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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3月13日,省政府、试点县(市、区)政府及新成立的农险共保体三方在杭州签订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项目协议书。这标志着浙江广大农民期盼已久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正式启动。此次浙江首创推出的“政府推动+共保经营”试点模式,给探索全国农业保险发展提供了一条新路子。这一模式的基本框架是“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共保经营与互保合作相结合,全省统筹与县级核算相结合,有限风险与责任分层相结合”。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亮点多多,政府把农业保险作为准公共产品,实行政策支持、财政补贴、以险养险,保险公司实施市场化运作、农民开展互助合作,从而将调动多方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2.
文章论述了农业保险存在的意义及其职能,分析了陕西省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陕西省发展农业保险的对策。要加大宣传力度,实施政策引导;推广“以险养险”的经营模式;逐步将农业保险与农业信贷相结合;加大政府经济扶持力度;转变农业保险产品经营策略;扩大政策性保险范围,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力度;设立农业巨灾补偿...  相似文献   

3.
《调查研究报告》2006,(188):3-15,F0004
在全国农险业务逐年萎缩的背景下,中华联合能将农业保险业务维持下来,虽与兵团这种特殊建制不无关系,但其积累的经验:(1)坚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定位,财政提供“暗兜底”;(2)在统一签单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形式收取保费;(3)制定专门的农业保险技术规范;(4)以防灾防损为重点,建立农业生产灾害预防体系等;对非兵团地区开展农业保险也有一定借鉴意义。而要解决其当前面临的突出困难,加快农业保险立法,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有效的再保险机制和巨灾风险基金,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我国政府一直采取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对农业保险提供了较大的财政支持。但政策性农业保险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弊病,因此应采用政策性和商业性相结合的模式,优势互补,推动培育完善的农业保险市场,创新农业保险机制,对稳定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和发展现代农业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5.
黄友爱 《特区经济》2006,(11):125-126
目前中央政府致力于经济反哺农业,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出台一系列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措施,这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保险模式带来了历史性机遇。农业保险具有政策性与制度性特征,从国际经验来看,农业保险大都采取了政策性扶持加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中国农业保险也需要建立制度性和政策性模式,但由于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国情,完全财政包办模式是难以为继的。因此,建立以政策为主导、多主体、多元化的农业保险模式是中国农业保险必然的选择。在不违背其商业目标的同时,商业保险在农业保险模式建立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其作用和职能,同时也面临市场发展、结构调整和业务创新的三大历史性机遇。  相似文献   

6.
程潞 《上海改革》1995,(9):31-32
要使我国农业保险有一个大的发展,必须把农业保险作为扶持农业的一项政策从商业性保险体系中分离出来,由商业性保险转为政策性保险;由人保公司独家经营、集中统一的经营模式改为强中央、地方政府、人保公司、农民群众及有关职能部门为一体的农村互助保险模式,走互助合作道路。  相似文献   

7.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国际借鉴:制度演进与操作范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叶明华 《改革》2012,(3):103-110
美国政府为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而建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历经了政府运作到商业运作的模式变革。现阶段政策性农业保险实行契约基础上的监管和授权机制下的竞争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通过保费补贴降低农场主的逆选择,同时以经营费用补贴和风险共担体系保障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适度盈利性和保险公司参与经营的积极性。中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可借鉴美国经验,在制度优化方向上重点关注政府角色定位、制度供给及巨灾风险分担职能;着重推进保险公司业务创新、费率厘定技术改进和风险保障程度提高等工作。  相似文献   

8.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和加快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是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需求,二者的有机结合催生了以家庭农场经营者为投保对象的新兴农险市场。文章利用SPSS进行模型构建,分析美国农险模式对该国农场主增收的影响。并结合公共经济学相关理论,探讨政府补贴农业保险的适当规模、合理结构。  相似文献   

9.
吴文 《中国经贸》2010,(8):148-148
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出台的又一项惠农政策,是政府对农业支持而作出的一种制度化安排。通过实施农业政策性保险,有利于增强农户抗击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风险能力,稳定和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融通能力,建立市场化的新型防灾机制。该市是一个以农业经济为主的后发地区,农业生产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很薄弱,广大农民迫切需要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的政策性机制,实施农业政策性保险工作恰逢其时。  相似文献   

10.
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支农惠农、粮食安全和宏观调控重要手段,随着新型城镇化推进,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本文基于天津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现状和问题分析,提出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对策建议,以期为天津市建立有效的、完善的、走在全国前列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提供一些有意义的参考.  相似文献   

11.
本文认为当前中国的农业保护政策体系欠缺风险保障制度,而国外已普遍实行政府参与或对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支持五笔型,中国目前尚属空缺,导致农业保险业务持续萎缩,因此,调整目前政府在农业保险领域的政策是农业保险得以发展的重要保证。  相似文献   

12.
山东省农业保险业务萎缩原因分析及政策构想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陈盛伟  郑文君 《山东经济》2004,20(5):110-112
农业保险是山东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山东省农业支持体系的重要内容,然而山东省农业保险业务出现的急剧萎缩局面令人担忧。通过深入分析山东农业保险在制度安排、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目标定位、发展模式等多个角度,提出了建立山东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构想。  相似文献   

13.
《首都经济》2007,(4):45-47
“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增加政策性农业险试点。”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这句话.昭示着农业保险将迎来发展的春天。[编者按]  相似文献   

14.
日本的农业保险被认为是世界农业保险的“成功经验”。文章介绍了日本农业保险的发展概况、制度结构和主要经验,并以农作物保险为例介绍了农业保险的主要内容。日本发展农业保险的经验主要有:强有力的立法保障、财政的大力支持、一定的强制性、先进的农险统计系统和政府的再保险支持。日本的经验对我国发展农业保险的启示意义是:一是要推进农业保险立法;二是要加大财政补贴力度,驱动农业保险发展;三是实行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提高参与率;四是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  相似文献   

15.
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若想大力发展海南的农业保险,首先应该明确海南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目标。选择政府主导下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模式.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成立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明确有关各方的职责,政府、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和农户(企)多方参与,相互配合,摸索出一条较为符合海南省本土情况的政策性的发展农业保险的路子。  相似文献   

16.
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考察了中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历程和现状,对中山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模式进行分析与评价,最后提出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补贴政策、构建商业性保险公司经营+政府推动的经营模式以及以村级组织为代理人,协助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减少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调查研究报告》2006,(183):3-17
政府财政支持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基本保障。斜对我国现实:1.宜采取四类途径;保费补贴.税收优惠、管理费补贴和建立巨灾风险基金;2.农业保险的保障金额应以立足维持农民基本再生产能力为出发点,保险金额以直接物化成本依据,保赞费率的确定以平均损失率为基础;3.根据我国农业风险数据和财力现实测算.我国落实财政支持农业保险政策,条件已经成熟,能力基本具备。  相似文献   

18.
第一.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的最优路径。由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的财政拮据。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存在许多困难。因此。建议采取“四三三制”的方式.着力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即由中央财政拨补40%的资金,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各省(区)财政拨补30%的资金。地市级财政拨补30%的资金。筹措农业保险基金。组建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  相似文献   

19.
政府主导模式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特点是以国家专门保险机构主导和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政府关于农业保险的政策重点在农作物(现在逐渐向牲畜饲养业发展),有健全的、不断完善的农作物保险法律、法规,并依法由官方农作物保险公司(隶属农业部)提供农作物(包括果树、水产养殖) 一切险(多风险)的直接保险和再保险。这种经营是政策性的,但是农民均自愿投保,农民对投保的农作物仅支付纯保费的一部分,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政府认捐农作物保险公司相当数额的资本股份,并支付一切经营管理费用,对其资本、存款、收入和财产免征一切赋税。除政府的农作物保险公司外,其他私营、联合股份保险公司、保险互助会也都可以在政府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框架下经营农作物一切险保险。  相似文献   

20.
我国确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在财政政策的支持下经过近六年的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效。提高农业保险参保率,扩大农业保险市场规模,并在一定程度上稳定农民的生活,但仍存在一些缺陷。财政补贴只有保费补贴,却没有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费用补贴;税收优惠仅限于免征营业税和印花税;巨灾风险基金规模小;财政在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中缺失。因此只有继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才能更好地发挥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保障生产和稳定农民生活等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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