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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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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北审计》2001,(7):48-48
问:《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作出下列审计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审计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在收到审计听证告知书之后三日内有权要求举行审计听证会:(一)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金额百分之五以  相似文献   

2.
(接上期) 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审计机关的审计处罚程序,保证审计质量,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听证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作出下列审计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审计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在收到审计听证告知书之后三日内有权要求举行审计听证会: (一)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金额百分之五以…  相似文献   

3.
编辑同志 :对被审计单位进行什么样的处罚以前 ,应该告知其听证权利?读者王玲王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2000年1号令中发布实施的《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第四条规定 :“审计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依法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根据《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以下简称当事人)作出下列审计处罚前 ,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审计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在收到审计听证告知书之后三日内有权要求举行审计听证会 :(一)对被…  相似文献   

4.
2000年初,审计署发布施行了《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这意味着随着审计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要求审计工作要将审计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起来,只重实体而轻程序,就会导致审计工作因违反程序法而无法产生效力。审计听证规定源于我国在《行政处罚法》中首次确立的听证制度。它适用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以下处罚时,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审计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在收到审计听证告知书之后三日内有权要求举行审计听证会:(一)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金额百分之五以上且金融在十万元以上罚款;(…  相似文献   

5.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在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时,审计组长在审计报告中涉及到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和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审计处罚的时候,审计听证的条件和程序应引起审计组长(主审员)的关注:一、审计听证的条件中国审计规范《审计机关处理处罚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金额5%以上,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罚款时,应当告知被审计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审计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被审计单位要求听证的,审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对违反国家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  相似文献   

6.
《广东审计》2000,(4):44-45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处理、处罚行为,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违反《审计法》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时,应当遵循本规定。 第三条审计处理是指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采取的纠正措施。 审计处理的种类有: (一)责令限期缴纳、上缴应当缴纳或上缴的财政收入…  相似文献   

7.
陈伟 《上海审计》2000,(2):23-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认为应当由其有关主管机关、部门或单位(以下统称主管部门)处理、处罚的,应当作出审计建议书,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同时,第五十四条又规定:“审计机关提出的对被审计单位处理、处罚的建议或对被审计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委处分的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依法及时作出决定,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审计机关“。由此可见,审计建议(审计建议书)是审计机关履行职责的手段之一,但实践中人们对这种手段的认识仍显不足,现就审计建议(审计建议书)的特点、使用范围和作用谈点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8.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机关行政处罚听证行为,正确行使审计处罚权,保护被审计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和《湖北省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结合本省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审计处罚听证范围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金额百分之五以上、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罚款;或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责任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被审计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员申请听证的,适用本规则。第三条审计处罚听证由拟作出审计处罚的审计机关组织。审计处罚听证遵循公开、公正、合法、效率的原则。各级审计机关成立审计听证委员会,由本厅、局负责人担任主席。委员5至7人,由本厅、局负责法制和审计业务工作的有关人员兼任,具体实施工作由法制机构或相应机构负责。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下称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下称审计条例)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财政收支、财政收支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的权利,但由于处理处罚的种类、程序不明确,具体可操作性不强,国家审计署出台了《审计基本准则》和《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解决了长期以来困绕审计处理措施和四种处罚措施。《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第三条第五款和第四条第四款“依法采取的其它处理处罚措施”,应当包括司法强制措施在审计中的具体运用。  相似文献   

10.
王翔 《陕西审计》1998,(5):34-35
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规定,是指审计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违反《审计法》的行为,给予处理、处罚。作出审计决定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相似文献   

11.
为规范我国审计机关的审计处罚程序,我们认为在实施审计听证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启动听证程序应根据当事人自己的意志决定。 他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也可以放弃权利,不要求举行听证会,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强令其行使要求或放弃举行听证的权利。同时审计机关也有义务保障当事人的这一权利。在对当事人作出听证范围内的审计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审计听证告知书,并告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有权要求举行审计听证会。同时不得因当事人要求举行审计听证会,在听证会上进行申辩和质证而加重审计处罚。  相似文献   

12.
审计实务中,不少审计决定书未能正确全面列示供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当事人申请复议的机关,表现在上级下达的审计项目中忽略告知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当事人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的权利,或本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审计项目中又错误的告知“向上一级审计机关(名称)”申请复议,这些均违反了《行政复议法》和审计规范有关规定。据笔者对2000年度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审计复核统计,存在此类情况的占三分之二以上。 按照《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审计机关审计复议的规定》有关规定精神,对地方审计机关来说,在审计决定书中正确全面告知被审计单位有关当事人申请  相似文献   

13.
编辑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1号令颁布的《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对审计处罚规定了两种文书格式 :一是《审计决定书》 ,二是《审计处罚决定书》 ,两者同为处罚文书 ,在使用上有什么区别 ?读者小王小王 :《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第二条规定 :“审计机关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违反《审计法》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时 ,应当遵循本规定。”第七条规定 :“审计终结后 ,审计机关应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 ,出具审计意见书 ;依法作出审计决定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 ,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  相似文献   

14.
目前,审计机关履行审计处罚告知的程序是由审计组《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方式替代,即将审计组《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同履行审计处罚告知程序。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视同审计机关履行审计处罚告知程序,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一、受文单位不同。审计报告是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就审计实施情况和审计结果向派出的审计机关提出的书面报告。《审计报告》的受文单位是审计机关。而审计处罚告知书的受文单位是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  相似文献   

15.
编辑同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四条对有关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没有明确可以进行处罚 ,但审计署2000年第一号令颁布的《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第四条则明确“审计处罚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和违反《审计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由于以上法律、法规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能否进行审计处罚的规定不统一 ,在财政决算审计实际工作中不便于操作。对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能否进行审计处罚 ,请答复。读者王青王青同志 :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是否可以处罚的…  相似文献   

16.
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复核工作 ,强化审计机关质量控制 ,坚持依法审计 ,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署审计复核准则》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 ,结合本省审计工作实际 ,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审计复核 ,是指审计机关内部的专职或兼职复核机构的复核人员和审计组长及所在业务处(科、股)长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通知书、审计听证告知书、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移送处理书等进行审核 ,并提出意见的行为。第三条审计机关的…  相似文献   

17.
李明 《山东审计》2002,(9):19-19
审计听证是审计机关依法必须遵守的行政程序之一。审计听证的目的,一方面是保证审计机关高效、合法地行使行政权,另一方面是赋予行政相对人的参与权。审计机关组织实施审计听证程序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这是我国行政法律对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依法处理的基本要求。1997年审计署颁布实施38个审计规范时,在《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规定》(审法发[1996]360号)中第一次对审计听证作了原则规定。2000年审计署一号令颁布了《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总结审计听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审计听证程序作了补…  相似文献   

18.
释疑解惑     
问:《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金额百分之五以上且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罚款,被审计单位有权要求听证。如何掌握这一标准? 答:关于审计听证标准问题,审计署去年以来连续下发了三个批复(审办法发[2000]69号、审办法发[2000]119号、审办法发[2001]46号)。根据审计署的解释,掌握审计听证标准应注意三点: 一、“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罚款”;是指审计机关对同一被审计单位一次实施审计查处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累计罚款金额。在同一审计项…  相似文献   

19.
今年,我局在狠抓机关法制建设,强化内部监督机制方面拿出了硬措施。我们制定并公开审计听证程序,以增加审计执法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树立秉公执法、严肃执法、文明执法的审计形象增添了新内容。我们的主要做法是:一、制定听证程序,规范听证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审计规范》的规定,结合松滋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规范听证操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对审计听证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审计决定和审计处罚决定中,对单位罚款超过10万,对个人罚款超过2000元的,在审计决定中,除常规性告知"如对此审计决定不服,可向上一级审计机关申请复议外"还应同时告知"此审计(处罚)决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0条  相似文献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简称行政处罚法,下同),已于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行政处罚法》设置了听证程序。但是,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简称审计法,下同)先于《行政处罚法》颁布而未设置听证程序。现就审计处罚是否要执行听证程序、如何设置审计听证程序等几个问题谈一点认识,求教审计同行。一、审计处罚必须执行听证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第四十二条又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之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审计处罚无疑是属行政处罚的范畴,除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不属于审计职能外,较大数额罚款在审计处罚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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