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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对于乡村纠纷中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问题,法律史和法律人类学领域的部分学者做了相当出色的工作.法律史方面,主要是黄宗智、滋贺秀三、寺田浩明、梁治平等学者就清代司法性质和"第三领域"概念所展开的学术争论.法律人类学领域的学者,有的运用国家/社会二元化模式研究了国家法、村规民约和民间法的关系,有的学者运用法律多元的方法论研究了乡村社会的权力与秩序;有的学者更突破了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二元论,从关系/事件的研究策略解释了乡村纠纷及其解决的法律实践.  相似文献   

2.
民间法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法律,但在当今社会多元化的前提下,法律也是多元的,民间法和国家法共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民间法与国家法互相矛盾和冲突,共存和融合,不仅在私法领域,而且在刑法这个公法领域也发挥着作用。他们互相博弈共同调整着社会关系,达到和谐社会的目的。  相似文献   

3.
自从“法律多元”论被提出之后,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关系主要被认为是“冲突与协调”的关系。但是,对于外出务工的新一代和往后的几代农民工,民间法与国家法的那种冲突与协调的关系并不明显,在更多的时候表现为一种退隐与填补的关系。国家法在西部农村的发展,将主要呈现出农民工在东南沿海地区接受国家法,然后回到自己家乡传播确立国家法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4.
乡土社会中的国家法与民间法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田成有 《开放时代》2001,3(9):28-34
在传统乡土农村,国家法是萎缩的,民间法则显得活跃与兴盛。在社会的转型时期,国家法与民间法仍同时存在,共同发挥作用。本文将系统分析国家法与民间法在乡土农村的冲突与转化,立足于依法治国的大前提,从社会学的角度探讨民间法调控的范围、缺陷以及民间法存在的价值。  相似文献   

5.
在古代,韩国的家族法从产生到发展都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并根据本国的国情形成了儒家文化浓厚、具有自身特色的家族法体系。但是随着现代国家的诞生和法律制度的确立,韩国原有的家族法逐渐被国家法所取代,而国家法也吸取了以往家族法中有益的法律成果,糅合了现代社会家族关系的因素,形成了以亲族法和相续法(继承法)为主要内容的家族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6.
建设生态和谐需要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全方位互动,在这方面,古代漓江流域的生态保护法律机制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先例。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古代漓江流域形成了由官方司法规制、乡规民约自我约束以及少数民族习惯法自觉保护组成的多层次生态保护法律机制。三者相辅相成,互为所用,共同建构了漓江流域的生态和谐。目前,关于国家法与民间法关系的研究,更多关注的是二者之间的冲突及如何克服的问题,却忽略了在某些特定领域,二者之间本质的、内在的一致性。古代漓江流域的生态保护法律机制使我们认识到,多层次法律规范之间本质的、内在的一致性是保证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的前提条件。就今天的生态法治建设来说,如果不能从中汲取营养和参照,将是一大缺憾。  相似文献   

7.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是中国法史学研究的里程碑之作,在这部著作里,瞿同祖先生通过研究中国古代国家制定法和诉讼案件来考察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基本精神,对于中国法史学研究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然而,瞿著因看不到社会、法律及其之间的互动关系,从而对于制定法和民间法之间的互动博弈存在失之专断的简单化倾向,因而其法律史解释也具有较大的主观性。  相似文献   

8.
建设生态和谐需要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全方位互动,在这方面,古代漓江流域的生态保护法律机制为我们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先例.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古代漓江流域形成了由官方司法规制、乡规民约自我约束以及少数民族习惯法自觉保护组成的多层次生态保护法律机制.三者相辅相成,互为所用,共同建构了漓江流域的生态和谐.目前,关于国家法与民间法关系的研究,更多关注的是二者之间的冲突及如何克服的问题,却忽略了在某些特定领域,二者之间本质的、内在的一致性.古代漓江流域的生态保护法律机制使我们认识到,多层次法律规范之间本质的、内在的一致性是保证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的前提条件.就今天的生态法治建设来说,如果不能从中汲取营养和参照,将是一大缺憾.  相似文献   

9.
人文天地:民间法秩序的法律人类学解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佩国 《开放时代》2008,(2):118-128
民间法秩序是地方民众围绕着财富分配所形成的总体性的竞争与合作秩序。作为“总体社会事实”的民间法秩序,其实更多地是一种理解地方社会的视角,不是经验层面所有社会现象的简单叠加。而解读民间法秩序,可能会遇到纠纷的发生学机制、通过走进“他者”的精神世界来阅读法意识、民间法秩序中的国家因素等几个层面的方法论问题。  相似文献   

10.
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一种法社会学的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承包法》以法律的手段对农民承包地的调整做出了严格规范,初步确立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但是正是由于农民土地财产权的界定不清晰,在实际操作中,各地的乡规民约屡屡与国家法发生冲突,从法社会学的角度,理顺民间法与国家法之间的互动关系,确保农民的土地财产使用权,要把政策规定(国家法)的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为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具有物权性质的土地财产权利,实为当前农村社会发展中的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以对陕西省大荔县128户农户民间借贷的调查为依据,从借贷规模、借贷利率、资金用途、借贷契约等方面对西部农区民间借贷现状进行分析。缺乏法律保障、借贷利率偏高、金融风险较大是西部农区民间借贷发展的主要限制因素。对此,文提出若干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2.
阿荣 《时代经贸》2014,(2):220-222
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虽然国家在法律、政策上已经确立土地权益男女平等保护的基本原则,但是在实践,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被非法侵害的现象仍然非常严重,出现了“法律上平等而事实上不平等”的尴尬局面。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缺失不仅受成文制度本身缺陷的影响,而且更受经济、历史文化、社会习俗、民间法等非成文化制度性因素的影响。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需要加强法制宣传、更新传统文化观念,不断完善法律规范和调适国家政策,并在法律的框架内有效纠正、监督民间法,为农村妇女维权提供有力的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13.
民间金融的发展是关系到亿万农民利益的一件大事。对"福安标会倒会风波"进行分析研究,可概括出现实中可能导致合会产生风险的几个主要因素:高额的利率、会套会、日日会等,指出合会之所以出现风险,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现行法律没有对其进行有效规制;由此有针对性地提出对合会进行立法,如何立法的相关法律建议。  相似文献   

14.
《井冈山土地法》和《兴国土地法》,是我党土地革命初期解决土地问题的两部重要法律,对中国革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两部法律制定的时间相隔不远,从两部法律的比较中可以看出当时根据地土地政策的一些变化。  相似文献   

15.
马三喜 《经济研究导刊》2009,(32):190-191,227
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重要民主管理制度,是介于法律规范与其他行为规范之间的“准法规范”,属于民间法的范畴,具有弥补国家法不足和提高村民法律意识等功能。村规民约的制定要遵循合法性原则、民主原则和实效性原则,其权力专属于全体村民、内容和程序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村规民约实施要不断完善。发生纠纷时应当允许有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慎用“罚款”并建立监督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6.
民间金融本身的比较优势使其具有不可替代性,是民间经济活动资金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自发产生的,是金融生态自我调节的产物。由于我国民间金融的不规范性,国家对民间金融的界定不清晰,使得民间金融存在着许多问题:如利率失控、借助法律手段较少、容易产生经济纠纷、法律法规不健全等等。因此,政府必须对我国的民间金融加以规范,如明确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加强监管等。我国的民间金融应该走出一条"需求分析——功能定位——制度设计——法律规范"的路子,法制化是我国规范发展民间金融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17.
浅析WTO框架下政府与市场的法律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WTO是国际法律,是对国家的一种义务约束。国际法是一种“软法”,一方面,它是一个缺乏体系性的东西。WTO法律文件,作为迄今为止最为庞杂的国际经济法律文件,也不是包罗万象的,它在许多方面是有欠缺的,也就是说,这个国际经济法律体系是不完整的。一个不完整的体系,在解释上,肯定会产生歧义,因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也可能由于法律用语、理智的局限性、以及经济现实的变化而产生许多不确定性的东西,何况体系不完整。另一方面,它相对于国内法是一个不完整的法律体系。国家既是立法者,又是司法者,同时也可能是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相似文献   

18.
民间金融是指未经法定程序登记注册,游离于国家金融监管体系之外的民间自发进行的金融交易活动.民间借贷等民间金融的基础法律关系是借款合同关系,国家对民间金融的监管主要是注重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和权利义务的平衡.  相似文献   

19.
民间法秩序是地方民众围绕着财富分配所形成的总体性的竞争与合作秩序.作为"总体社会事实"的民间法秩序,其实更多地是一种理解地方社会的视角,不是经验层面所有社会现象的简单叠加.而解读民间法秩序,可能会遇到纠纷的发生学机制、通过走进"他者"的精神世界来阅读法意识、民间法秩序中的国家因素等几个层面的方法论问题.  相似文献   

20.
尹成波  孟令熙 《经济论坛》2004,(12):157-159
一般而言,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是非常复杂的,法律这一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经济的影响更是如此。明帝国的法律结构是二元的:既有适用于一宗一族的宗族法,亦有对全体社会成员都有效的国家法,本文拟从国家法这一视角对明代中后期中国经济未能实现转型的原因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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