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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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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合同法》中有关外贸代理制的规定1.《合同法》关于行纪合同的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要按委托人的指示,妥善处理委托事务并负有妥善保管、合理处分、转交财产以及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的义务,行纪人有权收取费用,在一定条件下,提存委托物以及对委托物行使留置权。我国新《合同法》对行纪合同也采取的是两段式合同的原则。2.《合同法》关于部分披露委托人代理制的规定。我国《合同法》第402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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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法>中有关外贸代理制的规定 1<合同法>关于行纪合同的规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要按委托人的指示,妥善处理委托事务并负有妥善保管、合理处分、转交财产以及报告委托事务处理情况的义务,行纪人有权收取费用,在一定条件下,提存委托物以及对委托物行使留置权.我国新<合同法>对行纪合同也采取的是两段式合同的原则.  相似文献   

3.
对我国外贸代理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对外贸代理制,我国的立法及司法实践现已明显滞后。在外贸代理业务中,委托人与代理人权责不够清晰,争议时有发生。本文认为,汲取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的成功经验,完善我国有关行纪制度的立法;及时参加《国际货物销售  相似文献   

4.
对完善我国外贸代理制的总体思考俞毅(杭州商学院310035)一、对我国外贸领域推行代理制的总体认识在我国,外贸代理制一般是指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代理人),根据无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有关进出口业务的一种法律制度。这种制度的...  相似文献   

5.
贸易代理在《对外贸易法》中表述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接受他人的委托,在经营范围内代为办理对外贸易业务。”因此,贸易代理中的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法律关系是受民法中有关代理的规定所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代理合同中。但贸易代理与一般的民事代理有着显著的区别,即代理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相关的贸易活动,而不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开展活动。由于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开展活动,因此在《商检法》中,只设定了代理人的法定义务而对被代理人没有设定相应的法定义务。如《商检法》第十一条规定:“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的商检机构报检。”这里的“收货人”是指依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买方。按照我国现行外贸管理体制,有的企业具有外贸进出口权,可直接对外签订进出口合同,有的企业不具备外贸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货物必须委托有经营权的外贸企业代理进口或出口,由外贸企业对外签订进出口合同。  相似文献   

6.
卢晓丽 《消费导刊》2011,(9):143-144
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各地相继新建许多贸易信托、房地产中介机构、独家销售公司、行纪等机构,由于行纪人往往是在一定领域内从事专门性行纪活动,比较了解行情,熟悉业务和供求关系,且手段简便、灵活,可以为委托人提供有效的服务,维护委托人的利益,更有利于委托人进行各种交易活动,因此研究行纪合同的性质及法律效力对保障市场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
三足鼎立分天下中国式外贸代理制面临的法律问题外经贸部条法司司长张月姣真正意义上的外贸代理制是指: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业(代理人),根据无外贸经营权的公司,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被代理人)的委托,办理进出口业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外贸代理制的产生是以我国外贸...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随着我国外贸经营权者准入条件的降低,涉足外贸业务的企业不断增加,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规模的不断扩大.  相似文献   

9.
一、拍卖行为的法律性质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在拍卖活动中涉及的法律关系:一是拍卖人与委托人的关系。它具有民法中典型的行纪法律关系的性质,拍卖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商品的买卖或其他商业上的交易并收取报酬。委托人与拍卖人之间必须订立委托拍卖合同,拍卖人与委托人的权利义务,主要是由此来确认和具体规定的。二是拍卖人与买受人的关系。拍卖活动是拍卖人与众多竞买人之间公开进行的一种特殊的法律活动。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买受人)之间…  相似文献   

10.
<正> 今年7月1日,新的对外贸易法即将开始实施。新外贸法中一项重要的修改是全面放开进出口经营权,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和个人从此都可以做对外贸易业务了。我自己从心中感觉,新外贸法犹如一股强劲的东风,必将给我国的对外开放带来一个繁荣发展的春天。 记得12年前也是这个季节,正值党的十四大召开之前的关键时刻。我国外经贸系统的政府官员、研究人员及企业界人士齐聚一堂,探讨即将宣布的“社会主义市  相似文献   

11.
《大经贸》2008,(2):10-10
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外贸经营权由国有企业垄断。1979年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只有10多家可以经营外贸进出口的全国性企业(中央外贸专业公司,属下有省分公司。市县支公司),而20多年后的今天。有外贸经营权的内资企业达到10多万家。  相似文献   

12.
我国外贸制度的改革使不少企业有了进出口经营权,但大多数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仍委托外贸专业公司代理报关。很多企业除了委托国内的外贸专业公司出口外,也在考虑聘用能熟悉特定行业、具有一定背景的海外当地人作为出口代理,帮助自己开拓国际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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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鼓励大中型企业开展自营进出口业务是外贸体改的一项重要内容,是高技术、高层次外向型企业集团今后发展方向。长期以来,我国进出口经营权集中控制在少数专业外贸公司手中,这种体制有体现集中统一的有利一面,但在一定程度上又表现为工贸脱节,影响和制约了出口生产企业发展对外贸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一个半封闭的经济环境中,企业出口生产难以迅速拓展。从近几年企业开展自营进出口的情况分  相似文献   

14.
贾辰豪 《商业时代》2004,(21):40-40
近日,商务部信用体系重点建设项目“对外贸易经营者信用等级查询系统”正式启动。随着我国外贸经营者范围的扩大、外贸经营权门槛的降低,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参与到了国际商品交换和国际竞争中,而一些企业存在的合同欺诈、逃避债务、偷税漏税、走私骗汇、虚假报表等失信行为对市  相似文献   

15.
林日月 《国际市场》2004,(12):72-73
加入WTO以后,我国外贸进出口完成了由专业外贸公司垄断到外贸经营登记核准制的转换,外贸经营权全面放开了。如何寻找合适的市场切入点,也就成为新一轮从事对外贸易业务的公司兴衰成败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6.
外贸经营权改革与外贸经营主体的变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对外贸易经营权的放开,外贸经营主体日趋多元化。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各类外贸企业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出现了此消彼长的变化。在“依法登记,公平竞争”的新型外贸经营权制度下,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企业发展对外贸易的潜力,积极培育我国对外贸易的核心竞争力。  相似文献   

17.
入世与我国《对外贸易法》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改革开放和入世的过程和结果首先应按照WTO规则和我国在入世谈判中的承诺,全面充实、调整和完善现行的外经贸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建立起一个统一、公正和透明的外经贸法律体系,而作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基本法的《对外贸易法》则首当其冲,应从其立法原则、外贸经营权、外贸代理制、服务贸易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外贸经营权即指企业从事对外进出口贸易的权利。我国承诺入世后的3年内,对外贸易经营权全面开放。本文拟对外贸经营权开放后,我国所面临的问题展开分析,并就此提出应对建议。  相似文献   

19.
2001年中国加入WTO,我国政府承诺入世后3年取消外贸经营权,届时符合要求的企业都可以获得进出口的权利。然而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自营进出口存在一系列问题,本文分析了入世后的外贸形势,及中小企业进出口的渠道选择,并着力介绍我国的外贸进出口中介的新形式——进出口管理公司。  相似文献   

20.
随着外贸经营权逐步开放和出口退税体制改革,对外贸流通企业的经营提出了新的挑战,外贸流通企业如何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呢?笔就此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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