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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4 毫秒
1.
这儿的运筹“静悄悄”:应对人民币升值预期的策略 策略之一:加快投资进度,尽早将外汇调入境内。新设外资企业普遍加快了投资进度,没有增资计划或计划尚在研究之中的企业也提前把增资款调入境内。部分企业为使其增资部分的资金快速到位,采用先开立临时账户办理外债登记,然后再办理外债转增资手续。如浙江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缓解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先让外方将950万美元的增资款以外债形式转入公司账户,等商务部批准其增资后再办理外债转增资手续。  相似文献   

2.
一月金融     
央行规范RQFII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工作为规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工作,5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就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等问题给予进一步明确,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外汇局通知要求简化外债登记管理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强化外债统计监测,5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知自年月日起实施  相似文献   

3.
《西安金融》2013,(9):89-91
近年来,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企业有着较强的融资欲望,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急于融资而受诈骗的事件时有发生。自2010年以来,外汇局陇南市中心支局先后接待了多起辖内企业境外融资业务咨询,通过对这些企业境外融资过程的调查了解发现,从事境外融资活动的中介机构或外方住中方代表机构具有明显的欺诈性,涉嫌诈骗,应引起中小企业高度关注,严防上当受骗。  相似文献   

4.
某外国投资者拟设立外商独资餐饮企业,因相关材料办理周期较长,目前,无法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进而无法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外汇资本金也就无法从境外汇入,而正在进行的装修又需要资金。该外国投资者的资金有可能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前先行投入吗?  相似文献   

5.
Q:某外资企业于2012年向境外母公司借用一笔款项,期限为3年,金额为500万美元。该企业于近期申请向境外金融机构借用一笔款项,期限为5年,金额为500万美元,用于偿还2012年借用的款项。这种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是否占用企业投注差?A:外商投资企业的中长期外债办理展期,或借用新的中长期外债偿还过去借用的中长期和短期外债时。  相似文献   

6.
要闻回放     
中资银行将获准为境外机构开立境内外汇账户 5月5日,外管局发布《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通知》摒弃了过去只能由外资银行为境外机构开立外汇账户的做法,将允许中资银行也可以为境外机构开立外汇账户,有利于境内银行和企业办理涉外业务,特别是大大便利了境外投资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和运作。  相似文献   

7.
刘明彦 《银行家》2008,(1):26-27
2007年8月20日,正当香港股市因受美国次级债拖累而跌跌不休之际,国家外汇管理局宣布了"港股直通车"的方案,即《开展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试点方案》,规定境内个人投资者应通过中银国际办理证券买卖和托管,并在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开立个人境外证券投资外汇账户,办理证券投资资金存管与清算,境外证券投资换汇不受年度总额限制,投资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品种.  相似文献   

8.
为完善外债、建立健全境外债权的统计监测与管理,防范外债支付风险.规范贸易项下资金跨境流动,促进国际收支平衡,2008年7月14日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先后对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及境外债权实行登记管理,并辅之推行了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为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对辖区内外汇指定银行、外贸企业进行了贸易信贷抽样调查.  相似文献   

9.
<正>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西双版纳州中心支局在辖内境外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中发现以下几个问题:一、实物方式投资难以核查从年检报表来看,西双版纳州参检企业实际累计已进行实物投资6372.22万美元,但至今仅有1家企业到当地外汇局办理实物投资核销手续,金额为27.32万美元,仅占全州实际实物投资总额的0.43%。造成上述局面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基本选择通过边民互市或委托代理企业代理报关出口方式进行实物的投放,因此对于境外投资企业报表中反映出的实物投资,外汇局很难进行真实性审核。  相似文献   

10.
6月初,建设银行通过对传统票据保付产品进行创新组合,研发推出“NRA保付通”产品,即境外出口企业在建行开立NRA账户,并利用该账户进行票据保付项下贴现融资的业务。据了解,“NRA保付通”产品解决了常规境内外联动业务耗时长、手续繁杂、成本较高的问题,对业务效率、融资成本要求较高的境外出口企业尤其适用。  相似文献   

11.
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是在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发1998年23号《关于发布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和拓宽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规范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担保的运作,在《中国经营技术投资担保公司与上海财政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信用担保业务的协议》的基础上确立的,青浦区财政局也专门设立了“青浦区小企业贷款申请的信用担保中心”,负责对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贷款申请的前期调查推荐工作,信用担保贷款运作步骤是:1,企业向青浦担保中心申请办理信用担保手续,2,青浦担保中心负责前期调查,审查,推荐,3,由青浦担保中心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中国经济技术担保公司上海分公司推荐,4,中投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担保确认书》,明确贷款担保金额及期限,5,农村信用这的贷前调查和决策,同时办理借款和担保手续,6,贷款发放和管理。  相似文献   

12.
某外商独资企业,曾于1997年向其境外关联公司借款,借款利率为零,企业按规定在外汇管理局办理了相关外债登记手续,该借款合同已于1999年履行完毕.根据外汇管理法规,外商投资企业满足借款条件后可自行向境外公司举借外债.在不违反中国法律情况下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其中对借款利率条款,外汇局发布的&lt;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gt;中第九条规定“境内机构对外借用国际商业贷款应当加强成本控制.……  相似文献   

13.
王国建 《中国外汇》2013,(11):40-41
根据推进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的总体要求,在对外债管理现状和管理法规梳理的基础上,外汇局出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下称19号文)。19号文一方面对现行外债管理流程进行了大幅简化,取消了不必要的管理环节,由银行为企业办理外债账户开  相似文献   

14.
根据推进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的总体要求,在对外债管理现状和管理法规梳理的基础上,外汇局出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3]19号,下称19号文)。19号文一方面对现行外债管理流程进行了大幅简化,取消了不必要的管理环节,由银行为企业办理外债账户开  相似文献   

15.
系统风向标     
外汇局湖南省衡阳市中心支局年度风险敞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年度风险敞口是持证企业境外期货保证金账户上年底保留的余额、年度内累计追加的保证金额和期货赔付款的最高限额,其作用在于控制企业期货交易量和亏损额,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具有  相似文献   

16.
问:一企业向境外同一债权人借用多笔外债,不同时间办理过多笔签约登记,其中有数笔不同业务编号项下的外债在同一时间还本,企业向银行申请合并成一笔汇款,此类操作可否办理?答:如将多笔外债还本合并为一笔汇款,银行将不同外债业务编号项下还本数据合并为一笔汇款数据申报,会导致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数据的关联异常。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银行在办理不同外债业务编号项下还本付息等  相似文献   

17.
政策法规     
《中国货币市场》2013,(2):74-74
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月7日.外汇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整合完善了境内企业境外上市项下的外汇管理政策,一是以登记管理为核心.大幅简化业务手续和审核材料;二是规范境外上市企业境内股东增持(或减持)其境外股份的资金汇兑等业务,为相关业务办理提供明确可循的依据:三是结合外汇局正在进行的资本项目信息系统整合工作,改进并完善境外上市项下数据采集及统计监测的制度和手段。  相似文献   

18.
本世纪初,我国政府提出了“发展两个市场,利用两种资源”的发展战略,鼓励中国企业走出去。在这个时代背景下,蒙古国丰富的矿产资源和能源资源吸引了国内众多企业的关注,大量的中国企业到蒙古国开展跨境投资。但是由于主客观原因,到蒙古国开发矿产资源的中国企业却面临了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赤峰市中心支局深入宁城宝山工贸有限公司,调查了解了对蒙投资情况及境外企业经营现状,发现涉蒙投资的问题,进而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9.
《财会学习》2015,(1):5
2014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力度。一是简化审批手续,便利"走出去"将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由事前到有关部门登记,改为汇兑资金时在银行直接办理。取消境内企业、商业银行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地域限制。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助力"走出去"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重大装备设计、制造等全产业链的金融支持。  相似文献   

20.
目前,国家对境外投资仍实行审批制,即企业从事境外投资业务前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在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境外投资立项前,境内投资者与我驻东道国使(领)馆经商参处(室)取得联系,并就在该国投资是否可行征得其书面同意.同时,以外汇资金投资的国内投资者还应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提供关于投资外汇风险和外汇资金来源的书面材料,征得其书面同意后,境内投资者方可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报批.试点省市简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手续,取消了外汇风险审查等项手续.经审批部门批准后,境内投资者应持批准文件及其他有关文件到银行、外汇、海关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经批准设立的境外投资企业在东道国有关机构注册登记后,应持有关文件到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经商参处(室)登记备案.另外根据需要,还要分别在事前、事中或事后纳入到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统计等各项监管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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