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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62 毫秒
1.
私人执行和公共执行是反垄断法执行机制的两大支柱。私人执行在反垄断法实施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在公共执行的宽大政策中,私人执行和公共执行之间也会产生冲突,此时就需要有效协调。一方面,要使宽大申请者既可以从公共执行中获得好处,也可以从私人执行中获得好处;另一方面,使私人受害者也可以获得有效的赔偿。  相似文献   

2.
法律的有效实施在于执法,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离不开私人执法。美国反垄断法重视私人执行,强制性3倍赔偿制度、单方诉讼费用规则和集团诉讼机制使其蓬勃发展,维护了该法的稳定性。我国应借鉴其经验,依靠民众的力量进行反垄断,对违法垄断加重处罚,并加强配套法规的完善,让我国《反垄断法》成为一部保护竞争的"经济宪法"。  相似文献   

3.
论反垄断法中的私人起诉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反垄断法中的私人起诉权指的是私人是否拥有对反垄断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目前为止,只有大约30多个国家和地区规定私人可以享有起诉权,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尽管私人起诉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政府部门执法的不足,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的负作用,大量的私人诉讼可能与反垄断法的公益目的相违背。由于我国目前正在加紧反垄断法的立法工作,因此讨论这一命题对我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朱锷 《特区经济》2005,(9):277-278
反垄断法的除外条款,是反垄断法的重要条款之一。除外条款是指反垄断法对某些特定领域、特定事项或特定情况下的垄断行为予以豁免的条款。王保树教授在《经济法原理》中提到,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有这样一些要件:根据反垄断法的一般性规定,属于应限制或应禁止的行为;该行为的宏观经济利益大于其限制竞争所造成的损害;法律直接规定其不适用反垄断法的限制或禁止性规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认可其不适用反垄断法的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行为因适用除外而取得合法性。一、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应遵循的原则要确立适用除外制度,首先应明确它应遵循…  相似文献   

5.
论我国《反垄断法》中宽恕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莹 《中国经贸》2010,(8):99-99
我国《反垄断法》中的宽恕制度是2008年8月1日生效实施的《反垄断法》中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然而,我国《反垄断法》中对宽恕制度只做了原则性的规定,缺少具体的适用规则。  相似文献   

6.
张爽 《理论观察》2006,9(6):86-88
在我国加入WOT,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跨国公司长足发展的大环境下,而且在目前缺乏国际统一反垄断法的情况下,在反垄断法中规定域外效力可以对国内市场产生影响的国外垄断行为产生震慑作用。我国应该综合美欧等国关于反垄断法域外适用所采用的原则,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原则,以效果原则为基本和最终原则。另外,还可以通过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程序阻却对我国不利的国外不合理的反垄断法域外效力的适用。  相似文献   

7.
宽恕制度作为卡特尔执法中的一项特色制度,其是通过从内部破坏卡特尔组织的坚固堡垒,来达到提高执法效率,降低执法成本的目的.但是我国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宽恕制度过于笼统,缺乏明确的适用条件和具体的处罚措施,陷入了原则性的困境.因此本文拟从分析我国反垄断法中宽恕制度的缺陷入手,从适用条件、适用程序、宽恕待遇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宽恕制度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8.
张舵 《中国经贸》2013,(10):106-106
虽然我国《反垄断法》没有规定企业拆分制度,但在实际经济操作中已经运用了拆分措施,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应当尽快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拆分制度,并成立统一的权威的反垄断执法机构。  相似文献   

9.
吴婷 《特区经济》2013,(8):165-168
承诺制度是反垄断执法中的重要措施及制度之一,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将其纳入反垄断法中,该制度的优势也已在世界范围内被实践证明。我国《反垄断法》的第45条也将该制度吸纳其中,但该制度却未将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权益保护纳入调整范畴中,致使该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面临种种困难。本文在提出第三人权益保护的必要性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反垄断执法承诺制度中第三人权益保护的现状及不足,并结合域外经验和中国国情,从立法、执法、司法的角度对我国承诺制度中第三人权益的保护提出制度完善建议,以期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具有可行性的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10.
反垄断法,是反对垄断和保护竞争的法律制度.反垄断法适用除外,亦称反垄断法适用豁免,系指在某些领域时某些事项不适用反垄断法.文章由其理论基础出发,从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价值取向、适用范围等内容入手,对该制度进行原理性探讨,进而对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完善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域外证据公证证明制度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 ,确立了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域外证据公证证明制度。但是 ,经过理论和实践上的探讨 ,笔者认为由最高人民法院所确立的我国民事诉讼域外证据公证证明制度是一个违反法律规定的制度。制度本身存在着极大的不科学性和不合理性 ,应作重大的修改和调整。  相似文献   

12.
知识产权的拒绝许可行为既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滥用行为,也是拒绝交易行为的一种,受反垄断法关于知识产权滥用和拒绝交易规则的双重规制。一般认为知识产权的拒绝许可是不违反反垄断法的,只有当其不合理地限制了竞争时,才是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美国和欧盟都有关于知识产权拒绝许可的具体法律规定,我国虽然在反垄断法草案中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滥用行为适用本法的规定.但是规定十分笼统,没有关于知识产权拒绝许可的具体法律规定。该文试图通过对知识产权拒绝许可行为的具体分析,以期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
党的十六大提出,"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并进一步明确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本文结合我国现行法律在关于保护私人财产的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世纪中完善保护私人财产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及其现实意义,进而  相似文献   

14.
夏扬  薛源   《华东经济管理》2009,23(12):157-160
商标法新加坡条约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商标法领域的最新立法,该条约即将生效.新加坡条约在许多方面对旧有条约作出了修改,体现了商标法的发展方向.新加坡条约承认新型商标,加入电子申请的内容,并对实际使用、商标许可备案、执行业务的期限上作出新的规定.我国已签署了该条约,但尚未递交批准书.我国现正进行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应当综合考查新加坡条约所确立的制度对我国商标法的影响,研究加入该条约后实施这些规定的制度措施.  相似文献   

15.
薛莲  王贵秋 《特区经济》2004,(12):102-102
一、英国对监管者监管的法律制度 2000年通过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确立金融服务局(FSA)作为单一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并设置了对FSA实施制约与监督的新机制。首先,确立了法人治理监控机制。一方面规定了FSA董事会的成员比例,要求大部分是非执行董事;另一方面规定了FSA必须建立非执行委员会并赋予其金融检查权力,类似于上市公司中的非执行董事行使的监督权。其次,确立了司法审查机制。新法承袭1986年金融服务法的规定设立一个独立的机构——金融服务与市场行政裁判所,  相似文献   

16.
日本的反垄断法,全称为"禁止私人垄断和确保公正交易的法律",简称为"禁止垄断法"。它是1947年制定并颁布的。日本反垄断法在日本经济法律体系中占有核心的位置,被称作"经济宪章"。该法经过多次修订,现共有10章,114条。日本反垄断法内容十分丰富,可以说,这是目前世界上最完备的反垄断法。1.立法目的与调整对象日本反垄断法第1条开宗明义,规定了该法所有的立法目的。这一条大致可分为三个部分:一是"通过禁止私人垄断、不正当的限制交易与不公正的交易方法,防止事业支配力的过度集中,排除以结合、协定等方法,对生产、销售、价格与技术等的不当限制以及其他一切对事业活动的不当约束……",实际上这是说明了该法的三大调整对象,即禁止私人垄断、不正当的交易限制与不公正的交易方法。这也被称为"三大支柱"。二是"促进公正而自  相似文献   

17.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垄断所涉及的重要领域之一,知识产权保护和反垄断是矛盾统一的整体。文章在简述知识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分析了知识产权滥用的形式及根源,并在分析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规定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提出一系列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8.
一、英国对监管者监管的法律制度2000年通过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法》确立金融服务局(FSA)为单一监管机构的法律地位,并设置了对FSA实施制约与监的新机制。首先,确立了法人治理监控机制。一方面规定了FSA事会的成员比例,要求大部分是非执行董事;另一方面规定了SA必须建立非执行委员会并赋予其金融检查权力,类似于上市司中的非执行董事行使的监督权。其次,确立了司法审查机。新法承袭1986年金融服务法的规定设立一个独立的机构——金融服务与市场行政裁判所,以审查FSA在纪律决定和授决定中所引起的个人控诉。这类审查仅针对个案,行政裁判…  相似文献   

19.
知识产权的拒绝许可行为既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滥用行为,也是拒绝交易行为的一种,受反垄断法关于知识产权滥用和拒绝交易规则的双重规制。一般认为知识产权的拒绝许可是不违反反垄断法的,只有当其不合理地限制了竞争时,才是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美国和欧盟都有关于知识产权拒绝许可的具体法律规定,我国虽然在反垄断法草案中规定了知识产权的滥用行为适用本法的规定,但是规定十分笼统,没有关于知识产权拒绝许可的具体法律规定。该文试图通过对知识产权拒绝许可行为的具体分析,以期对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无效民事行为转换制度是指依据当事人的意志或者法律规定,将当事人所实施的无效的民事行为,转换为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一项制度。目前我国民法中并未确立无效民事行为的转化制度,可借鉴德国、法国等国家的相关立法规定。首先,在民法总则中确立无效民事行为转换制度。其次,在各部门中,根据司法实务的实际需要,规定类型化、具体化的无效民事行为转换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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