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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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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住宅商品化,建筑物向多层、高层发展,一幢高楼通常为众多住户所有,这种建筑就是区分所有建筑,这种权利就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住户就高层建筑物中对其住宅等专有部分等享有的所有权,对电梯、过道等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本文主要探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之专有权。  相似文献   

2.
现代多层高层住宅通常为区分所有建筑物,即为数个所有人区分所有一幢建筑物,每一区分所有人既拥有其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又对其共用部分拥有共有权。这种建筑物因不同于传统的单一所有权或共有权的建筑物,必然有其复杂的法律关系,德  相似文献   

3.
随着国内商品房市场的快速发展,商品房住宅小区在全国各地日益普及,而有关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纠纷,尤其是有关住宅小区内共有部分的使用问题的纠纷,层出不穷.从物权法理角度分析,住宅小区内的建筑物大多为区分所有建筑物1,即是为多个所有人区分所有的一幢建筑物,由专有和共有两部分组成,每一区分所有人对该幢建筑物既拥有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又拥有共有部分2的共有权.  相似文献   

4.
本文从我国高层、多层居住物业产权现状出发,以城镇商品住宅的专有、共有部分产权归属和权能行使为探究主线,阐述、界定了区分所有的建筑物业主专有和共有所有权,提出健全房地产法规、完善登记制度、规范开发商行为,发挥业主委员会纽带作用,切实维护业主权益。  相似文献   

5.
建筑物区分所有是指数人区分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一部分。区分所有不同于独有,因区分所有权人的所有权仅能及于其所分有的部分,而不能及于建筑物的全部。区分所有也不同于共有。在共有中,共有人对于共有物的全部均享有权利。而区分所有人只能对于其所有部分行使权利。例如数人对于一建筑物分间、分层所有,各人仅能对于自己所有的特定的一间或数间,一层或一套房间行使权利,不能及于全部建筑物。区分所有的独特之处在于除了专有部分以外,也有一部分为共有部分,如墙壁、楼梯、走廊、大门等。在我国,随着城市的急速发展,高楼大厦鳞次栉地…  相似文献   

6.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行使之理论依据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法哲学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具有两重性;二是法理学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具有合理代价:三是法社会学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是在社会分层中寻求平衡,四是法伦理学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与现代伦理文化一致;五是法经济学依据,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使以价格构成理论为主要依据。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行使的理论依据探讨,有利于建立健全我国的物权制度。  相似文献   

7.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随物权法,立法在即. 有必要指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立法,存在所有权的个人主义和团体主义之别.有个人主义和团体主义两种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立法观.即,有个人主义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还有团体主义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相似文献   

8.
王健康 《现代经济》2006,(11):24-25
最近,有不少业主通过网络向笔者提了许多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问题,其中有一位网友告诉笔者他所在的小区发生了一件业主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抗事件,事情的主要原因是该小区是某开发商1998年建造的商品房(7幢24层高层),由于为了安置原有的动迁户,因此开发商在小区又造了6幢回迁房(又叫  相似文献   

9.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随着现代城市的兴起以及建筑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较为特殊的不动产所有权形态.在德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被称为"住宅所有权(Wohnungseigentum)",而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则称为"区分所有权".  相似文献   

10.
广州市关于房屋测绘的具体意见,从源头上解决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性质问题,为业主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提供了最合理的制度依据。相信今后全国各地会逐渐推广这一做法,从而使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  相似文献   

11.
乔新生 《现代经济》2007,(11S):23-25
广州市关于房屋测绘的具体意见,从源头上解决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性质问题,为业主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提供了最合理的制度依据。相信今后全国各地会逐渐推广这一做法,从而使我国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之间的关系更加和谐。[编者按]  相似文献   

12.
近几年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随之而来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尤其是涉及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纠纷层出不穷,在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尚不够明确,因此制定一部专门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3.
李钊  曹阳 《现代经济》2003,(7):28-30
现代建筑物区所有权不仅是现代民事法律制度的一项基本的不动产所有权形式,而且构筑了现代物业管理的理论体系。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制度,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已终为包括德国、法国、奥地利、日本、意大利、美国、英国、新加坡、葡萄牙、西班牙、乌拉圭、比利时、荷兰、墨西哥、瑞士、巴拿马、洪都拉斯、秘鲁、魁北克、波兰、巴西、希腊及我国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在内的世界众多的发达国家和地区民事立法所普遍确立,成为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全国人大立法机关正在立法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中,已经确立了土地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作为我国不动产所有权的三种法律制度。因此,深入学习和研究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用现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指导我们物业管理实践工作,依法处理我们在物业管理工作中所遇到的各种实际矛盾和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4.
上回道:“商品房是否真房?”答案超出一般人感觉:开发商区分销售的商品房是建筑物包装中的空间(房间)。那是一个盒装空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个人所有权只是单元房间的一个“空间所有权”。这个“空间所有权”并非玩笑,是一  相似文献   

15.
住宅小区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客体问题是个经济学问题而不是法学问题。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住宅小区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客体界定应该立足于物品功能的发挥和购房者需求的满足。以此为原则,如果一个物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客体,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第一,与商品房核心部分在功能上应该互补;第二,独立销售时,对购房者来说,属于垄断性物品且不属于自然垄断;第三,属于俱乐部物品或私人物品。  相似文献   

16.
如何形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并非可以简单思维、逻辑推理的问题。第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应该承接本民族的不动产习惯。第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应该注意自己的罗马法物权逻辑。第二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应该照顾汉语的历史积累。目前,这三点都欠考虑。  相似文献   

17.
翟峰 《现代经济》2003,(4):53-53
屋盖,即顶层楼的屋顶面,包括屋面和护拦。随着房改政策韵深入实施和城市产业的发展,住高层楼的用户越来越多,于是,怎样合理使用屋盖的问题也就愈来愈引起住户的重视。如一幢七层的住宅楼,最顶层的屋盖到底属于最顶层的第七楼住户,还是属于七层住户共有呢?由于笔者也是住的一幢七层的住宅楼,而且住的恰好就是最顶层的第七楼,因而对这个问题亦最为关注。于是,在此想借助有关法律向广大读者谈谈这个问题。打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即会发现,法律规定住户只能在自己的房产证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有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再看看个人的房产证,有没有提到屋  相似文献   

18.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虽然这一概念引进时间并不长,但在我国实践中却已经长期存在.2005年7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征求意见稿)>中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以专章加以规定,在学界引起了广泛讨论,10月全国人大法工委也对这部分提出了改进意见.文章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内涵的基础理论入手,分析并对该部分的立法完善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9.
我们现在的法学家研究物权,太注重个人所有,以致把个人所有权当作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逻辑起点和制度终点,并为其复杂的区分所有权理论,生造出新颖难解的概念。比如,"共用部分持分权(共有所有权)"。[1]——请注意这个括弧!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个人化理论中,为了确定区分所有权主体,主流理论学者不得不  相似文献   

20.
人工挖孔桩作为一种传统的施工工艺,具有造价低廉、所需施工设备简单、承载力大、持力层直观、成桩质量容易保证等特点,在多层高层建筑物以及桥梁工程中得到广泛的应用。本文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对人工挖孔桩质量控制以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的处理办法进行阐述,仅供各位同仁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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