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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集体林区林业股份制构建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纵观我国集体林区经营机制变革的历史,从建国前的山林私有制(私人经营)到建国初期的山林入社合作经营,从1958年合作社到人民公社“一大二公”集体经营,1980年之后,随着家庭承包经营的林业生产责任制的涌现,近年来推行了“折股联营”的经营形式。由于普遍缺乏“股份制”基本理论的指导,使南方林区的一些地方把“合作经营”和“折股联营”形式视为“林业股份合作制”来推行。笔者认为,目前,南方林区  相似文献   

2.
<正> 1984年以来,三明市积极探索集体林区林业经营体制改革,根据“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则,对集体林实行折股联营,联产承包责任制,构造了林业股份制与合作制相结合的新型经营形式——股份合作制。  相似文献   

3.
广东的始兴、封开两县实行林业“三定”以及对集林林区责任山的用材林实行了折股联营。他们的实践对林区完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体制,提供了十分有益的探索。 一、关于林业“三定” 对于林业“三定”,历来就有不同的看法。林业、林区深化改革当前遇到的问题都和林  相似文献   

4.
林业既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又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但由于其生产周期长,经济效益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采取什么有效的经营形式,才能充分调动林区千家万户农民的积极性,促进林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一直是政策研究部门和林业生产部门共同探索的问题。陕西省洛南县刘家村农民早在1983年就创造了折股联营兴办股份合作林场的经验。这个当时只有185户、591口人的小山村,在对35.3hm~2耕地实行分户承包经营的同时,对40hm~2山林按照分股不分山、分红不分林的原则,在林场董事会的领导下,通过勘察林相、资产评  相似文献   

5.
<正> 福建集体林区大部分实行“折股联营”合作经营林业,除个别地方出现乱砍滥伐以外,从整体上看,大局是稳定的。但是,由于木材市场放开,涉及面广,相关因素多,加上政策没有理顺,管理措施没有跟上,因此出现了森林资源的消耗、原木利用和木材市场价格严重失控的状况。这三个问题既有联系又互相影响。森林资源利用的浪费,木材价格的失控,刺  相似文献   

6.
福建省尤溪县池田公社在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基础上,于今年初建立了全县第一个林业股份公司,将集体的山林折股联营,较好地协调了统包结合和责权利的关系,调动了农民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推动了林业生产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正> 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在农村林业经济体制改革中,敢于实践,尊重群众意愿,因地制宜采取了形式灵活多样的联产承包折股联营的责任制,具有一定特色。这种“承包制加股东制”的林业联产承包责任制形式,在全国反映强烈。是否为南方集体林区现有林的经营管理,闯出一条成功之新路,那还有待于今后实践进一步检验。  相似文献   

8.
<正> 福建省永安市建立折股联营承包责任制,为林业如何适应农村体制改革的新形势,调动林农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提供了一些有益的经验。过去,永安市集体山林由乡村统一经营,由于严重地存在着吃“大锅饭”现象,群众无责无权,也基本没有获利,群众中普遍存在山上林子是阿公的,管好管坏与我无关,集体林  相似文献   

9.
<正> 1984年,我县推行集体经营体制改革,按“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则,将全县集体山林折价作股,以村为单位建立了174个林业股东会(简称“股东会”,下同)。这种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着全县91%的集体山林。几年来在我县林业经济领域起了积极的作  相似文献   

10.
今年4月22日,国务院批准将三明集体林区列入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6月21日,《三明市集体林区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正式上报福建省人民政府。这样,南方九省、区唯一的集体林区改革试验区工作现在已开始启动。在改革总体方案中,列了“七大”改革项目:(1)探索森林培育经营制度改革;(2)探索建立森林资产制度;(3)探索集体林业经营组织建设;(4)探索林区资金筹集、管理、效益、搞活的制度和组织建设;(5)探索林业管理体制改革;(6)试验开辟出口创汇林业开发小区;(7)探索森林资源管理制度。既然是改革试验,在理论上就也要善于探索,起先导作用。本刊将特辟专栏“试验区理论研究”来积极配合这一改革试验。请广大林业经济工作者协助我们办好这一专栏。本期首次推出两篇“试验区研究”文章给大家:《关于南方林区经济核算体制改革的设想》和《折股联营模式的组织学研究》。我们希望大家对文中观点能加思考,并深入讨论。  相似文献   

11.
<正> 随着农村林业体制改革的深化,重塑林业经济活动主体的任务显得突出而迫切。人们在实践中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既有安徽金寨岳的“两山并一山,统称自营山”的分户经营形式,又有始自陕西而后在福建三明等地实行的“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股  相似文献   

12.
<正> 一九八四年,福建省永安市委、市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分期分批推行林业生产责任制。其做法是在林业“三定”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把全村的天然林、人工林按活立木蓄积量进行估测并换算成材积,按立木价值作价折股,按人均分,按股分红。投算承包,把责权利结合起来。以股  相似文献   

13.
<正>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我国六十年代由社队筹集土地、资金、劳力所创办的约22.3万个集体林场得到了整顿。其中有约4.8万个规模小、效益差的已改为林农家庭承包,此外还有约17.5万个转变为股份式集体林场。股份式集体林场采取折股联营的办法筹集资金,比较成功地解放了集体经营林业的方式和林业收益合理分配的问题,有效地调动了广大林农发展林业生产的  相似文献   

14.
一、森林转让的形式福建省尤溪县是全国的林业重点县,全县林业用地面积27.6万 hm~2,其中集体林占89%,森林蓄积量1554万 m~3,森林覆盖率70.5%,全县年林木生长量110万 m~3,消耗量107万 m~3,年生产木材60万 m~3以上,商品材20万 m~3以上。1984年林业体制改革,集体林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原则,建立产权组织——林业股东会;1986年按两权分离原则,全县又建立股东会领导下的经营主体——乡村股份合作林场。但由于山林产权和股份制改革深度  相似文献   

15.
我国农村林业究竟如何发展?这是近年来党中央非常关心、也是体业战线广大职工和理论工作者积极探索的一个问题。 福建三明、陕西洛南、黑龙江双城等地的广大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大胆开拓,经过几年的摸索和实践,创造性地将穴业生产责任制的成功经验引入林业内部,初步形成了一种多层次、多成份的,以折股联营、联产承包为内容的新型林业合作经济。它的出现,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和适应性,普遍受到群众的欢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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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国集(国家、集体)联营是宜丰林业爆发的新鲜事,为什么要搞国集联营,怎样搞好国集联营?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到宜丰县花桥乡,对国营花桥采育林场与花桥乡白市村前不久搞国集联营的前后经过作了调查,下面就谈谈我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国集联营是国营林场的发展方向。随着林业“三定”和林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国营林场的发展面临着  相似文献   

17.
<正> 中共中央(1985)年一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放宽林区政策”和“集体林区取消木材统购,开放木材市场”的规定,是林业经济体制的一次重大改革。它彻底解决了林业长期存在“一大二公”、统多管死和价格背离价值的弊端,给林区经济腾飞增添了新的活力,进一步调动了我市林农兴林致富,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全市林业生产稳步上升,木材流通日趋  相似文献   

18.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行了林业“三定”,落实了农村林业生产责任制,使农村林业生产由以集体经营为主,转向以千家万户经营为主。从1981年以来,林业又经历了由“各自为战”到联营的转变过程。武宁、修水两县根据自己的特点,在发展国营、集体和农民个人造林的同时,实行了一种国乡联营造林的新形式。实践证明,在林区县,实  相似文献   

19.
<正> 形式折股联营:以农户私有林为主体,按立木蓄积折股,联合经营管护。留足经营管理费后,其收益按股分配。联户造林:以村或组牵头,集体投资,组织农户联合造林。造后集体统管或分户经营管护。  相似文献   

20.
如何正确处理国营林场与当地农民的关系,把一些地方长期存在的“几不满意”状况变为“几满意”?特别是在那些国营与集体土地犬牙交错的林区,实行哪种经营方式才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林区职工和农民共同治穷致富?为了探讨这些问题,我们最近对湖南省零陵地区国营金洞林场和附近的乡村作了一些调查。那里的实践表明,国营林场与当地农民联营发展林业,是林区职工、农民共同治穷致寓的一条新路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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