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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31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整顿规范公司出资行为的通知》,指出2002年上半年结合公司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整顿公司出资行为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行为。截至2002年11月底,各级工商机关共查处虚报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案件1.67万件,其中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237件。在国家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外资局的支持和帮助下,围绕2001年度企业年检和整顿规范公司出资行为专项行动,我们组织本专题,介绍北京、浙江等省市的相关经验及工作研究,供大家参考。专题主持刘安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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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虚报注册资本、虚报出资、抽逃注册资本 ,应当处以虚假、虚报、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没有明确什么行为是虚报注册资本 ,什么行为是虚假出资 ,什么行为是抽逃注册资本。弄清这些问题 ,对虚假出资案件的准确定性 ,提高办案质量 ,依法行政 ,都有重要意义。笔者结合工作实践 ,谈谈自己的看法。一、虚报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公司虚报注册资本 ,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公司的实际资产达不到法定限额 ,而申报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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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作为公司注册登记最基本的事项之-,很大程度上反映着公司的实力、规模及信誉.在构建企业信用制度的今天,注册资本成为反映公司信誉度的最基本要素之一,成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最主要表现形式,若注册资本管理不力,不仅会给其他社会个体造成侵害,还会严重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从工商系统对注册资本专项治理工作来看,虚假出资、虚假注册和抽逃出资是现在注册资本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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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违法行为是登记违法行为的一种主要形式。在企业信用等级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的情况下,注册资本仍然是社会认知企业实力的重要指标。但是,我国法律对注册资本违法行为责任主体的规定尚需进一步完善,有必要对现行法规进行反思,以便有效预防和打击此类违法行为。一、现行规定我国注册资本违法行为主要有三种形式,即《公司法》206条所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208条所规定的虚假出资及209条所规定的抽逃出资,同时对三种违法行为责任主体法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界定:《公司法》第206条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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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企业信用不能只从个别企业谈起,而应从宏观的企业信用情况研究入手,从基础做起,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此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注册登记要严格条件,重在落实注册资本企业的信用建立在企业的实力之上,没有实力的企业就不可能有信用。因此工商系统在履行企业登记职能时虽然注册登记的要求和条件很多,都须认真审查,但重点应放在落实注册资本方面。当前注册资本不实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1)伪造发票和进账单,虚假出资;(2)中介机构为其出资,验资后抽回,制造空壳公司;(3)以实物出资者实物价值评估过高,虚假出资;(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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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虚假出资,是扰乱市场秩序的一个顽症。事实上,它不仅是公司发起人或出资者的单独行为,往往和验资事务所、银行、中介机构等企业设立的外围因素紧密联系在一起。笔者认为,控制虚假出资行为,可以将规制企业外围因素作为突破口。一、造假的企业外围因素1.验资机构。一些取得验资资格的事务所受利益驱使,不顾职业道德,对委托人的出资并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仔细审核。由于工商登记主要是形式审查,对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难以核实其真伪,使一些空壳公司有机可乘,为市场的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2.登记代理机构。一些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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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之和,是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的物质基础。然而,注册资本不实、抽逃资金等现象较为严重,特别是以实物、土地使用权出资更是一个神秘的“黑洞”。湖南省株洲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对有实物、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到位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调查对象为1998年2月以前成立(即成立已超过6个月)的26户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情况是:①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1户,出资额为170工元,未办上地使用权过户手续,未到登记主管部门备案。③以实物出资的25户,出资额为3491万元。未办过户手续的23户,…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