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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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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黄河 《中国房地产》2015,(10):44-46
对已经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当事人能否申请注销?房屋登记机构(或者其他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下同)注销已经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有什么风险?这两个问题,近年引起了一些房屋登记机构的困惑,也引起了笔者的思考。房屋登记机构开展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源于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2.
一、网上备案系统信息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是实现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业务的管理,实现商品房供应总量、供应结构、销售状况、价格情况等数据信息发布的基础.进入预售环节时,通过预售许可管理业务,可建立以开发项目为单位,开发项目、许可证和房屋自然幢三级管理体系的商品房预销售管理模式.该环节中,除按照相关业务规定核发预售许可证外,重要的一项工作是以房屋预测绘结果为基础按幢建立可动态更新的楼盘表.房屋楼盘表是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管理的核心,不仅记载了房地产基本销售单元的房屋编号、各类面积、用途、结构、拟销售价格等基础数据信息,而且也是在预销售过程中反映房屋基本销售单元的状态信息,如可售、签约、备案、办理产权、抵押、限制等.  相似文献   

3.
一、把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作为合同生效要件,缩短商品房预售、现售合同登记备案时间 现行法律、法规只是把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种义务。就权利义务关系而言,应该理解为购房人的权利。也就是说,购房人有权要求预售人必须对预售合同进行登记,然而法律并未赋予购房人这一权利。因此,法律应明文赋予购房人这一权利。《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把预售合同登记的时限规定为30日,这给预售人留出了很大的时间和空间,预售人完全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将房屋再次出售。因此,应缩短商品房预售、现售合同登记备案时间,以减少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房多售”的可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房产纠纷。  相似文献   

4.
《浙江房地产》2005,(2):32-33
全面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建立和完善商品房网上预售及登记备案制度,认真按要求审批商品房预售证,在年初实施商品房网上预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初始登记、产权属性确认、住房装修审批、房地产交易、物业机构的管理,努力提高房地产市场管理水平。  相似文献   

5.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市房地产交易所: 为规范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商品房预售登记备案由预售人、预购人双方共同办理改为由预售人单方办理。  相似文献   

6.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预告登记是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有多种类型,实际工作中预告登记与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容易混淆  相似文献   

7.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为提高商品房销售透明度,按照《宁波市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办法(试行)》要求,北仑区从十月一日起正式实施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  相似文献   

8.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常被认为与预告登记的性质、效力一样,实则二者截然不同。设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初衷是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但该制度因购房人无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申请权及其效力规定模糊等不足,在房开商一房多卖时,让善意购房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必须经过了登记备案才能办理预告登记,而预告登记与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功能近似,这样规定不仅有重复之嫌,对保护购房人也没多大作用,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没有再继续存在的必要。  相似文献   

9.
上海市政府为了切实、有效地调控本市房地产市场,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的有关规定,于4月20日发布了《关于预售商品房转让问题的决定》,具体内容如下。1.自2004年4月26日起,预购人购买的预售商品住房应当在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后进行转让,并按规定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前,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预售商品住房转让的预告登记。除商品住房外的其他商品房在未竣工并取得房地产权证前,预购人进行转让的,可以按规定办理预售商品房转让的预告登记。2.2004年4月26日前,已办理预售商品住房的预告登记并已签订商品住房预售合同权益转让协议,在2004年5月31日前,提出预售商品住房转让的预告登记申请的,由房地产登记机构按原规定受理。  相似文献   

10.
如何办理外销商品房预售预购登记手续?章炎,姜才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接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北京市外销商品房管理规定》中明确:“《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  相似文献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相似文献   

12.
为加快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聊城市住建委在《房地产开端息系统技术规范》框架下,已陆续投入资金近300余万元,全面推进测绘及成果管理、登记管理、从业主体管理、项目管理、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存量房网上备案、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等七个子系统的建设工作。  相似文献   

13.
为了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销售信息的透明度,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根据杭州市的实际情况,近日制定了《杭州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办法》。  相似文献   

14.
正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管理平台主要包含房屋登记管理系统、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存量房网上备案管理系统、测绘及成果管理系统、从业主体管理系统、统计分析与信息发布系统,系统内实现权限和流程控制,系统间实现数据完全共享,以便于提高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相似文献   

15.
为了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销售信息的透明度,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根据杭州市的实际情况,近日制定了《杭州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办法》。《办法》规定:在商品房预(销)售  相似文献   

16.
青岛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是按照本市的实际需求,通过对引进的上海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进行改造而建立的.主要由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测绘成果管理系统、房地产交易登记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四大系统构成,以集中式权籍数据库建设为核心,大规模迁移整合分散的、非标准的数据源,初步实现了业务、数据、服务和信息发布的一体化.  相似文献   

17.
近日,开化数字城市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投入试运行。该套系统由房屋产权登记与交易一体化管理、新建商品房网上备案、信息发布管理系统、项目测绘等8个系统模块构成。  相似文献   

18.
陈雅 《房地产导刊》2005,(10):13-13
“五一”期间.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在保证房地产投诉热线(83346239)畅通的同时,将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巡查,检查中如发现有“销售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已过期、销售已抵押或已查封的房屋、没有将预售款存入指定的监控账户、已销售的房屋没有在30日内办理交易鉴证和手续、没有悬挂预售许可证原件、没有悬挂预售许可证附图、销售现场没有展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示范文本、委托来办理资质备案的中介机构代理销俐房屋”中的任一情况,  相似文献   

19.
《楼市》2006,(4)
各纳税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代理机构: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00号)及省财政厅《关于契税征管涉及普通住房认定若干问题的通知》(浙财农税字[2005]27号),现就杭州市区(不包括余杭区、萧山区)预售商品房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及契税纳税申报时间等事宜明确如下: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预售商品房契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当天。二、纳税申报时间预售商品房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经预售登记备案,按约定支付房款取得收款收据,办妥相关银行按揭手续后,即可…  相似文献   

20.
一、商品房预售预告登记制度出台的历史背景 在《物权法》颁布之前,关于商品房预售,我国早在1994年已经建立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制度。但是,我国在商品房预售过程中仍然大量存在着预售人即房地产开发商,置已经登记的预售合同于不顾,就预售的商品房于其他买受人另行订立买卖合同并进行转让登记,导致“一房二卖”甚至“一房数卖”的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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