确、统一的规范。各国企业合并准则中"范围排除"的做法或者规范缺失的现状导致实务中会计处理迥异,这种差异反映出各国在企业合并的经济实质、资本市场有效性和公允价值以及会计理论等方面的不同理解与认同。  相似文献   

14.
卢迪  吴纳 《新智慧》2000,(16):19-20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包括资产置换、股权交易在内的非货币性交易越来越多。为防止企业操纵利润,应加强企业集团内部非货币性交易的管理,并且《会计企业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业已公布实行。本文结合该准则对合并会计报表中公司间非货币性交易抵销的会计处理作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15.
浅析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前,企业合并的趋势是规模不断扩大,方式不断创新,对合并的会计处理提出了严峻挑战。为了规范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财政部制定并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由于企业合并方式不同,其会计处理也不相同,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只影响个别报表的确认计量,而控股合并同时影响个别报表与合并报表的确认计量。  相似文献   

16.
《新智慧》2007,(1):58-96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制定,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企业不存在的交易或事项,可不设置相关会计科目。对于明细科目,企业可以比照本附录中的规定自行设置。会计科目编号供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查阅会计账目、采用会计软件系统参考,企业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会计科目编号。[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有购买法和权益结合法两种,分别适用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是根据我国目前企业合并的特点所做出的调整,有其合理性.同时由于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会产生不同的会计后果,因此,需进一步完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适用条件.  相似文献   

18.
卢丽娟 《新智慧》2002,(3):20-20
《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简称“准则”)较好地反映了我国企业中的投资关系,对于规范我国会计实务操作中的投资业务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然而,其中仍有些具体问题,具体会计处理需待明确。本对以下三个问题提出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9.
我国财政部于1998年6月24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于2001年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投资》。台湾的财团法人会计研究基金会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也于1998年6月对《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5号──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准则》(以下简称《第5号准则公报》)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笔者在此就海峡两岸会计准则长期投资规定的异同进行比较分析,以求能相互借鉴,共同发展。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海峡两岸均规定对长期股权投资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处理,但在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具体操作上有一定的差异。 l、成本法 大陆规定,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成本法;而台湾的《第5号准则公告》规定,凡不适用权益法处理的长期股权投资,都应采用成本法。 在成本法下,大陆对被投资单位宜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在对企业投资的当年,如果从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没有超过在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相似文献   

20.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公司兼并和收购(以下简称“并购”)越来越成为公司增强自身实力、实现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公司并购时有两种处理方法:权益联营法和购买法。而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对并购后的公司将会产生一定甚至重大的经济影响,因而在公司并购时对方法选择的争论引起了国际上会计理论界和实务界的广泛关注。 一、西方对权益联营法使用的观点 众所周知,在权益联营法下,公司管理层可随意通过并购来操纵公司业绩,因而西方各国对权益联营法的采用有着比较严格的限制。例如,英国(标准会计实务报告》(SSAP)第23条就设计了4条标准,强调只有股权联营的连续性真正保持下来时,才能使用权益联营 法。《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1993年修订)也规定了权益联营法使用的三个标准:参与合并企业的有表决权的普通股绝大多数参与交换与合并,参与合并企业的公允价值相当以及备参与合并企业的股东在合并后企业中保持与合并前实质上同样的表决权和股权,并且强调了即使符合上述所有三项标准,也仅仅在能够证明购买方不可确定时,才能在公司合并的会计处理时使用权益联营法。这些说明国际上对公司的会计处理都偏向于使用购买法,而只有极少数情况才使用权益联营法。 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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