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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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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混业经营,中国金融业的必由之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了减少我国的金融风险,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我国金融业一直实行分业经营机制,即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只能分别经营相应的银行业务、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银行不能经营证券业务和保险业务.根据经济学理论,金融资产自身具有专用性软弱的特点,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又呈现减弱的趋势,所以尽管目前我国金融业的基本格局仍是分业经营,但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混业经营必将成为未来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2.
江洪 《金融纵横》2004,(5):54-56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而不仅仅局限于自身经营业务的范围。随着全球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欧洲和日本,都实行金融业混业经营。我国金融业坚持的分业经营模式.已不能适应加入WTO后来自国际金融机构的竞争。金融业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3.
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的业务互相渗透交叉 ,而不局限于自身业务的经营活动。据了解 ,国际上金融业经营模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全能型 ,即混业经营模式 ,以德国为代表 ,银行业可经营证券和保险业务 ;另一种就是分业型 ,以 1999年以前的美国为代表 ,银行、证券和保险分别由不同的机构经营。八十年代以后西方国家相继对金融业放松管制 ,允许银行、保险、证券合业经营 ,之后又从法律上加以确定。如英国与日本先后于1986年与 1997年实行“大爆炸”的金融改革 ,放松监管 ,允许合业经营 ;美国也于1999年 11月废除了 …  相似文献   

4.
我国金融业重组模式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金融业重组就是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发展.金融业混业经营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全能银行模式,即在银行内部设置业务部门,全面经营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二是银行母子公司模式,即商业银行对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控股,直接以子公司的方式进行业务渗透和扩张;三是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即在相关的金融机构之上建立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对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子公司控股实现业务渗透,各子公司相对独立运作,但在诸如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等方面以控股公司为中心.从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状来看,我国目前仍不具备发展全能银行模式和银行母子公司模式这两种混业经营所需要的金融监管能力、完善的资本市场和市场经营主体.  相似文献   

5.
完善我国银行监管体系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金融业存在金融混业经营和金融分业经营两种不同的经营模式。混业经营是金融机构可以同时从事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业务。分业经营指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分开经营,经营这些业务的机构之间互不隶属,相互独立。  相似文献   

6.
目前,混业经营已成为世界金融业发展趋势。混业经营作为一种发展模式,对于增强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推进世界性金融融合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金融混业经营是指银行、保险、证券各业跨业交叉经营,无分业限制,或在有一定限制下以某种方式达成实际上的金融各业交叉经营。银行业混业经营是金融综合经营的一个重要部分,主要是指银行业突破传统的业务范围,开展保险、证券等行业的相关业务,实现银行、  相似文献   

7.
《南方金融》2002,(10):55-59
正方一辨: 所谓分业经营,是指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各自的业务领域内经营,不得超越业务范围.而混业经营则是指金融机构可以相互进入对方业务领域进行多样化经营.分业、混业之争,其实就是在多元化经营或专业化经营两种模式中的选择,模式本身并无优劣之分,只是各国金融业发展在不同阶段下的具体选择.  相似文献   

8.
一、混业经营的内涵及实现模式 金融业混业经营是指商业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保险业务及其他投资性金融业务在不同程度上和不同范围上相互渗透、相互交叉、相互融合的经营体制.混业经营的内涵有两个层次:第一层次仅指金融业务的联合经营,商业性金融机构可兼营银行、证券、保险和信托等业务;第二层次指金融机构在第一层次的基础上还能投资于非金融企业,成为一般工商企业的股东.  相似文献   

9.
马蒙蒙  平曼 《中国保险》2009,(11):60-62
相对于分业经营而言,综合经营是金融机构同时经营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二种或以上业务,实现业务多元化经营的金融制度。在2007年金融危机发生之前,综合经营或日混业经营已经成为世界金融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和主流模式,许多国际著名保险集团都构建了综合经营框架,将自己的业务范围拓展到了非保险业务领域,  相似文献   

10.
我国于1993年开始提出实行银行、保险和证券的分业经营。1993年年度,中央和国务院先后在有关件中对金融业分业经营的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分业经营模式的划定,完全隔断了我国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之间的联系。多年来,国内关于金融业应该分业还是混业的讨论一直就没有停止过。1999年以来,随着美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局面的终结,关于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讨论也日趋激烈。2001年7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批准商业银行可以开办代理证券业务和财务顾问等投资银行业务。该规定发布后,尽管人民银行的有关官员一再表示该规定并不代表中央银行对银行混业经营的许可,但无论学术界还是各行各业,都将这一规定看作了中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的信号。  相似文献   

11.
对金融“混业”经营的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各国金融业混业与分业经营的历史和现状 在80年代前,世界各国的金融业分别执行以美国为代表的分业经营和以德国为代表的混业经营两种银行制度.在历史上,世界各国的金融业均实行混业经营,即:商业银行可以从事证券投资业务.然而,自1929~1933年在资本主义国家爆发了灾难性的经济危机后改变了这种经营模式.  相似文献   

12.
AIG危机对全球保险业综合经营发展趋势的影响及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蒙蒙 《上海保险》2009,(10):57-60
相对于分业经营而言,综合经营是金融机构同时经营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两种或以上业务,实现业务多元化经营的金融制度。在2007年金融危机发生之前,综合经营或日混业经营,已经成为世界金融业发展的重要趋势和主流模式。许多国际著名保险集团都构建了综合经营框架,将自己的业务范围拓展到了非保险业务领域,美国国际集团(AIG)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公司之一。  相似文献   

13.
我国金融业推行混业经营的战略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邱火发 《新金融》2001,(2):15-17
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亦称金融全能制、混合制,是指银行不仅可以经营传统的商业银行业务如存、贷、汇等,还可以经营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交易、兼并与收购、保险代理等,通俗地说就是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租赁等全方位金融业务于一身.这种模式主要优点在于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增强竞争力,实现规模效益.中国即将成为WTO成员国并逐步开放金融市场,外资金融机构将凭借其混业经营的优势对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模式形成强大的冲击,使我们面临极为不利的处境.要改变这种状况,唯一的出路就是在国务院、人民银行的领导下,按照合规、有序的原则,着手进行业务自由化改革,尽快地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混业经营及由此产生的能够提供金融"一揽子"服务的金融集团,是中国加入WTO后金融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4.
中国银行业混业经营趋势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银行业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即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传统业务向证券、投资、保险业务渗透成为全能银行,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发展的一大趋势。但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分业经营仍是我国银行业的基本原则;而且,也有很多人从降低银行经营风险角度或以我国不具备实行混业经营的条件来论证我国现阶段不宜实施混业经营而仍需坚持分业经营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5.
一、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 所谓混业(合业)经营制度,又称综合化业务制度,以德国全能银行制度为典型代表.在该制度安排下,金融业务没有明显的界分,银行可以提供包括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多项业务在内的全方位金融服务,一国(地区)的金融组织体系主要由全能金融机构组成.根据法律及制度,我国实行的是金融分业经营管理制度.但随着加入WTO,更多外资金融机构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开展业务活动,这将对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管理制度造成一定影响.  相似文献   

16.
中国加入WTO后,中国金融业融入了全球激烈的竞争中。面对着国外集银行、保险、证券于一身的金融寡头的竞争,我国现行分业经营模式下的金融业的生存和发展面临着巨大的威胁。随着金融业本身发展和金融市场全球化程度的提高,混业经营的推动力日益强化。为了迎接外资金融机构的挑战,增强中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我们现在必须着手进行金融经营模式的改革,使金融业由分业经营逐步向混业经营转变。  相似文献   

17.
由于金融全球化的兴起,金融领域的国际竞争日益激烈。为了使本国的金融机构在全球竞争中不处于劣势,各国日益放松了金融管制,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之间的业务相互融合,混业经营已成为21世纪全球金融业发展的趋势。而我国金融业目前仍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限制了中国金融业的发展和竞争力的提高,金融机构规模偏小,资产状况不佳,业务创新能力不足,盈利能力差。  相似文献   

18.
在华外资银行的“混业”经营策略及监管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我国金融改革的深入,在十几年的分业经营框架下,我国现已在政策上打破了银行、证券、保险和基金业之间的资金壁垒,其相互间的合作与业务交叉有了明显的进展,这为下一步的混业经营打下了一定的基础。这包括:1999年我国允许证券公司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允许保险公司进入银行债券市场,允许保险公司通过证券投资基金进入证券市场,2000年允许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向商业银行进行质押贷款。而且,当前阶段,刚出台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试点管理办法》已同意商业银行可通过新设、并购方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购买股票已开始实质性操作。尤其应重视的是,2004年2月1日实行的新“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延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实际上为商业银行开展金融混业经营暗藏了伏笔。  相似文献   

19.
在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的初期,金融业是混业经营的,但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混业经营逐渐出现了一些负面影响。1985年以来,我国相继颁布了一些金融法律,确立了金融机构分业经营的基础。不过随着近几年国际金融形势发生的重大变化,为了适应金融全球化发展和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政府开始对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政策进行适当调整,银行、证券、保险三业出现了互相渗透共同发展的趋势。  相似文献   

20.
分业经营体制下的银证合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加入WTO取得重要进展,我国一旦入世,大批的外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将会以合资或独资的面孔出现在我们面前,而且这些公司大多是独资的面孔出现在我面前,而且这些公司大多是“全能型”金融企业,其业务领域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及信托投资等多个方面。它们将会抓住进军中国金融市场的机会,努力拓展业务领域,抢占市场份额,这是我国金融业面临的最为严峻的挑战,这些外资金融机构在其本国内是混业经营的,只要跨国金融公司在中国同时开办银行与证券公司,则资金就可以由母公司在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自由划拨,中国的金融机构,尤其是证券公司将无法与之竞争,因此,在无法突破分业经营防火墙的情况下,积极寻求银证合作成为目前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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