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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野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1,(10)
通常对房屋面积测算中,因房屋层高测量而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如何有效合理地对房犀进行测算々本文针对房屋层高与房屋净高的定义、房屋层高与房屋净高的测量参照面、测量结果的误差与限差、测算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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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层高是大家熟悉的一种住房空间概念,但住房到底应建多高才合理,恐怕大家就不一定都熟悉.我们所指的层高一般均指的是楼面层高,这种层高的定义和解释已得到了认同: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一些细则,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讨论,以求得共识.本文针对房屋层高与房屋净高的定义、房屋层高与房屋净高的测量参照面、测量结果的误差与限差、测算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论证与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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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和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由房屋层高所引发的问题是决定该建筑物或房屋能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问题,有时涉及一层房屋,有时涉及一幢房屋,有时涉及一片房屋,产生的经济纠纷数额比较大。平时来电来函咨询有关房屋层高问题的也比较多。为了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特将有关资料整理如下,以供讨论和参考,同时也加强信息交流,促进共识,以便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中的有关规定,使标准的实施更趋统一。针对房屋层高与房屋净高的定义、房屋层高与房屋净高的测量参照面、测量结果的误差与限差、测算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论证与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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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层高的规定《房产测量规范》中对能否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在层高上要求必须达到2.2米或超过2.2米以上。层高系指房屋的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至地面,或楼面至屋顶面的垂直距离。这样就引出来两个问题,一是层高在实际测量中不好实量,不同的楼面厚度不一样,准确的推算也很困难。以一个不含楼板厚度的净高来衡量,是否更加直观和更加合理一些?二是有些架空层层高确实已经超过2.2米,按规定是要计算面积的,但其中有许多几十公分高的大梁,或有的是卫生间和厨房底下有多个下水管道的弯头部位,这样的地方即使层高超过2.2米,但地平面到大梁或水管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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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日常的房屋登记中,能办理登记的,都是能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根据《房产测量规范》(下称《规范》)的规定,能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应当是层高在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房屋。层高不到2.20米的房屋,建筑面积都不能计算,由此推定是不能办理房屋登记的。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层高不到2.20米的房屋也会要求申请登记。对这类由于买卖、附赠等行为导致的要求明确权利归属的,是否一律不予登记,笔者认为,应该区别对待,不能简单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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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屋层数的计算,《房产测量规范》只做了原则规定:“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米以上的,计算自然层数。房屋总层数为房屋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数之和。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间不计层数”。但实际工作中有许多房屋的层数是无法依据此项规定确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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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实施以来,老百姓对于自己购买的房屋的面积越来越关注。这几年,房屋买卖双方产生纠纷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房屋共有面积的测算与分摊上,这也正是房屋测量中的老大难问题。本文从一个中介者的角度,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维护开发商和住户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根据多年在实际工作中的探索和调研,对房屋共有面积的测算与分摊等有关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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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6日,申某某(乙方)与某房产公司(甲方)签订(《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上海市宝山区宝菊路某号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约定建筑层高为2.9米。2012年12月28日,某房产公司将系争房屋及《上海市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交付给申某某,说明书载明建筑层高为2.8米。申某某认为某房产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实际的建筑层高比合同中约定的层高少了0.1米,故申某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某房产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并赔偿相应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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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村的住宅建设发展极为迅速,住宅建设量增加,能源消耗量也迅速增加,同时人们追求住宅的大空间,导致农村住宅建设发展良莠不齐。农村住宅随意性很大,缺少宏观控制和长远打算,并且在攀比心理的影响下,河北省新农村房屋呈现"高、大、空"的特点。由滕桂兰,张鑫《小议房屋层高理论及测量方法》、张成良《浅析房屋层高基本含义及测量方法》,俞福康《房屋层高的测量方法浅析》可看出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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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普通商品房住房制度的进一步改革以及近年来商品房价格的持续上涨,房产面积的测算关系到购房人的切身利益,同时房产测量的全过程以及面积计算都有着严密的科学性,它是房产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为调处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的纠纷提供了非常可靠的凭据。房产的测量按照国家制定的测绘技术标准和有关用地的信息和资料,通过对购房人房屋自然状况以及权属(状)况的专业测量,可以弄清城市的房屋以及土地占箝的位置和面积等状况,从而最终为房地产产权的管理提供很多详细的基础数据,这些数据也是建房地产档案的原始资料。房产测量也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主要探讨了房产面积测量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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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敏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10,(4):236-237
随着我国普通商品房住房制度的进一步改革以及近年来商品房价格的持续上涨,房产面积的测算关系到购房人的切身利益,同时房产测量的全过程以及面积计算都有着严密的科学性,它是房产产权产籍管理部门为调处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的纠纷提供了非常可靠的凭据。房产的测量按照国家制定的测绘技术标准和有关用地的信息和资料,通过对购房人房屋自然状况以及权属(状)况的专业测量,可以弄清城市的房屋以及土地占箝的位置和面积等状况,从而最终为房地产产权的管理提供很多详细的基础数据,这些数据也是建房地产档案的原始资料。房产测量也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本文主要探讨了房产面积测量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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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建住房[2000]166号文(以下称166号文)指出:“从2000年8月1日起,各地房产测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房产测量规范》,在执行中要注意做好与原行业标准的衔接工作”。同时又指出:“掳产测量规范》实施后,原有关房屋面积测算的规定与《房产测量规范》相矛盾的,以《房产测量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准”。据了解,目前各地对上述规定的理解不一致的,在变更测量中对原有测绘成果的处理也不尽相同。如何准确执行上级规定和技术法规,需要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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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房产测量规范》(以下简称《规范》)2000年8月1日实施。2002年建设部发出了"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房产测量规范》作了必要的补充和解释。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南北方建筑风格差异很大,各地没有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对规范的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常常对房产面积测算问题意见不一,因而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就实际测量工作中的面积测算问题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