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中国产业经济动态》2004,(20):21-22
国资委有关人士透露,政策性破产将在四年后退出。政策性破产是一个特殊时期解决特定问题的产物,完成一个阶段性的任务,主要解决计划经济下的遗留问题。今年开始,北京、上海、江苏、福建、浙江五省市将不再搞政策性破产。根据国资委摸底,目前仍然有1800户企业需要通过政策性破产退出市场,同时将核销掉这些企业形成的1700亿元呆坏账。这些企业实施完政策性破产后,全国将进入依法破产时期。 相似文献
2.
3.
4.
5.
6.
《中国产业经济动态》2004,(6):12-13
我国将从今年开始,利用4年时间,基本实现国有企业由政策性关闭破产向依法破产的过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国企业关闭破产4年总体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各地也将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相似文献
7.
8.
9.
<正>今年是我矿加快企业内部改革、实施政策性破产、实现矿井平稳转型的关键一年。随着政策性破产工作的深入推进,也将不断出现新问题、新困难和新矛盾,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实践证明,没有一支稳定的职工队伍,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工作就无从谈起。对此,笔者认为资源枯竭矿井的主要矛盾也和社会的主要矛盾一样,要解决这些问题,应开展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10.
《中国产业经济动态》2005,(14):11-12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近日表示,将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力争到2008年全部解决历史遗留的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退出市场问题。 相似文献
11.
上世纪90年代后期,国家在指导企业依法破产的同时,从资源不可再生的部分矿山企业入手,对煤炭、有色、核工业、地处深山的军工等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政策性破产与依法破产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对职工安置和社会职能移交等方面在政策上给予特殊倾斜,在资金上给予更多支持,从而更有利于维护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并起到了实质性成效。 相似文献
12.
13.
《中国产业经济动态》2005,(8):10-11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邵宁近日说,国务院已经通过有关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的四年规划,国资委将用最后四年时间完成国有企业结构调整中的关闭破产工作。 相似文献
14.
15.
国企不再享有“政策性破产”、金融机构不再是“独立王国”、清偿顺序“新老划断”、个人破产仍未纳入……[编者按] 相似文献
16.
新的《企业破产法》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市场退出机制,加速了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它的通过在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破产申请、受理程序、金融机构破产、管理人制度、债权人会议制度、重整制度、破产的域外效力以及破产企业的职工权益保护等方面都有很大的改善与突破,但是在破产案件的审理中留下了很多挑战,特别是在破产清算、跨境破产、政策性破产、金融机构破产时担保权益保护等方面有待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18.
19.
政策性破产是国家针对国有企业历史上的特殊性实施的一项特殊政策.此举总要触及一部分人的切身利益,必然会带来职工的思想波动和众多顾虑,处理不好就是一件关乎社会稳定、企业发展、民生的大问题.因此,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理顺各种关系,化解各种矛盾,消除各种忧虑,对国企顺利实施政策性破产所起的作用和意义特别重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