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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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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碧芳 《福建财会》2003,(12):26-27
《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当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同时《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29条规定,企业应对已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原计算的折旧率和折旧额进行重新计算,确定新的折旧率和折旧额,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操作呢?笔就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折旧的计提谈一些具体的做法。  相似文献   

2.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如果企业某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人当期损益;因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各项因素变化而转回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也计人当期损益。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而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原则上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根据会计制度等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因此固定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构成了可抵减时间性差异,从而影响企业的所得税费用。  相似文献   

3.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若干问题》及《企业所得税扣除办法》的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进行纳税调整,但应如何进行调整却一直困扰着广大会计人员,本文通过实例,演示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转回已确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4.
一、固定资产减值当期纳税调整及会计处理 按税法规定,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项目,必须遵循真实发生的据实扣除原则,除国家税收规定外,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提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在期末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对由于市价大幅度下跌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资产,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相似文献   

5.
一、新准则下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人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相似文献   

6.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会计与税务处理规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资产是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进行定期比较。当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确认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要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而调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使账面价值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该资产在当前市场上的实际价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标示的价值减损,主要是由于企业外部环境或内部因素的变化而引起的,  相似文献   

7.
王云飞 《财会通讯》2004,(11):31-32
1、两者的涵义不同。《企业会计制度》第56条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这里的账面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扣减已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净额;这里的可收回金额是指固定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固定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  相似文献   

8.
杨青松  王虎 《财会通讯》2005,(11):62-62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或者使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  相似文献   

9.
冯宽 《财会通讯》2004,(10):38-38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如果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企业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记人当期损益;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相似文献   

10.
周立 《财会通讯》2005,(9):57-58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第30条规定,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了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预计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财政部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以下简称《解答》)中,对该问题又作了更为明确的解释:企业在对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转回时,“转回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超过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相似文献   

11.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除应当符合资产的定义外,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确认固定资产:一是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是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由于会计和税法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规范不同的对象,因而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差异。企业以各种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入账价值与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基本一致,但固定资产在持有期间进行后续计量时,由于会计处理与税法处理规定的不同,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有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主要源于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表现在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不同,以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上。  相似文献   

12.
一、资产减值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差异 (一)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首先,企业应该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谨慎性原则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资产存在减值的迹象,应当估计其可回收的金额,对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人当期损益,  相似文献   

13.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企业在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时,如果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当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在计算当期利润总额时扣除.  相似文献   

14.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准则》)规定“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在转回已计提的  相似文献   

15.
对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转回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提高会计信息真实性,企业应当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但如有迹象表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扣除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准备后的资产数额。下同),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然而对于如何确定减值损失的转回金额,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不尽相同,同时减值损失转回后应纳税所得额如何处理,我国也尚无明确规定。本文拟就此谈一些看法。一、关于减值损失转回金额的确定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确定减值损失转回金额的规定上存在差异。我国财政部于2001…  相似文献   

16.
《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并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笔者认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是一大难点,在此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7.
为更好地贯彻谨慎性原则.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确保企业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真实可靠.财政部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根据这项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底终了时.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如果企业的固定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企业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时,借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直接减少当期会计利润。  相似文献   

18.
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折旧的涵义 1.减值准备的涵义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扣减已提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可收回金额是指固定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在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作为固定资产净值的减项列示。由此可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反映的是固定资产净值的减值情况,期末固定资产按照可收回净值计入资产总额。这样能反映固定资产预期能给企业带来的真实经济利益,防止固定资产价值的虚增,是谨慎性原则的具体体现。  相似文献   

19.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确定是固定资产核算的两个重要部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为政治、经济、科学技术等客观因素的变化,部分甚至全部固定资产的经济价值消失,我们称固定资产发生了减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因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  相似文献   

20.
张雪梅 《铁道财会》2004,(Z8):55-57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中规定:企业应当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计提减值准备。准则同时规定: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应当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当按照固定资产价值恢复后的账面价值以及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而调整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对此前已计提的累计折旧不作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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