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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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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税收筹划案例分析(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利用委托加工方式减轻消费税负担是消费税税收筹划的常用方法。这种方法的基础是委托加工和自行加工的计税依据不同。自行加工的计税依据是产品销售价格,而委托加工的计税依据一般是组成计税价格。而组成计税价格一般总是要低于产品销售价格,这就意味着纳税人采用委托加工方式比自行加工要少纳消费税。此外,对于生产多种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先销售后包装,也是减轻消费税负担的常用方法。  相似文献   

2.
在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中,存在没有销售额的情况,这时组成计税价格就成为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基础。但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和自行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却存在着差异。笔者拟对二者的差异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3.
王琰 《财会月刊》2008,(5):68-69
在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中,存在没有销售额的情况,这时组成计税价格就成为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的基础。但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和自行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组成计税价格却存在着差异。笔者拟对二者的差异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4.
一、选择合理的加工方式进行纳税筹划 应税消费税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所处的流转环节不同,其计税依据也有所不同。如果纳税人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选择了正确、合理的加工方式,就会相应地减少应缴纳的消费税,降低自己的税负。实际工作中,纳税人对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主要有自营和委托加工(即外包)两种方式。纳税人以自营方式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所缴纳的消费税是以产品的实际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而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时,所缴纳的消费税是以受托方当期同类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的,并由受托方进行代扣代缴的。两者的计税基数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往往要低于应税消费品的实际销售价格,  相似文献   

5.
张娜 《财会月刊》2008,(11):32-33
一、对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质疑 1.现行法规的规定。《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采用从价定率方式计算消费税的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可以参照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也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相似文献   

6.
增值税、消费税视同销售的,在无同类价的情况下,需通过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方能确定计税依据.本文结合政策总结了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的情况,并以结构图的形式分析了在视同销售行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和进口货物三种情况下"组成计税价格"的构成及核算方法.  相似文献   

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烟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别从2001年5月、6月起,对酒类产品和卷烟的消费税计税办法进行调整,将从价定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办法调整为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计算应纳税额的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通知》对复合计税方式下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的计税依据进行了说明,同时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从量定额计算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分别为移送使用数量、委托方收回数量、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自产自用、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从价定率计算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按《消费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即纳税人自产自用、委托加工和进口酒类和卷烟产品时,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纳税额=应税(移送使用、加工收回、进口)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相似文献   

8.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和进口应税消费品,这三种应税消费品在没有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时,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虽然在2009年的修订中,将从量税计人了组成计税价格,很大程度上解除了消费税作为价内税而税基中又未包含从量税的矛盾,完善了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但由于该价格确定的主观性,理论界对于公式的构成部分及每部分的位置等问题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笔者亦有一些质疑。  相似文献   

9.
文中作者通过关务实践与教学活动,发现进口消费税的计税组成价格计算出来后,可以直接作为进口增值税的计税组成价格,而大可省去后者的计算过程。依据简单的代数方程的演算,完全证实了: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存在互通性。  相似文献   

10.
一、对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质疑1.现行法规的规定。《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采用从价定率方式计算消费税的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可以参照的,按  相似文献   

11.
程岩 《财会月刊》2013,(4):62-63
本文从消费税角度,对企业自己组织生产和委托加工的税负进行比较,找出最佳决策方案,然后针对受托方的选择及是否应由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进行分析,最后对组成计税价格进行筹划,以明确企业如何合理降低消费税税负,进而实现消费税税后利润最大化。  相似文献   

12.
现行《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复合计税方式下计算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包含了定额消费税,依此设计的复合计税法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更好地体现了消费税的特点和组成计税价格的实质,但也有部分学者提出了涉嫌重复征税的质疑。笔者对这些质疑者所持的观点和具体操作方法有不同意见,特提出来与同行研讨。  相似文献   

13.
在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中,由于存在没有销售额的情况,故组成计税价格就成为计算应纳税额的基础。然而,在消费税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中,对于从量税税额是否应该包含在组成计税价格之中,现行规定存在不协调之处。笔者认为,消费税复合计税中的组成计税价格应包括从量计税的消费税税额。  相似文献   

14.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核算,财务类教材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分为"直接出售"和"继续加工"两种情况核算,但税法规定"高于计税价格"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不属于"直接销售"。税法与会计准则的规定不能完全对接,"高于计税价格"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的核算会计准则没有明确规定,并且收回后继续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怎样抵扣的会计处理相关教材也很少涉及,笔者拟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消费税的纳税行为在生产领域.而不是流通领域、消费环节,因而,关联企业中,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以较低的价格将消费品出售给其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从而降低销售额,减少应纳税销售收入。而独立销售机构,因其处在流通环节,只纳增值税,不纳消费税。这样,就可以减轻整个企业的消费税负担。而增值税税负不变。  相似文献   

16.
谈消费税与增值税的依存关系及其操作方法薛建华,潘国富,郭墅人我国现行的消费税与增值税有一些依存关系,主要是指当消费税和增值税同时以“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简称“税基”以下同)时,在有的情况下其一种税的“税基”中不包含另一种税的税额,而...  相似文献   

17.
刘春才 《价值工程》2013,(26):172-174
组成计税价格在流转税中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应用广泛,是企业办税员和在校学生工作、学习中的难点。本文分析了组成计税价格的实质与构成,对众多的组成计税价格进行了梳理,对不同税种、不同业务、不同税率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的异同进行了比较,明确指出了组成计税价格容易出错、混淆的地方,有助于办税员和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组成计税价格。  相似文献   

18.
现行《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复合计税法下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均存在重复征税的不合理现象,引起各界的质疑和争议。本文拟从对组成计税价格进行分类的角度对这两个计算公式进行再思考,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种新的完善思路,以对即将进行的消费税新一轮改革提供参考意见。  相似文献   

19.
胡聃蓉 《财会月刊》2013,(8):105-105
一、捐赠时增值税与消费税涉税会计处理 增值税条例规定,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应按计税价格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货物属于应税消费品,当纳税人将其用于馈赠时,于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  相似文献   

20.
随着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 ,专业化生产和协作的加强 ,企业、单位或个人由于设备、技术、人力等方面的局限 ,常常要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加工应税消费物资 ,然后 ,将加工好的应税消费物资收回或直接销售或自己使用。这样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物资的委托方与提供劳务的受托方 ,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双方都会涉及到增值税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问题。下面谈谈委托方与受托方如何进行有关委托加工物资中增值税与消费税的会计处理。一、委托方的增值税与消费税会计处理方法对于委托加工物资应负担的增值税与消费税 ,应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 )按照税法规定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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