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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司法实践中的高发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非法集资类犯罪作出了相关司法解释,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较难认定。目前,对于民间借贷引发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普遍突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之间的区别也难以认定。笔者通过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思考,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法律定义、形成该罪的成因以及如何预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研究,以期对司法实践中对如何防范、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供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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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较大集资诈骗案件和非法集资案件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关注的焦点不仅是实体正义的胜利,也有对程序公正的思考。长期以来在"重物轻人"的观念下,为了加快惩治犯罪,对加害人的权利尤其是财产权充斥着漠视与麻木。以热议的吴英集资诈骗案为引做一探讨,以期引起对刑事案件中加害人财产权保护的关注和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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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司法解释的方式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犯罪活动作出了明确的解释,这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集资诈骗案件时提供了指导意见。但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主观方面认定仍存在较大争议,尤其是该罪要求行为人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但何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其应如何认定?实践中没有统一标准,理论界亦无统一学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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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资诈骗罪现实基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完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较多新形式的诈骗类犯罪,这凸显出了集资诈骗在相应立法中完善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同时,集资诈骗罪在我国刑法中,其最高刑高可至死刑,但非法集资犯罪活动仍然屡禁不止,还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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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加大,由于监管不力和民间集资的便利,导致非法集资活动猖獗,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大案要案频发,涉案地域广,涉及行业多,参与集资群众众多,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国家经济安全,非法集资已经演变成为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特别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分日益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和热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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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集资相关犯罪之间的界限(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正确理解“公众”一词本罪要求吸收的存款是“公众存款”,也就是这些资金的原始所有者是不特定的人群。公众与人数并无对应关系,不能以存款的人数多少来衡量存款对象是否是“公众”。概念实用性极差,让执法者和守法者均感到无所适从。对于社会上的不特定成员知晓行为人有吸收存款的行为,往往是行为人主动发布公告、四处宣扬,或者要求他人为其游说,如果不存在事实上的散播吸收存款的信息的行为,那么行为人的集资行为就难一说是非法集资,更谈不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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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是一种以合法合同为掩护、手段隐蔽、情况复杂的诈骗犯罪。当今社会经济高度发展,经济案件高发,合同诈骗案件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已成为目前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本文将结合各国的刑事立法和刑法理论,并从我国实践出发对该罪的犯罪对象作一些粗浅探讨,以期有助于司法实践中准确把握本罪的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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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万勤 《四川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6):34-40
刑法将集资诈骗罪作为普通诈骗罪的特殊类型予以规定,原本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情形必然符合诈骗罪。然而,由于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集资诈骗罪的解读不甚严谨,产生了诸多误区。其实,对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认定不能仅仅根据司法解释而做简单的推定,对“社会公众”的理解也不可望文生义,只有正确解读好本罪中的这两个要素,才能对集资诈骗案件进行正确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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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融资规制问题的出现,不仅仅是刑法规制上的问题,而是众多因素集结的结果。本文拟在阐述非法集资规制的当前现状入手,从该问题产生的深层社会背景、行政手段的缺失及非法集资罪的本身问题三方面着手,具体分析我国非法集资罪规制中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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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中非法出具存单的犯罪展开探讨,探讨了非法出具存单犯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并提出应该将非法出具存单犯罪独立出来,"存单"应改称为较规范的"存款凭证"或"存款证书",增加罚金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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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营销(创富信息版)》2015,(4)
<正>近日,辽宁沈阳华玉黄金贸易公司涉嫌集资诈骗犯罪,一千余人疑卷入这起非法集资案中,涉案金额超10亿元。目前沈阳警方已对该案立案侦查。到期无钱返还投资者损失严重2015年1月20日,400余名"华玉黄金"的投资者堵在沈阳华玉黄金贸易有限公司讨要说法,可公司已没有任何工作人员。投资了120万元,月利率4%,今年1月18日到期赎回,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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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78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全国发生多起令人谈虎色变的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案,使国有独资银行和民间银行深受其害,形成扰乱我国金融市场的一个“黑洞”。从案发始末来看,涉及金融部门的案件主要有直接诈骗和间接诈骗两种形式。直接诈骗,如愿“南德集团”总裁牟其中和间接诈骗如“新兴工贸公司”总头目邓斌最为典型与罕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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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司法部门的相关统计中显示:非法集资案件的数量在逐年增多,而且成为国家司法管理中的关键问题。非法集资对于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区域的社会稳定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必须引起各级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本文仅就非法集资形势研判及对策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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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非法集资行为入罪于中国刑法以来,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案例频频见诸媒体报端,数量可观的民营企业家或集资者则在法律和政策的双重高压管控中应声倒下。由于非法集资所呈现的多样性特征,加之中国经济转型期的特殊背景,使得对于非法集资的争议从未间断。本文拟以非法集资的罪名争议为引,简要对公法与私法特性间冲突做一分析,并指出过于追求公法的价值而忽视私法价值,将有害于我国金融创新的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