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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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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它能够及时、彻底地解决民事权益争议,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调解也是目前我国法院运用的最多的一种处理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进行,现行调解制度日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诸多弊端。分析了现行调解制度的弊端,并就如何对其进行改革提出个人的见解。  相似文献   

2.
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中最具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它能够及时、彻底地解决民事权益争议,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调解也是目前我国法院运用的最多的一种处理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进行,现行调解制度日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诸多弊端。分析了现行调解制度的弊端,并就如何对其进行改革提出个人的见解。  相似文献   

3.
王一凡 《致富时代》2011,(3):166-166
我国非常重视法院调解,审判实务中的多数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是以调解方式解决的,这就使调解成为我国民事审判中最富有特色的制度。但随着法制进程的加快以及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法院调解制度在实践中逐渐暴露出诸多弊端,对其进行改革、完善势在必行。该文拟就现行法院调解制度存在的弊端及完善进行粗浅的探讨,以期能推动我国法院调解制度的改革。  相似文献   

4.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法院调解制度在解决纠纷中有着重要地位,它是法院审判的有机补充。但改革开放以来,法院调解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日益暴露出诸多弊端。试图对这一问题展开讨论,探究解决这一制度困境的方法,以期对完善我国法院调解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在社会理念逐渐转变的过程中,根植干中国传统文化土壤的民事调解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现代和后现代化理念的冲击,正面临着对传统进行继承抑或变迁的艰难抉择。本文主要从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价值与功能着手,在系统阐述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现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几点建议,从而更加充分的发挥民事调解制度的社会作用。  相似文献   

6.
隋璐明  ;刘亚莉 《商》2014,(38):255-256
诉讼调解渊源于马锡五审判方式,本质上是为了满足特殊时代背景下政治需求的产物;之后,马锡五审判方式被民事诉讼法依法确认,从此诉讼调解正式作为民事诉讼的一项法定的制度;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诉讼调解的弊端以及司法审判改革,使得诉讼调解备受学界诟病并引发了诉讼调解的存废之争,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调审分离”的试点;和谐社会的提倡一又次“复兴”了诉讼调解;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倡“依法治国”,又会使得诉讼调解何去何从呢?本文通过梳理诉讼调解的历史发展窥探出诉讼调解的本质特征实为政治统治的手段,为了捍卫司法独立的品性,应当将诉讼与调解分离,通过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法院附设ADR和人民调解制度来保留调解的优势和特点,弥补调审分离后审判这种纠纷解决方式“非黑即白”的缺陷。  相似文献   

7.
民事诉讼调解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在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根据双方当事人自愿合法的原则,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协商解决的制度。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诉法调解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我国处理民事纠纷中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8.
杨舒茜 《消费导刊》2012,(7):202-202
司法调解制度作为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一种,已在多年的实践中被证明是比较可行的纠纷解决机制。其在调和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情绪、提高人民法院审判效率、缓解人民法院的办案压力等方面都有着不可忽略的现实意义。然而,如果一味地强调调解优先,也会给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带来极大的消极影响,造成人民法院工作的极大被动。本文首先分析诉讼调解制度带来的现实性的消极影响,然后提出作者的破解对策。  相似文献   

9.
王玉 《消费导刊》2009,(14):157-157
法院调解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长久以来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中国素来主张"以和为贵",调解就是本着"和"的思想,用相对柔和的方式来解决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矛盾。本文主要是对法院调解制度及其存在的缺陷进行分析,并对此制度的改革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0.
试论民事诉讼中的调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邵艳刚 《消费导刊》2009,(5):122-122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法院运用的最多的一种处理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但法院调解制度在实践中也日益暴露出它的局限性和诸多弊端。本文将研究在新的情况下如何更好地发挥调解的作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民事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长期以来,我国法院主要以调解方式解决民事、经济纠纷,这种审理方式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原来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已远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反映在诉讼领域,就是进行民事审判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社会进入转型期之时,各种社会矛盾不断涌入法院,法院在审判方式改革之际,怎样充分理解诉讼调解制度的原则、价值和发展方向,关系到审判实践中其调节功能的有效发挥;在强调诉讼调解制度本身重要性认识的同时,我国诉讼调解制度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尚有不配套之处,诉讼调解制度尚有进一步完善的必要和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13.
丁莉针 《商》2013,(24):235-235
法院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的手段,但是关于法院调解的强制性,理论界一直是持批评的态度。换一个角度去思考法院调解所构成的要素,深入地去了解法院调解强制性的内容,可以清楚地看到法院调解强制性客观存在的合理性与解决民事审判的契合性。因为法院调解强制性办法对解决纠纷往往能产生卓越的效果,所以法院调解才会区别于一般调解。但非理性的强制因素并不是法院调解制度真正意义所在。  相似文献   

14.
余云 《商》2012,(10):127-127
民事诉讼的目的是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个重大课题,与民事诉讼审判方式的改革具有密切的联系。民事诉讼目的观的不同,决定了在实务中将采取不同的结案方式为主。本文结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探讨在现行民事诉讼法目的观下,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中判决型程序和调解型程序的定位。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投资者-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一系列动向表明,国际投资调解的独立价值正日益彰显,具有自主、灵活、经济、友好等诸多优势。在国际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和投资条约的助力下,国际投资调解制度不断演进,但同时也面临调解保密原则与争端解决透明度要求之间的矛盾、调解自愿性与强制调解之间的矛盾、国际和解协议执行力欠缺与期待执行的矛盾。我国应当积极回应上述挑战,以“和”的文化理念指导投资调解实践,同时,将完善国际投资条约中的投资调解条款与健全国内配套法律制度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国际调解院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储备,以中国之智促进国际法治均衡发展。  相似文献   

16.
吴志伟 《中国市场》2012,(31):139-140
加强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建设是新时期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必然选择,是社会管理制度创新的必然要求。为充分发挥大调解的作用,必须要突破传统人民调解的瓶颈,对具备形式要件的民事调解协议可以进行司法确认,赋予民事调解协议法律确定力和强制执行力。构建民事调解司法确认这一独立的民事诉讼程序,将为多元化解决纠纷提供新的平台。  相似文献   

17.
莫妙雯 《现代商业》2014,(30):264-265
我国的诉讼调解制度素有"东方经验"之称,它是我国数千年崇尚和谐的历史传统和现代审判实务经验的总结。但是,随着我国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以及司法制度自身的变革,调解制度暴露出越来越多的缺陷和不足。本文主要通过分析现行诉讼调解制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提出改革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若干建议,让这项作为民事诉讼基本制度之一的重要制度焕发新的光彩。  相似文献   

18.
《商》2015,(9)
行政调解作为我国调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调解"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行政调解存在着有效规制机制、执行力的力度不够、调解低效、调解权滥用等缺陷,导致行政调解的制度功能和社会价值都未能有效的实现。对于我国行政调解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学界进行了关于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的相关讨论和探索。  相似文献   

19.
涂圣杰  诸朝臻 《现代商业》2011,(21):285-288
民事诉讼调解是我国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被誉为"东方经验",其作为我国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由来已久,在解决纠纷、平息矛盾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调解,可以使诉讼更加人性化,降低当事人的对抗性,促进双方的相互谅解,有利于社会和谐。随着党中央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决策,最高人民法院也强调提出应进一步发挥民事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民事诉讼调解被提到了相当的高度。当前民事诉讼调解是适应社会现实要求,应对司法困境的理性选择,也是审判方式改革的必然要求。但由于现行的民事诉讼调解制度下存在"以判压调"、"以拖压调"、查清事实、分清是非原则与当事人处分权相冲突、调解的事后救济措施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影响了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功能的发挥,对我国民事调解制度进行完善已经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20.
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人民依照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法院组织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也有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的规定。可见,陪审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作为公民参与司法活动最基本的方式,被我国法律认可,人民陪审员制度正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一种重要的形式和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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