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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出现了在建工程受让人、承诺付款的第三人、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人,承包人应该向谁讨要工程款呢?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施工,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合同。通常情况下,工程款支付人就是发包人。但是,在施工中,承包人有时会发现,在建工程被发包人卖了,工程原来不是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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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分包合同“背靠背”条款及其法律风险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分包合同的“背靠背”条款(pay when paid),是指总承包商在分包合同中设定的,以其获得业主支付作为其向分包商支付的前提条件的条款。在我国建筑市场,目前源于业主的拖欠问题依然严重,在这种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总承包商将“背靠背”条款作为向其分包商(从广义上讲,总承包商的供应商也可纳入分包商范畴。在本文中,如无特别说明,分包商均指广义概念)转移业主拖欠风险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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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发包人维修通知书,维修还是不维修?如果发包人事先委托了第三方维修,维修费该由谁承担?保修是承包人的法定义务,也往往是发包人支付保修金的前提。保修指承包人根据《质量管理条例》第41条等规定保修"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行为。法律规定了最低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工程合同不得约定低于该最低范围的保修范围,低于该最低期限的保修期。依法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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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 F-2013-0201)于2013年7月1日正式启用.2013版合同与1999版合同对比,有了许多新的修改,其中的几点新增加条款值得施工单位和业主重视.
双向担保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书面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应资金来源证明.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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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制度、策划、合同三层面控制合同履约前的风险成本
分包风险成本主要产生于合同履约前,由于分包策划不当带来成本上升、利润流失;由于分包方选择不慎带来质量、安全、履约等潜在风险;由于分包条款订立不明带来违约、违法等合同纠纷,由此给企业带来有形或无形的风险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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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中的陷阱.发包人虽不敢公开设定对承包人不利的合同条款,但还是会在有意无意之中使用貌似公平合理或与工程款支付无关的条款预设陷阱.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往往不易察觉,即使察觉碍于面子也不好与之深究.一旦起纠纷,发包人则会以合同的"陷阱"条款进行抗辩,使承包人有口难辩.如,合同约定承包人垫资至项目总价款的某一比例,同时又约定一个较低的暂定工程价款,且实际总价款在结算中据实调整.该条款的本质是:表面看垫资范围是有限的,但实际上是一垫到底,垫资数量和时间远远不止合同约定的范围.该类风险的识别主要在于考验施工企业对合同谈判的驾驭能力或对激烈市场竞争的理性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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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新版施工合同下,施工企业又该如何进行索赔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条款解析28天索赔,逾期失权。13版合同对索赔流程进行了细化,19.1条款中的28天索赔期间系可以按法律上除斥期间来理解,一旦承包人在这一期间内不行使索赔权利,即丧失了索赔的权利。索赔时效的起算争议。本条款中,发包人做出最终处理结果的起算时间为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之日,而非发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审查报告之日,从流程上缩短了发包人做出决定的时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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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难,要么无人肯签证,要么好不容易找到人签证了,发包人还是拒绝据此付款,承包人该怎么办?工程签证难,要么无人肯签证,要么好不容易找到人签证了,发包人还是拒绝据此付款,常见拒付理由有三:一是无权签证;二是签证价格过高;三是事后补签。发包人这些拒付理由是否成立?承包人应该如何应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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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催告权和优先权的法律适用 所谓催告权是指建设工程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优先权是指在催告期结束后,发包人仍未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将该工程协议折价或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承包人优先受偿该工程款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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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是《合同法》新增加的关于承包人行使不动产留置权的规定。这条规定对维护承包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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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末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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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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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中的陷阱。发包人虽不敢公开设定对承包人不利的合同条款,但还是会在有意无意之中使用貌似公平合理或与工程款支付无关的条款预设陷阱。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往往不易察觉,即使察觉碍于面子也不好与之深究。一旦起纠纷,发包人则会以合同的“陷阱”条款进行抗辩,使承包人有口难辩。如,合同约定承包人垫资至项目总价款的某一比例,同时又约定一个较低的暂定工程价款,且实际总价款在结算中据实调整。该条款的本质是:表面看垫资范围是有限的,但实际上是一垫到底,垫资数量和时间远远不止合同约定的范围。该类风险的识别主要在于考验施工企业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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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要求变更,却不给变更单;承包人申请追加价款,报送结算报告,发包人拖而不审、审而不定.为纠正这种顽疾,平衡承发包关系,无论是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下称08清单规范)以及财建[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规章,还是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条款(下称07标准文件)及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下称99示范文本),均规定了索赔期限、签证期限以及未按期限索赔视为放弃、未按期限签证视为认可(索赔指承包人向发包人要求确认事实、追加价款、顺延工期、确认结算的请求;签证指发包人对承包人索赔同意、部分同意、不同意的答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