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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用保险资金建设重大工程的可行性分析1、政策上已没有障碍。2006年3月,国务院发布同意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的政策信息,中国保监会随后颁布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投资方式可以采取债权、股权、物权及其他可行方式,投资范围主要包括交通、通讯、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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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及其风险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背景
保险投资又称保险资金运用,是指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将积聚的保险资金部分地用于投资,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业务活动。在现代保险经营中,保险公司的业务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承保业务,另一类是投资业务。作为保险经营两大支柱业务的保险投资,已成为保险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是保险公司维持其偿付能力的重要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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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金融电脑》2012,(11)
近日,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为促进保险市场健康运行,保监会制定了有关金融产品投资、基础设施投资、境外投资、衍生T具和保险资产管理等新规则,进一步改善保险公司资产结构,完善保险资金投资政策体系。监管层此前释放的政策信号终于正式“落地”,同时发布了4项保险资金投资新政,即《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进一步拓宽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同时就保险资金投资类证券化金融产品、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以及境外投资的具体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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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新规的历史跨越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9年颁布了新《保险法》,随后《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保险资金运用的规定相继出台。新规的实施给保险资金运用提供了更广阔的渠道,比如不动产、未上市企业股权,以及基础设施债权计划等。新形势下,保险资金运用在拥有重大机遇的同时,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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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投资体制方案》和2004年初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资本市场定下了基调。在2004年2月份的“2004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国务院原则上同意保险公司只要符合条件,就可设立资产管理公司。”而且对保险资金的入市方式和比例作了说明。一时间,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一方面是为了满足保险公司自身固有的运用长期巨额资金投资增值的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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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保监会于2009年4月7日晚连续发布五个通知,规范保险资金的运用。包括“加强资产管理能力建设”、“规范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业务”、“增加保险机构债券投资品种”、“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及相关指引等规定以来规范和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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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已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目前保险公司的不动产投资主要指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提前开放,更引人关注的是对房地产投资的明确。那么房地产投资是否能带来巨额投资收益?本文借助对较为成熟的英国上市保险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经营和变化予以分析,拟为国内保险公司的房地产投资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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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对于商业银行具有较大的吸引力,尤其是在授信额度紧张的情况下,商业银行一方面可以借助保险资金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创新融资模式,维护和巩固商业银行和企业客户的银企关系.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也可以借助保险资金进入存量授信项目,腾挪授信额度,提高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灵活性.本文在分析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现状的基础上,提出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参与保险债权投资计划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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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滚滚而来,令人目不暇接。监管层此前释放的政策信号终于"尘埃落定"。10月22日,保监会正式发布《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四个文件。这是继7月份放宽险资在股权、不动产、债券和委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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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金融》2016,(27)
伴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保险企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平均利润逐步下行。在新常态下,如何高效的利用保险资金,提高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对于保险企业维持竞争优势至关重要。当前我国保险企业的险资投资收益率偏低,投资渠道不够广泛,投资风格相对保守,这些都成为制约险资收益率水平的重要原因。但监管层对保险资金的限制不断放宽,保险资金综合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趋于多元化也为保险企业进一步提高险资金管理水平,提升险资收益率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特别是2016年7月3日,新的《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管理办法》的颁布,为新常态下保险资金参与基础设施投资提供了制度保障。本文分析了我国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现状和前景,提出了新常态下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路径及风险防控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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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法规政策的演变一、禁止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阶段1995年我国第一部《保险法》颁布实施,在该法律约束下,保险公司禁止投资不动产。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对保险业的要求,2002年对《保险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保险法》第105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在这段时期,根据"法无许可者即为禁止"的原则,保险资金禁止投资不动产。这是因为,我国的保险业起步比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