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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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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秀玉 《新智慧》2005,(9):71-71
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实现的利润出于管理上的需要,须保持原有数额,在对净利润进行分配时,一般不直接冲减“本年利润”账户,而是设一个调整账户即“利润分配”账户来反映已分配的利润数额。在具体核算时,需对“利润分配”设置一系列明细账户,来反映利润的分配和结存情况,  相似文献   

2.
吴明烨 《新智慧》2005,(3):24-25
一、关于“未分配利润”问题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是个结账性质的科目,除了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报告年度损益和本年度调整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时需受用到外,日常核算一般小使用该科目,企业只是在年终时需要将“本年利润”科目及“利润分配”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发生额是在结账、调账过程中形成的,该科目余额是个累积概念,从国无法分清各个年度产生了多少利润,这是它的两大特征。  相似文献   

3.
会计理论和实践上就“利润分配”账户对“本年利润”账户的关系属性的界定不尽严谨。规范现行“利润 分配”账户的经济内容和调整关系在于独立设置“未分配利润”总分类账户,并重新规划“本年利润”、“利润分配”和“未 分配利润”三个总分类账户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小企业会计制度》取消了利润分配表,从而使调整报表时涉及损益和利润分配的对应项目“未分配利润”不复存在,这也使得利润表的调表分录无法编制。本文试提出几种解决方案,以供业内人士参考。一、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以下简称《准则》)规定,企业会计政策变更按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企业在对涉及以前年度损益的重大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时,应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年初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小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规定,本年度发生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应设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并将调整后的该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二、问题实际操作中,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时,均应调整本年度的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以下合称“利润及分配表”)“上年数”的各相关项目,而进行这一调整时应注意下面两个问题:第一,如果对利润及分配表单独进行调整(指不与资产负债表合并调整),编制调表分录时,凡涉及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都直接记入利润分配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目(同时涉及资产负债表项目借方和贷方金额的,则用其差额记入“未分配利润”项...  相似文献   

5.
王关明 《新智慧》2007,(9):67-68
《企业会计制度》对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做了详细的规定,但对于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期末结转规定不是十分明确。笔者根据实务经验,对此进行归纳总结。1.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月末结转。(1)计算当月应交增值税。当月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出口退税”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进项税额”明细科目借方发生额-“进项税额转出”明细科目贷方发生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明细科目借方发生额+“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期初借方余额)。若计算结果大于零,为企业当月实际应交纳的增值税额;若计算结果小于零,为企业当月留抵的增值税额。  相似文献   

6.
现行利润分配表的统一格式为:以“净利润”为起点,加计“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其他转入”后,再对“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在传统的格式下,如果“年初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则对利润分配表的理解不会产生歧义;但若为负数,且按税法规定既有应在税前进行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又有应在税后进行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那么如果按表式将以前年度亏损的弥补一律填列在“年初未分配利润”栏,就分不清是税前弥补还是税后弥补了。从表式的顺序看,一般可将其理解为税后弥补。为解决上述问题,笔者建议对利润分配表的格式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以“利润总额”为起点,先进行税前补亏,计缴所得税后再进行税后补亏,然后进行提取基金和股利的分配。调整后的利润分配表格式如下:上表相对于传统格式的利润分配表而言,主要是增加了前面三行的内容。调整虽不大,但更符合现行账务处理顺序,一、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亏损数以“ ”填列)所得税二、本年可供分配的税后利润加:年初未分配利润(弥补亏损以“-”号填列)其他转入三、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345678……本年实际上年项目行次实际…………也更符合明晰性原则。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相似文献   

7.
黄国俊 《新智慧》2005,(12):66-67
现行利润分配表的统一格式为:以“净利润”为起点,加计“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其他转入”后,再对“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  相似文献   

8.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难点在于清算性股利。清算性股利是指投资企业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损益由投资企业所享有的数额。从性质上看,清算性股利是投资的返还而不是资本所带来的收益。对于清算性股利的计算,笔者在此介绍一种简便的计算方法。从清算性股利的实质看,如果设置一个“清算性股利”账户,那么实际上是“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备抵账户,其记账方向应与“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相反。从清算性股利的涵义可以看出,每次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需要计算:①A=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215;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②B=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积实现的净损益&;#215;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由“A-B”可以得出至本次分配为止的清算性股利的累积数(即本期的清算性股利的应有数额)。与采用备抵法计提坏账准备类似,还要同时考虑“清算性股利”账户的账面余额。如果本期的清算性股利的应有数额大于清算性股利的账面余额,则按其差额提取;如果本期的清算性股利的应有数额小于清算性股利的账面余额,则按其差额冲回清算性股利。例:2001年,红星公司对H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为200万元,全部以银...  相似文献   

9.
人力资源会计自产生后,经历了人力资源成本会计、人力资源价值会计、劳动者权益会计三大模式,有的学者又提出了以生产者剩余为基础的人力资源会计模式。笔者试结合以生产者剩余为基础的人力资源会计模式,来探讨人力资源会计账户的设置及运用。一、账户的设置在设置人力资源会计账户时,除应保留传统会计中的有关账户外,还应增设“人力资产”、“人力资源取得与开发”、“人力资产摊销”、“人力费用”、“人力资产损失”、“人力资产转让损益”等账户。1.“人力资产”账户。核算企业正式交付使用的人力资源的价值。该账户借方登记人力资产价值的增加,包括雇员投入人力资源的价值,企业使用人力资源的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贷方在人力资源退出企业时,冲减人力资产的价值。余额在借方,表示现有人力资产的价值。该账户应按职工类别设账进行明细核算。2.“人力资源取得与开发”账户。核算企业在人力资源取得与开发方面所有资产化的人力资源的原始投资成本。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在取得与开发人力资源时增加的投资额,贷方登记转入“人力资产”账户时减少的价值。余额在借方,表示尚未转入“人力资产”账户的人力资源的取得与开发成本。该账户一般使用多栏式账簿,按人力资源招聘成本、选拔成本、录用...  相似文献   

10.
根据《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规定,对于全资子公司,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以下抵销分录(为便于分析,暂不考虑存在少数股东权益以及合并价差的情况):借:投资收益,年初未分配利润,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贷:长期投资,提取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应付利润(或已分配股利、应付股利等)。笔者认为,此笔分录所用的会计科目及相关处理并不准确,不仅不利于正确理解抵销事项,而且容易诱导会计人员编制错误的抵销分录,使企业集团整体会计信息的真实披露受到影响。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应付利润(或应付股利)”科目使用不恰当。上述抵销分录中,运用“应付利润”科目或“应付股利”科目是不正确的。首先,应付利润或应付股利属于负债性质的科目,在合并报表抵销分录中通常应与表示债权性质的“应收利润”、“应收股利”等科目相对应,而此处却与损益类科目对应,与合并报表编制原理相悖,极易使人误解。其次,合并报表是通过编制合并报表工作底稿来完成的,集团公司内部的各公司个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分配表构成了整张工作底稿,以上对子公司利润分配的抵销情况应在利润分配表下“应分配利润(或股利)”科目中填列。但是,“应付利润”或“应付股利...  相似文献   

11.
一、关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账务处理按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企业需要调增(减)以前年度利润,借(贷)记有关科目;贷(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期末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企业需要调增(减)以前年度利润,也是借(贷)记有关科目;贷(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相应调增(减)所得税,借(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经过上述调整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上述两种账务处理都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但笔者认为,后一种账务处理更为合理。因为前一种账务处理的实质是将以前年度损益的调整事项用来调整本年利润,而后一种账务处理的实质是将以前年度损益的调整事项用来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能避免本年利润受到前期事项的影响。二、关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报表列示按照行业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作为损益表项目单独列示,在损益表中“利润总额”项目之前设置“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反映企业因调整以前年度损益事项而调整的本年利润额,但不用调整本年度...  相似文献   

12.
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法、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更正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的处理是会计实务操作中较难的三类业务,其会计处理都涉及账务调整和报表调整。本文将比较这三类业务会计处理的异同点,并分析原因。一、会计政策变更、差错更正与日后调整事项的会计处理比较二、三类业务会计处理的异同点与原因分析1.涉及损益的账务调整使用的核算科目不同。会计政策变更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项目以前年度重大追溯调整法会计差错更正调整事项①影响损益的,将累积影①影响损益的事项,通过①影响损益的事项,通过响数对期初留存收益的影“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账务响直接调整“利润分配———未核算。②影响利润分配的目核算。②影响利润分配调整分配利润”科目。②不影事项,直接调整“利润分的事项,直接调整“利润要求响损益的,直接调整其他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相关科目。③不影响损益及利润分配目。③不影响损益及利润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①调整政策变更当期资①调整发现差错当期资产①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年初制的资产负债表相关项初数,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数,利润及利...  相似文献   

13.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的事项,包括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的报告年度损益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在新会计制度中,该科目属于损益类科目。新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借(或贷)记有关科目,贷(或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企业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或减少)的所得税,借(或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贷(或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调整后,同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无余额;在利润表中,取消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由此可见,“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影响的是期初未分配利润,不影响本期的损益,也不在利润表中反映。该科目不应再属于损益类科目。实际上它调整的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从性质上应属于所有者权益科目。此外笔者认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可以不设置,如果企业涉及到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增减及由此带来以前年度所得税的增减,可以直接记入...  相似文献   

14.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核算的重点及难点在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如何确定这一数额是广大实务工作者头疼的问题,文章给出了一种方便快捷的方法,就是将被投资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与被投资企业在投资后实现的净利润用表格列出来,在列示时,要注意将本期实现的净利润不是同期分配,而是在下一期分配,利用这一表格,投资后累积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及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就可以一目了然了.  相似文献   

15.
一、利润分配会计处理的复杂性1.《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①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下同)决议提请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下同)批准的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股票股利除外),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应当将其列入报告年度的利润分配表。②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提请批准的分配方案不一致时,其差额应当调整批准年度会计报表有关项目的年初数。2.《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以下简称《准则》),将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处理的利润分配从时间概念上加以定性,将其全部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规定:①确认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董事会提出的分配方案中的股利(或利润,下同)分配时,现金股利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股票股利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单独披露。②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间经股东大会批准宣告发放的股利,比照上述规定处理。由于《制度》、《准则》的一系列新规定,导致利润分配会计处理较以前更显复杂,具体如下:①编制年报时,现金股利不转入负债(应付股利),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这就需要在账务上增设一个科目(或明细科目),在资产负债表...  相似文献   

16.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分为直接法和间接法。直接法通过T型账户和抵销分录编制工作底稿,操作起来很复杂,同时又不利于实行电算化。针对实际编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笔者总结出一种直接而准确的编制方法,即建立现金流量明细账。设置多栏式明细账,其具体格式(见文下)如下:首先按经营、投资、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三项设置子目。然后,根据会计凭证,凡是涉及现金的增减,根据业务内容,按子目归类登记。其中“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内容比较特殊,应分析填列。属于办理电汇等采购借款时,可在报销时,分别填列各所属项目,同时用红字在“其他应收款”栏内冲回,期末余额暂列入“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项目。把三个子目的余额相加等于总账中货币资金账户的净增减额,就证明记录是正确的。现举例说明:以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为子目,设置日期、凭证号、摘要、借方、贷方、净额栏目,编制分录举例如下:①销售商品收现金500元。借:现金500元;贷:商品销售收入500元。②购商品支付支票800元。借:库存商品800元;贷:银行存款800元。③李某借款购货(电汇)1000元。借:其他应收款1000元;贷:银行存款1000元。④发放职工工资200元,扣除住房公积金10元。借:应付工资20...  相似文献   

17.
一、追溯调整法的调账内容《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规定,在追溯调整法下,企业应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并相应调整变更年度期初留存收益以及会计报表的相关项目。这里的留存收益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调整变更年度的期初留存收益实质上是调整上年度年末的留存收益,而影响上年度年末留存收益的主要因素是被追溯期间的收入、费用及其所得税影响金额和利润分配情况。因此,追溯调整法下的调账内容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调整被追溯期间的损益事项,即收入、费用事项。二是调整由于调整损益事项而引起的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三是调整由此导致的对利润分配的累积影响金额,不包括分配的利润或股利。也就是说,只需要调整利润分配中涉及提取盈余公积(包括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的部分,不需要调整利润分配中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或分配给股东的股利。二、对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从会计处理的角度看,“对所得税的影响”应该全面理解,即它既可能影响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用的金额,还可能影响递延税款的金额。由于追溯调整法是一种内部调账方法,因此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进行调账时,绝对不允...  相似文献   

18.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对年末银行已收、企业未收和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经济业务,企业不得根据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编制相应的记账凭证。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项目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这三个账户的期末账面余额之和填列。众所周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调节后的余额是指企业真正可以动用的存款余额,而存在未达账项时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并不是企业真正所拥有的存款数。在人们日益重视现金流量指标的情况下,这种填列方法对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将会产生误导。至12月31日止所发生的银行已收、企业未收和银行已付、企业未付的未达账项,其业务发生期是在12月,只不过由于凭证传递的原因使得企业在第二年才收到这一类业务的原始凭证,在第二年1月份确认并记录在银行存款日记账上。因此,笔者认为,这种经济业务实质上也是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在处理时具体而言,上年末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应为“现金”、“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存款”这三个账户的期末余额之和加上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数减去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数,同时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数额。例:A公司12月31日现金账户的余额为1200元,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余额为17600元,银...  相似文献   

19.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以下简称《准则》)——规定,企业应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同时要求提供在净利润基础上调节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信息。通过深入研究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的各项项目后,不难发现以下两个问题:其一,项目设置不完整,需要补充;其二,项目排列顺序不合理,需要进行整理。具体分析如下:一、项目设置的完整性问题除了《准则》中规定的调整项目外,为了使现金流量表正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补充资料中的经营现金流量相等,更准确地填列补充资料,笔者认为还应增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和“现金捐赠支出”项目。1.“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企业会计制度》已经明确。指出,“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应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即“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没有包括在“净利润”项目之中,因此应增加“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2.“现金捐赠支出”项目。对于捐赠支付的现金,会计上是作为“营业外支出”项目处理的,这样处理会减少企业利润,而在补充资料中,已经通过“净利润”项目减少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现金捐赠支出”项目不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而属于“支付的其他与筹资...  相似文献   

20.
徐国民 《新智慧》2008,(10):40-41
一、问题的提出 一般来说,损益类科目平时记录会计主体损益的发生额,期末将本期发生额的累计净额从相反方向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无余额。但是,财政部2006年10月3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却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这一损益类科目的发生额在一些经济业务中结转到“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损益类科目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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