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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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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计程序     
王芳 《审计月刊》2006,(10):45-45
审计机关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相似文献   

2.
根据我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听证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复议的规定》、《审计机关审计复核准则》,我国国家审计工作人员在日常审计工作中,要有时间概念: 审计通知 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审计报告 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被审计单位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结束后,应当及时向审计  相似文献   

3.
贾震 《中国审计》2005,(5):14-15
审计报告作为审计工作及其成果的总结,对于国家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和审计报告的其他使用者(如:社会公众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相似文献   

4.
目前,审计机关履行审计处罚告知的程序是由审计组《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方式替代,即将审计组《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同履行审计处罚告知程序。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视同审计机关履行审计处罚告知程序,至少存在以下问题: 一、受文单位不同。审计报告是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就审计实施情况和审计结果向派出的审计机关提出的书面报告。《审计报告》的受文单位是审计机关。而审计处罚告知书的受文单位是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在第五章审计程序中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由此可见,审计报  相似文献   

6.
新修订的《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第四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肯”。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双审计报告制”,  相似文献   

7.
刘刚 《现代审计》2009,(3):55-56
一、注意荐选项目审计踪迹的检查 依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等规定。审计基本程序为制定审计计划→根据审计项目组成审计组→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审计方案→按照规定时限和条件制送审计通知书→进行审计并取证→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按照规定时限提交审计组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审计机关审议出具送达审计报告和审计处理文书→审计执行→审计档案整理。  相似文献   

8.
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对原《审计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第四十一条规定:“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  相似文献   

9.
陈立惠 《山东审计》2003,(12):62-63
最近,审计组在对某省属重点国有企业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单位对以前年度审计的审计决定未执行,而且已超过了行政诉讼时限。如何对待类似问题,对今后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执行至关重要。对此笔者认为:一、审计决定具有法律效力,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处罚意见”,“审计机关作出审计决定后,送达被审计单位执行”。《中华人民…  相似文献   

10.
何进 《现代审计》2007,(1):70-70
《审计法》第40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但是,以什么方式、以谁的名义、如何送达被审计单位,以及征求什么意见等问题:[第一段]  相似文献   

11.
按照中办发【1999】20号通知精神,对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将成为今后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审计工作程序作了规定,审计组在实施审计后,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经复核后,由审计机关出具审计意见书;对有违规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要作出审计决定。中央两办《通知》中要求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向审计机关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机关审定审计报告后,对违规问题,认为需要处理处罚的,作出审计决定;同时对领导干部本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向本级人…  相似文献   

12.
新中国的审计从成立到现在一直沿用的是审计人员现场实施审计或审计调查.由审计组负责向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撰写审计报告.并初步提出审计处理处罚意见.经审计机关审定后(在审计定性和适用法律法规依据不错的时候一般都采用审计组的处理处罚意见)下达审计决定和处罚决定。  相似文献   

13.
2006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对原《审计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审计法》第四十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第四十一条规定:  相似文献   

14.
审计组长负责制是审计组长在完成审计机关交办的审计项目任务的前期准备阶段、审计实施过程中和审计后期,对规定职责范围内的审计项目工作事项具体的全面负责的制度。项目审计组的工作事项主要有审计方案的制定,通知并实施审计、审计报告及处理、审计决定执行监督和立卷归档等。应当注意的是,审计组长对审计项目事项的“负责”是一有限定的,非规定范围内与审计项目有关的事项,如审计方案的调整、问题的定性与处理、审计的评价与鉴证、审计结果的确认等决定或确认权均属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  相似文献   

15.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在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时,审计组长在审计报告中涉及到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和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审计处罚的时候,审计听证的条件和程序应引起审计组长(主审员)的关注:一、审计听证的条件中国审计规范《审计机关处理处罚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金额5%以上,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罚款时,应当告知被审计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审计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被审计单位要求听证的,审计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对违反国家财务收支行为负有直接  相似文献   

16.
王翔 《陕西审计》1998,(5):34-35
审计机关审计处理处罚规定,是指审计机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以及违反《审计法》的行为,给予处理、处罚。作出审计决定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相似文献   

17.
今年1月,审计署审法发(1996)18号文件印发的《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规划方案》中列出了50个审计工作规范项目,其中之一是审计报告规范。本文拟对审计报告的编写程序规范略抒己见。 (一) 《审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据此我们认为,审计报告是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就审计工作情况和审计结果,向审计机关提交的总结性书面报告,是审计机关的内部审计文书。它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审计范围、内  相似文献   

18.
对《审计法》第三十九条的探讨殷德胜《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或者...  相似文献   

19.
承诺,是指“对某项事情答应照办”,是一种“君子协定”式的约定。而审计承诺则是指审计机关为了保证监督效果和审计质量,要求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事项中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的承诺。对此,国家审计署在《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第21条规定“审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承诺制度。”要求“审计机关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书面要求被审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与审计事项的有关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承诺。在审计过程中,审计组还可以根据情况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书面承诺的要求。”同时还规定,“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将被审计单位交回的书面承诺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另外,在《审计机关审计报告编审准则》第7条也将“被审计单位对提供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承诺情况”作为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之一。为了保证审计承诺制度的实施,国家审计署还制定了  相似文献   

20.
罗兴社 《中国审计》2005,(G00):34-35
2004年2月10日审计署颁布了《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施行一年多以来,为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其中第五章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对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的处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审计法》也明确规定,审计部门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对违反财政法规的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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