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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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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片面共犯     
吕伟 《魅力中国》2010,(26):141-141
一、片面共犯的概念及其类型 共同犯罪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犯罪形态,与单独犯罪相比,共同犯罪则更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共同犯罪中的问题不仅在刑法理论中占据重要的地位,而且在司刑事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片面共犯是大陆法系刑法学中的专门用语,而在美国片面共犯则被称为潜在同谋犯(potential accompolice)。  相似文献   

2.
作为教唆犯罪中最为复杂的形态之一,教唆未遂一直作为理论界研究的重点。教唆未遂的认定对于共同犯罪理论甚至是整个刑法的体系都具有重大影响。刑法29条第2款对于教唆未遂犯罪的规定值得商榷。本文力求在明晰教唆未遂的不同情形、阐述教唆犯从属性的基础上,深入探究教唆未遂的处罚问题,并最终在此前提下进行相关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3.
由于共同犯罪人主客观的共同性,各共犯具体的主客观情况都丧失其独立决定行为性质的作用.从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上看,无论分工和参与程度如何,各个共同犯罪人的危害行为都与危害结果有因果关系.部分共犯自动停止犯罪,如若成立犯罪中止,就必须在主观上切断与其他共犯的共同故意联系,消除自己对整个共同犯罪的影响,使其他犯罪人明确认识到已失去了该犯罪人的参与和支持.  相似文献   

4.
主客观相统一是定罪的一项基本原则,要求防止主观归罪和客观归罪。在复杂共同犯罪中,由于各共犯者之间存在着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实行行为、帮助行为的分工,且在犯罪实行过程中还会存在犯罪预备、中止、未遂等各种犯罪形态,使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贯彻显得相当复杂,需要作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5.
郭志全 《魅力中国》2010,(32):165-165
犯罪中止是刑法总论部分非常重要的一个理论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对犯罪中止成立要件的概说,对各要件在国内刑法理论中存在的不同观点进行综述,并在进行分析的基础提出笔者的观点加以探讨,以望能更好的认识犯罪中止,也为刑事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6.
李西平 《魅力中国》2010,(32):119-119
近年来,我国查处的领导干部受贿犯罪中。领导干部身边的如配偶、子女和情人等参与犯罪的现象屡有发生。以往的司法实践中,针对此种现象,基于缺少对上述“身边人”进行专门规制的法律条文,司法工作人员往往引用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并结合刑法分则受贿罪的规定以受贿罪的共犯加以惩治。弊端在于,由于受贿罪属于身份犯罪,依照共同犯罪法理,无身份者需加工于有身份者,方才构成身份犯罪。换言之,若有身份者并非身份犯罪的正犯,无身份者断无构成身份犯罪之余地。现实中,有时领导干部的“身边人”利用领导的权威收受贿赂,但领导本人并不知情。此种情形,不能适用共同犯罪之规定,形成了惩  相似文献   

7.
依据目前刑法学界的通说观点,所谓片面共犯,是指共同行为人的一方有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意思,并且加功于他人的犯罪行为,但他人不知其给予加功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片面共犯的现象是大量存在的,但目前在刑法学理论界,对于片面共犯能否成立共同犯罪却存在着许多的分歧.笔者认为片面共犯不能成立共同犯罪,不能把片面共犯作为共同犯罪来处理.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中对于中止犯罪的规定过于严苛,使得为犯罪架设后退的“黄金桥”变成了“独木桥”。为了弥补这一漏洞,文章借鉴日本刑法中关于共犯关系脱离理论,对组织犯、实行犯、教唆犯和帮助犯四类犯罪人能否成立脱离及其脱离成立条件分别加以论述,借以对于完善我国刑法总则中对犯罪形态规定的不足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中对于中止犯罪的规定过于严苛,使得为犯罪架设后退的"黄金桥"变成了"独木桥".为了弥补这一漏洞,文章借鉴日本刑法中关于共犯关系脱离理论.对组织犯、实行犯、教唆犯和帮助犯四类犯罪人能否成立脱离及其脱离成立条件分别加以论述,借以对于完善我国刑法总则中对犯罪形态规定的不足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0.
共同犯罪是刑法理论中最复杂的问题之一,教唆犯则是共同犯罪制度中最复杂的问题,本文以海峡两岸刑法中对教唆犯的不同规定为视角。比较分析了两岸刑法学界对教唆犯的性质、概念、构成要件以及处罚原则的不同观点及立法异同,以促进我国刑事立法的科学化,加强海峡两岸刑法理论研究的合作与交流,有效地打击教唆犯罪。  相似文献   

11.
康阳 《魅力中国》2014,(7):36-36
共同犯罪作为一种相对特殊的犯罪形态.在犯罪构成、犯罪种类以刑事责任方面有其特有的规定,我国内地刑法和香港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的具体立法方式和内容均存在较大的差异。  相似文献   

12.
徐勇娟 《魅力中国》2014,(9):308-308
有组织犯罪是当今国际社会公认的一种最高形态的犯罪,严重影响到各国的政治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威胁到人类的自由与安全,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而有组织犯罪中止形态的认定对于犯罪嫌疑人罪轻与否的裁定至关重要,区分首要分子、一般参加者、从犯、胁从犯不同的中止形态的认定标准对于正确认定有组织犯罪分子中止形态是十分重要的。  相似文献   

13.
共犯竞合是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产生于司法实践中的现象,在理论上很难对其定义,因此许多国家都以判例的形式进行界定。我国刑法理论也没有对其定义。本文拟通过对共犯竞合的特征及分类进行研究,以期便于在实践中对共犯竞合界定和对共犯竞合的现象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4.
胁从犯质疑     
冉丽 《魅力中国》2009,(1):74-75
“胁从犯”是我国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立法的一大特色。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人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可见我国刑法是把被胁迫参与犯罪者作为一种独立的共同犯罪人并全部纳入刑事追究的范围,根据其合理性却是值得质疑的。  相似文献   

15.
教唆罪成立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无论是刑事立法还是刑法理论研究,长期以来,教唆犯罪都被纳入到共同犯罪领域,由于有关教唆犯罪的理论困惑与实践矛盾长期存在,传统的教唆犯罪的立法形式以及以立法为本位、形而上学的研究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和挑战。文章从比较法的角度梳理教唆犯罪的渊源与性质,从实践的角度分析教唆犯罪的理论困惑,应用犯罪构成理论剖析教唆犯罪的归罪原则,进而得出教唆犯罪应与共同犯罪分道扬镳、独立成罪,并提出了相应立法上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6.
白瑞瑞 《魅力中国》2014,(8):332-332
共犯过限是共同犯罪中出现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在共同犯罪中,部分共同犯罪人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犯罪行为。共犯过限植根于共同犯罪.以共同犯罪的发生为前提,但过限的犯罪行为不属于共同犯罪。在共犯过限的情形下,过限行为的刑事责任只能由实施过限行为的人来承担。  相似文献   

17.
实行行为是贯穿整个犯罪论的核心概念。构成要件中危险行为的界定,因果关系的判断,犯罪的预备阶段和犯罪的实行阶段的区分,正犯和共犯的认定,一罪与数罪的厘定,都离不开实行行为。实行行为并非法定概念,不像犯罪一样,刑法第3条给出了明确的定义。正因为如此,学界对它的争议从未停止过。以下将一一介绍。  相似文献   

18.
聚众犯罪,又称为多众犯、聚众型犯罪,是我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各种以聚众方式实施的犯罪的总称。虽然在外观上,聚众犯罪是以多人聚集的方式实施,但聚众犯罪不同于刑法所规定的共同犯罪。对聚众犯罪,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类。同时,聚众犯罪也有其不同于共同犯罪的特征。  相似文献   

19.
姜浩 《魅力中国》2014,(6):339-339
刑法适用技术是当今刑法应用理论中的新名词,它的范畴是刑法应用方法论。刑法适用技术是在认定了犯罪过程中的刑法理论应用的一个间接活动环节,这个环节不能脱离刑法方法论的引导,而刑法方法论又是一门研究犯罪方法的学问。  相似文献   

20.
杨杰 《魅力中国》2014,(10):303-303
海峡两岸因刑事立法背景不同,因而导致在共同犯罪问题上也产生差异。海峡两岸采用不同标准的共同犯罪人分类法即分工分类法与作用分类法,二者都不能圆满解决共同犯罪人的定界与量刑问题。大陆刑法在确定身份与共同犯罪时,存在按主犯的犯罪特征决定共同犯罪性质的法理误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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