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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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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抒扬 《国际市场》2011,(11):68-71
国际商事仲裁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其基本特点是以双方当事人的协议为基础。一般来讲,国际商事仲裁总是发生在仲裁条款及基础合同的原始当事人之间,仲裁条款也只能约束当时参加签约的原始当事人。随着国际商事的日益  相似文献   

2.
通常贸易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是选择诉讼就是选择仲裁,然而,高昂的律师费用和漫长的诉讼程序,诉讼结果的不确定性以及仲裁的一裁终局的风险往往困扰当事人。专业机构调解正成为解决纠纷的一种途径。近日,一起涉及金额上百万美元的  相似文献   

3.
奚玉  何力 《光彩》2013,(10):50-51
与诉讼相比,仲裁具有省时、省钱、省事的特点,因为基于双方自愿,通过仲裁解决争议有利于维持双方的商事关系.本刊特整理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案例三则,供广大经营者参考. 案例1仲裁条款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案例:2008年5月1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在上海签订运输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将甲公司一批货物由上海运至南京.运输合同同时约定:"发生争议,如双方协商未果,则由合同签署地仲裁机关仲裁解决."5月20日,甲公司的货物从上海运输,于5月23日下午抵达南京.在做卸车准备工作时,运输车辆的液压千斤顶发生故障,导致运输车辆倾斜,造成该批部分货物质量受损.  相似文献   

4.
上海金陵西路28号7楼,仲裁委员会庭审区。庭审室门口传来阵阵谈笑声和友好的告别声,打破了楼道的寂静。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栽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上海分会秘书长朱月芳告诉我们,一起仲裁案件开庭审理刚好结束。我们有些诧异,在我们的概念里,仲裁庭和法院差不多。法庭判决后当事人往往大哭大闹地不服裁决或者吵吵嚷嚷着要求上诉,本来以为仲裁也是差不多一回事,没想到在这里、当事人双方却如同电影散场般说说笑笑,甚至还在讨论下个生意应该如何合作。朱月芳微笑着为我们解惑:看来这个案子在仲裁庭主持下和解解决了,双方基本利益得到了满足,还可继续做生意,自然一团和气。仲裁与诉讼相比,当事人更多地希望在比法院诉讼宽松的环境中解决纷争。当然,无论仲裁委员会,还是审案的仲裁庭也更多地以和为贵的理念来处理案件,这是仲裁不同于法庭审理的一种特质。掐指一算,贸仲上海分会成立到现在已经有整整18个年头了。18年,伴随着浦东的开发开放,贸仲上海分会见证了上海融入世界经济的历程,它也从外滩33号搬到了金陵西路,在历史的递进中留下了自己的足迹。  相似文献   

5.
方仲裁员: 您好!我来自一家中国进出口公司。我公司与美国一家贸易公司签订了多个贸易合同,现对方向我公司提出因我公司未及时结清贷款,准备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对我公司提起仲裁,我们发现合同中的仲裁协议本身的放力存在暇疵,同时,我们又了解到,针对这种情况,似乎存在一种仲裁协议和仲裁裁决异议权的默示放弃制度。能否清您简要概述一下这种制度,以便我们作出应对。期待您的回复。  相似文献   

6.
笔者曾于2001年底至2002年初作为原告A船厂的诉讼代理人参与了一件非常有意思的、关于仲裁条款有效与否的船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尽管以管辖法院支持原告A船厂的不存在合同关系和仲裁协议诉讼请求而告终,但该案仍遗留了一些值得思考的法律问题:如,如何正确理解仲裁协议独立性和仲裁庭管辖权问题?如果原告A不是选择在中国进行确认之诉讼而是在英国法庭申请中止仲裁程序并提起仲裁条款无效的诉讼,  相似文献   

7.
长时间以来,仲裁当事人的确定标准基本上遵循字面签署标准,该标准在大部分合同关系中,即仲裁协议签字人和仲裁当事人一致的情况下被适用固然没有问题。但实务中,特别是贸易领域,有一些合同,仲裁当事人和签字人并不相同,在这类合同关系中如果对字面签署标准僵硬适用,则对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非常不利。  相似文献   

8.
方仲裁员:你好!我们是一家小型家用电器生产企业,自2002年起和一家国内大型连锁超市建立了长期供货关系,签订合同的方式为:合同一年一签,超市方面提供合同文本,由我们公司与进货的超市(该连锁超市在很多地区均设立有独立的公司)分别在合同中盖  相似文献   

9.
涉外经营企业每年需要签订大量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避买卖合同陷阱成为企业的必修课。本文中律师通过分析典型案例给出相关警示。涉外经营企业每年需要签订大量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的为此遭遇各种货物买卖纠纷,规避买卖合同纠纷陷阱成为企业的必修课。一些进出口企业,特别是有些获得进出口经营权  相似文献   

10.
仲裁的力量     
程斌 《中国海关》2005,(12):72-73
在国际贸易交往中,交易双方往往是地处不同国家的经济主体。由于目前国际社会尚无统一的立法机构,也就还没有为国际社会普遍承认和接受的统一适用于各类合同的国际合同法。那么,就合同本身而言,究竟应遵循什么法律呢?对此问题,各国的有关国际私法规则均认为: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的准据法;若当事人未作选择,则可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有关法律冲突规则来确定合同的准据法。而这其中解决问题(或纠纷)的方式是选择拆讼还是选择仲裁,也就变得非常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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